金银花露 - 耽美小说 - 黑昼在线阅读 -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身上的伤总算是处理好了。

    明荧出去把他们叫了回来,我盖着被子,面前放着一小堆零食。

    明耀在跟明荧说话,帮他处理身上的伤。明明自己身上还带着不少伤的主人一进来就跑到我床边,神色紧张地查看我的状况。

    “好点了吗,温凉?”

    我点了点头,拿起一小包果酱夹心棉花糖递给他:“对不起,主人。”

    主人两只手小心翼翼地捧过那小小的一颗棉花糖,他看了看那些零食包装袋上或多或少沾着的血迹,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这个唯一没有血迹的棉花糖。

    那是我特地给主人挑的。主人那么干净,必须是最干净的东西才配得上他,不能有一丝血迹。

    “温凉,你还喜欢我吗?”

    我迷茫地看着他,他突然提出的问题让我有些摸不到头脑。

    “喜欢啊,怎么了?您该不会是……”

    “不是!你别乱想。我可以亲亲你吗?”

    我点了点头。主人俯下身,轻轻吻了一下我的额头。

    好喜欢主人的吻。温柔,而充满爱意。

    我笑着闭上眼,等他吻过才睁开眼看他。

    “谢谢主人。”

    “少卿,过来处理伤口。”

    “嗯。”

    明耀把主人叫走了,他自己过来了。

    明耀在床边坐了下来,压低声音小声问我:“汲,你要不要来我这里住几天?很安全,放心。你在他那里,我怕他再刺激到你。谏少卿那里我去说,你不用担心。”

    我知道明耀是为了我好,我也知道只要我一回家,家里就有个时时刻刻都在提醒我自己身体无比肮脏的安然在。可我不能去明耀家住。我是谏少卿的奴隶,是他的人,怎么可以和其他人回家。也许对于明耀来说,家里多个客人无所谓,可我毕竟是个通缉犯,我也不能多给明耀添麻烦。无论从哪种角度思考,我都只能跟主人回家,而不能跟明耀走。

    “谢谢耀,可我想跟他在一起。看不到他,我不安心。”

    从明耀的表情和反应来看,他对我的回答并不感到意外,可还是非常无奈地叹了口气,说:“汲,你何苦?都已经这样了,为什么还要跟他在一起?你离开他会好很多,我会比他更爱你,对你更好,会让你感觉更幸福,你为什么就非要和他在一起?他到底哪里好?就因为他是第一个真心对你好,接受你,爱你的?第一个是让人难忘,可人总得现实点,一辈子的事,得选择最好最适合的。”

    还不等我回话,主人就走到明耀身后,微笑着用食指戳了戳明耀的肩膀。

    “明少,净土那么大,四十多亿人,凭你明少的身份,还会缺男友?何必总惦记我的?”

    “男友?有人会这么对待自己的男友?”

    明耀说着毫不客气地掀了我的被子,露出了我的左脚。

    白皙的脚腕上至今还拴着沉重的亮银色金属锁链。

    “没关系,耀。就是个锁链而已,也没伤害我的身体,我不介意的。”

    我尴尬地笑了笑,说着把脚往被子里藏了藏,锁链被拖动,发出哗啦的声响。

    “汲!”

    我塞给明耀一个包装相对干净的姜饼。

    我现在所能给予的最好的一切全部给了谏少卿,如果一定要我再给,我给明耀的只能是“第二干净”的。明耀对我好,我知道,可正是因为如此,我才更不能把更脏的自己给他了。

    “耀,我爱他。他给了我现在拥有的一切,有他,才会有现在的我。如果没有他,我们根本就不会认识,甚至我早已经饿死在荒郊野岭了。我对他,不只是爱,还有感激。只要他不抛弃我,我这辈子都是他的人。我绝不会离开他。”

    明耀看着手里蹭上了些许血迹的姜饼。

    那些血。

    不管包装上的那些血有多么刺眼可怕,他得到的回答也是如此。

    到底是多么不堪的人生,到底是多么深的感情,到底是多么扭曲的爱才能坚持到如此地步。

    明耀的手在发抖。

    沉默了好久,他站了起来。他的表情似乎马上就要哭出来,他在很努力地憋着,把眼泪憋在眼眶里。

    “汲,你太傻了。你这样让他知道你被他吃定了,他怎么可能珍惜你。男人就是男人,没有一个是例外的,他也丝毫不特殊。你要是真的想跟他一辈子在一起,你要用脑子去爱,不要用心去爱。这是我作为爱你的人,最后给你的忠告。我明耀不是不知好歹,不会看人脸色的人。我会尊重我的朋友,也尊重我朋友喜欢的人。既然你这样选择了,那我今后也不会再来打扰你和他了。但是你记好了,如果有一天,他抛弃了你,你来找我。他不珍惜的人,我很珍惜,我会等你一辈子。只要你愿意,我随时都可以跟你结婚,把你娶回家,让你光明正大地做我明耀的夫人。”

    明耀带着哭腔留下这些话,转身就带着一脸茫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明荧头也不回地走了。

    “哥!哥,到底怎么回事?哥你别哭啊!”明荧追上了快步走向浮梯的明耀。

    “不可能了。我和他这辈子都不可能了。我果然没看错人。”明耀一边哭,一边笑了几声这么说道。

    明荧迟疑了片刻问:“那你刚才怎么还说会娶他?还要等他一辈子……”

    浮梯的门打开了,明耀迈步走进浮梯,握住手里染着血的姜饼。

    “因为我要保护他。只要有我在,有我的这话在,谏少卿不敢对他不好。我要他幸福。”

    好大的绿帽子。

    我看着攥着拳头,盯着明耀刚刚走出的房门,脸色难看得像是想要杀人的主人,不禁忐忑了起来。

    明耀走了,从今以后没人会保护我了。一切得我自己应对。

    我掀开了被子,拖着我一动就会跟着哗啦哗啦响的锁链跪在了主人脚边。

    “主人,求求您,最少别碰我的手,我的手很疼,骨头都露出来了。”

    我说完闭上眼睛,等待着他的家暴。

    我知道他肯定很生气。

    换做是谁,都会很生气。

    即便是我,也会一样。

    他能不和我解除关系,我已经很感激了。如果只是被打一顿,或者被他强奸一次就能解决,那真是便宜我了。

    “我说过了,这事过去了。今后,和他保持距离。我希望你能明白,即便我能对你和他之前的事既往不咎,我也绝不可能允许我的婚戒奴和其他人有染,哪怕没有身体接触,只是喜欢也不行。你喜欢的人,只能是我。明白了吗?”

    主人虽然已经在很努力地压制自己的怒意了,但他的声音里还是带着明显的不快,我听得出来。

    不过应该是不会对我动手了。

    我试着睁开眼睛。

    “戴上。”

    我刚睁开眼,主人就递来了戒指。

    我的戒指。我和主人的婚戒。

    “主人……”

    “以后不要再骗我,再瞒着我了。你是我的奴隶,必须对我毫无保留。”

    主人说着拉起我还缠着绷带的手,小心地帮我戴上了戒指。

    “谢谢主人!奴隶记住了。”

    “起来吧。我给你带了吃的。你先吃点,我把房间收拾一下,我们回家。”主人说着从背包里拿出两盒三明治放到了小桌上。

    “奴隶来收拾,您吃……”

    “没吃饭的是你,不是我。你来吃。”主人看着我说道。

    “那奴隶先把房间收拾好,总不能让主人……”

    “汲温凉!”

    主人突然吼了一声,正要起身的我被那样的音量和语气吓得全身一抖,赶紧又跪了下来。

    “对不起,对不起,主人您别生气。奴隶听您的话,奴隶现在就吃。”

    “……对不起,是我没控制好情绪。我不该把气撒到你身上,吼你的。我陪你吃,吃完了再收拾。”

    主人说着把我扶了起来,拽了两个小皮凳到桌边,坐了下来。我跟着主人坐到了他身边,主人又拿了盒牛奶放到了我面前。

    “这个也喝了。”

    “谢谢主人。”

    主人看着我吃三明治,表情有些凝重,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总是要我对他毫无保留,他的事他却从来不多跟我说一句。虽然我知道我们的主奴关系注定我们之间会这样,但是我还是经常会为此感觉很难过——我无法为他分担任何事,无法成为他的倾诉对象,无法陪他聊一些他在想,在思考的事。我就像一个机器人一样,只能等着他给我输入指令,甚至有的时候还要故障一下,惹他生气。

    “身上的伤很疼吧?一会儿吃完了,摘了手环愈合一下吧。”

    正喝着牛奶的我点了点头。还是之前他说的不允许我自己愈合,我才一直没有摘手环,满身的伤痛死了。

    主人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低头摆弄起通讯器,我偷偷瞄了一眼,是在发信息的样子。来来回回几条短信之后,主人抬头跟我说:“温凉,我明晚要单独来一趟酒吧,有点事要办,你自己在家好好待着。”

    “好的,主人。”

    我嘴上这么应着,心里却开始嘀咕。为什么非要单独来?我是他的奴隶,带着我出入酒吧不是很正常?难道是来偷腥……不对啊,家里有安然,他跑酒吧偷腥干嘛?吃家里现成的不好吗?

    我正猜测他要单独来这里的目的,突然一只大手就摸上了我的腰间。

    我差点扔了手里的三明治跳起来,但是我身边只有主人。

    是主人在摸我,没关系,是主人在摸我。主人可以摸,我的身体是他的。

    我捏紧了三明治,咬着嘴唇,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下来。

    主人又摸了两下我的腰,然后一言不发地收回了手。

    有些奇怪。

    主人绝不是那种让人讨厌的,没事就喜欢摸来摸去很猥琐的人,他从不会在我身上乱摸,但只要是触碰我的身体,那都是带有性暗示的,一般最后都是要调教上床,最少也会要求一个舌吻。这还是他第一次只是摸摸就作罢。

    “主人……”

    我刚想问问他是怎么了,他就起身去处理床边满地的碎镜子。

    闷闷不乐的主人看着好别扭,可是他跟我说话的时候感觉也没有生气之类的情绪。

    我迅速几口就把剩下的三明治塞进了嘴里,摘了手环,起来帮主人收拾屋子。主人原本干干净净的屋子,被我搞得又是碎片又是血的,乱七八糟成一团。

    我刚帮主人撤掉床单,就听到主人少见地深深叹了一口气,非常疲惫的感觉。

    “啊,算了,不收拾了。一会儿我叫保洁过来收拾吧。把衣服穿上,我们回家。”

    回了家我就去洗澡准备睡觉了。不过主人洗完了澡就离开了,他在一楼忙着做什么。洗完了澡还不见主人回来,我有些好奇地想下楼去看看主人到底在做什么花了这么久。我刚下到三楼,主人就从厨房那个方向走了出来。

    “主……”

    “主人!”

    安然从二楼喊了主人一声,打断了我,硬生生地把我噎了回去。

    安然笑着噔噔噔跑下楼,像个终于放了假的小孩子一样欢脱地跑到主人面前,手里拿着个水蓝色的小枕头,兴奋地跟主人说着什么。主人微笑着给了他回应,还接过了小枕头。

    一整晚,主人都没对我笑过。他却对安然笑了。

    我是多余的。

    我笑了笑,想起明耀的脸。

    谢谢明耀。因为遇到了他,从他那里得到了温柔和平等,所以此刻我才能笑得出来。

    我收回了脚步,转身回到楼上。

    谏少卿有他自己的世界,有他自己的圈子,有他自己的快乐幸福,有他自己的人生。我无权进入,无权过问,无权干涉。我是被他排斥在外的。

    回到主人的卧室,上了床。我打开背包,从背包里拿出明耀托明荧送给我的淡紫色星星刘海夹。

    虽然有点女性化,但是戴上会显得很乖巧吧?这个颜色和形状我也喜欢。

    物尽其用才是尊重。

    想起了主人说过的话,我笑了笑,轻轻吻了一下可爱的星星夹子,把我本来并不长的刘海压上去,啪嗒一声用夹子夹好。

    如果他看到的话,一定会高兴的吧?

    谏少卿本想赶紧把颈椎枕收起来,但是安然一直跟着他,缠着他,要他今天一定试试,甚至把他送到了房间门口。

    温凉看了肯定会多想。

    谏少卿和安然互道了晚安之后就忐忑地拿着枕头,在安然微笑的注视下开了房门进屋。

    温凉已经睡了。

    谏少卿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多少有些生气。

    睡了,竟然就这么踏踏实实地睡了,等都不等自己。以往那套伺候自己更衣,盖被,关灯,或者偶尔等待自己使用他身体的那一套规矩全都没了。

    算了,看在没有被发现枕头的份上,今天就不要发作了。

    谏少卿立刻把枕头收到了柜子的角落里放好。

    安然真的是太聪明了。

    明知道温凉是婚戒奴,还邀请温凉一起去吃零食。自己答应的话,温凉看到自己陪安然吃零食势必会心痛吃醋。自己不答应的话,温凉又会多心觉得自己是躲着他。自己怎么回应都不好,怎么都会让温凉难受。

    这枕头也是。明知道温凉和自己睡在一起,明知道温凉看了会难受,还是强行让自己拿着进去,就是为了给温凉看。

    只要安然还在一天,就说不准以后的日子要给敏感的温凉多少伤害。

    谏少卿上了床,看了看身边背对着他,像只小猫似的蜷缩成一团的汲温凉,低头轻轻吻了一下他的头发。

    黑夜之中,寒风阵阵,穿着黑色风衣的我一个人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一栋陌生的大楼,看起来空无一人,周围的一切都安静得很。

    我推开沉重的玻璃大门,金属制的门把手透过皮质的手套将寒意传了上来。走进只有几点微光的大厅,在正对大门有一个很大很空旷的房间,透过玻璃窗,我看到了房间里站了个人。

    我知道,我就是来找他的。他在等我。

    我走进了房间,看到了那干瘦黝黑,带着胡茬的陌生男人。

    “等你很久了。”

    “哥哥还好吗?”

    男人没有回答我问题,只是笑了笑,给了我纸笔。

    “把要跟他说的话写下来吧。”

    要和哥哥说的话……

    我接过了纸笔,伏在桌边。

    对不起,哥哥。我也不想这样,我也

    我还没写完,男人的手却按在了纸上。

    我困惑地直起身体,看向男人。

    “道歉的话就不必了。他不接受对不起这三个字。”

    他的话音刚落,一把冰冷的剑便刺穿了我的左胸口。

    胸口滚烫起来,剧痛,麻痹,呼吸困难,湿润温热的液体浸透了衣物,大量带着铁锈味的血液从喉咙里涌出。

    我跌坐在一边的椅子上,不可置信地看着那男人。

    “总长命令,就地正法。”

    剑从我身体里拔出,割开伤口,再次贯穿我的左胸口,刺穿我的血肉。

    血多得可怕,全身都被我的血打湿了。我甚至能清晰感受到血液的温度,左胸口被贯穿的麻痹和疼痛,甚至能感觉到细细的寒风正从伤口灌入体内。

    会死的。

    我不要死。我不想死。

    瞬移,瞬移,快走!

    然而天赋魔法只是将我带离了男人身边,我还是在房间里,就在窗边,手里拎着还在滴血的长剑的男人离我很近的地方,随时都可以两步冲上来杀了我。

    不要。不要杀我!

    我慌乱地拉开窗子,因为过于害怕,我的手都在发抖,使不上力气,软摊摊的,拉了好几次才算拉开。我害怕地回头看了一眼男人,男人不知从哪里弄来了榴弹发射器,正瞄准我。我立刻飞出窗口逃走,不停地变动些飞行路线。可我飞得好慢,飞不过榴弹的,飞不过的。

    我不要死,不要死……

    我挣扎着从梦中醒来,全身都是麻的,动不了,左胸口还在痛,就像是真的被刺穿了一样。

    只是梦而已?……

    我缓了缓神,清醒了许多,全身的知觉也已经正常了。我扭头看了看躺在我身边已经睡着的主人,主人的睡颜也很美,宁静,温柔,和他的声线相匹配的有些冷峻的面容。明耀概括得精准,就是声音长相偏冷,禁欲。明耀,凉夜哥和醉恕哥也是这个类型的……我是不是就喜欢这口啊?

    “少卿。”

    我轻轻叫了他一声,凑到了他身边,趴在他肩膀上蜷缩起身体。他睡得很熟,没有给我回应。但只是这样在他身边,我就已经觉得很幸福了。和主人在一起真好。

    一早醒来,谏少卿就看到了缩在自己怀里熟睡的汲温凉。那弱小可怜又依赖人的样子太可爱了,再加上是一大早,谏少卿不禁又起了“歹意”,睡裤被顶得老高。

    真想上他。

    可是他的PTSD不能受刺激,就连昨天只是摸摸他的腰,他都会害怕得嘴唇发青,看来在他好转之前,一切性行为都得禁止。

    谏少卿只好闭上眼,忍耐着身体的欲望。

    “唔……”

    怀里的小家伙发出了一声迷糊的哼唧声,搂了搂自己,用脑袋蹭了蹭自己的身体。

    真是太可爱了。

    谏少卿喜欢得不得了,忍不住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发,脸上的笑容一刻不曾散去。如果可以,真想一直这么搂着他,和他靠在一起。

    “温凉,起床了。”

    我正睡得香,一个软软柔柔的吻就落在了我的头顶。

    唔,我还想睡啊!

    但是在主人这里,撒娇耍赖是不被允许的。如果不规规矩矩,老老实实听话,等待我的只有鞭子和羞辱惩罚。

    “……主人早安。”

    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问主人早安,下床找到主人的拖鞋,跪下来帮他穿拖鞋,然后和主人一起去洗漱。

    和主人睡在一起就意味着要负责伺候主人的起居。用主人的话说,就是我虽然不是劳奴,而是性奴,是不用做任何工作的,理论上只要在床上做好自己的本分就好了,但是这种贴身伺候主人的活儿还是要做的。

    我起初是不乐意的,要说是帮主人端茶送水什么的,我倒是也没什么意见,但是像什么换衣服,穿拖鞋,盖被子,也要我来?你是皇上咋的?你没长手没长脚?自己不会穿?于是我壮着胆子试着反抗了一下,问他您就不能自己穿?结果就是我被主人吊在调教室,只能用脚尖撑着地面,被吊了十二个小时。我又疼又累,哭唧唧地向主人求饶,这才被放过。

    主人总有一百种方法驯服我,让我听他的话。

    和往常一样,我帮主人挤出了牙膏,但是这新换的牙膏不是以前的那个浅蓝色的透明膏体了,而是黑色的透明膏体,膏体里面还有许多金色的小星星,像星空一样,超好看。

    “主人,这什么牙膏啊?好漂亮。”

    我说着仔细看了看手里主人的牙膏,是一个我不认识的牌子。

    主人笑了笑,说:“你可以试试。是咖啡味的。可能会比你现在用的薄荷味的柔和点。”

    还是咖啡味的!想试试!

    “谢谢主人!”

    我刚想打开牙膏盖子,就不经意间扫到了主人的牙刷和我的牙刷。

    我的牙刷自然是我从来没用过的好东西,主人从来不会给我用不好的东西。但是主人的牙刷和我的牙刷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虽然我不懂那些牌子,但是只是从外观的精致程度和刷毛的外观来看,就是肉眼可辨的档次不同。而且牙膏和牙缸也都是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我所有用的东西都和主人用的差很多。我自然是不会挑剔这些,我现在用的对我来说已经很好了,我很满足很感谢了,但是这样的差距时时刻刻都在提醒我的身份地位。

    谏少卿是主人,我是奴隶,奴隶不配和主人用同样的东西。

    “谢谢主人。我还是用惯了我自己的。”

    我笑着摇了摇头,放下了主人的牙膏,拿起我自己的牙膏挤出透白色的膏体安静地看着镜子刷牙。

    明耀送我的星星夹子好可爱呀,看起来真乖巧,我要一直戴着!要是哪天能再遇见明耀,一定要给他看我戴着他送我的星星夹子的样子!

    很显然,我戴这个夹子的样子很可爱,引起了主人的注意。主人一边整理发型一边冲镜子里的我笑了笑,说:“你这夹子挺可爱的,哪里买的?之前没见你用过。”

    “以前我哥给我买的。觉得颜色形状都喜欢,就缠着他给我买了。之前一直觉得收藏看看就好了,真的戴有点娘。昨天心血来潮拿出来想换换风格,试了一下也挺好看的,就戴着了。主人喜欢我这个风格吗?”

    “嗯,感觉乖巧可爱,挺好的。”他笑着点点头。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对主人撒谎。

    我知道如果我说这是明耀送我的,他一定会抢走扔掉。我是他的人,是他的奴隶,我和明耀关系又微妙,他绝对不会允许我留着明耀送的东西的。

    我和明耀今后不会有任何交集,这是明耀送给我唯一的东西。即便是对主人撒谎,欺骗他也好,只有这夹子,不惜一切代价,我也要保护好。

    照例服侍主人更衣,今天的主人换了一身蓝黑色的保罗衫,好看得很。主人穿什么都好看,以至于我每次看主人穿新衣服,就也想试试同类型的衣服,结果最后发觉衣服到了我身上就变了个味,一点也没有主人穿出来的那个气场和感觉。可即便如此,我还是没有放弃尝试。

    注意到了我的目光,主人笑了笑,说:“这个类型的衣服不适合你。你这个年纪穿点T恤牛仔,工装休闲最合适了。你要是喜欢正式,庄重点的,衬衫西装最合适。黑色白色的衬衫都很经典,灰色的也不错。想要带点活力的,可以穿蓝黑色,水粉色水蓝色,或者带刺绣图案的。你衣柜里我记得好像有个水粉色的衬衫,你从来没穿过,今天试试?”

    “会不会很娘啊?”

    我是想试试的,可我总是担心那种女性化的颜色会让我整个人看起来娘娘的,所以一直也没敢碰。

    “不会的。你长得白,而且个子高,年轻好看,穿着会给人很温柔干净的感觉。去试试吧。”主人笑着轻轻推了推我的后背,催我去换衣服。

    得到了主人的鼓励,我鼓起勇气走向衣柜,把主人说的那件粉色的衬衫拿了出来。我拎在手里把这件衣服端详了好半天。

    透粉透粉的,就像婴儿粉扑扑的小脸蛋一样。

    嗯……还是感觉好娘啊。

    “主人……”我纠结地回头看着主人,主人只是笑着看着我。

    那好吧,试试,不行的话就脱掉。

    我小心翼翼地换上了粉嫩嫩的衬衫。虽然主人给我买的衣服一向很好,稍微粗暴点也不会出褶,可是毕竟件件都是贵得出奇的东西,我还是轻拿轻放,小心对待。

    穿好了衬衫,我紧张地立刻面向主人站好。

    “还行吗?”

    “这不是挺好看的吗?穿着吧,偶尔换换风格。”

    好看吗!

    我立刻凑到了穿衣镜前看了看自己,戴上了面具。以前从没尝试过这个色调,但是粉色的衬衫意外地穿起来还挺好看的。可惜就是不能出去玩,不然我一定要穿出去嘚瑟嘚瑟。

    “走吧,吃早饭。”主人微笑着打开房门,“今天早餐是你喜欢吃……”

    “主人早安。我刚晾好的温水,听说对肠胃会好,您先喝一口。”

    门一开,就看到了站在外面,手里捧着一杯温水等着的安然。主人微笑着点点头,接过水杯喝了两口。

    “谢谢。正好一起去吃早饭吧。”

    呵,一大早就已经都追到门口堵着了。真是情真意切。

    安然很自然地搂住主人的胳膊,和主人一起走了出去。

    主人会和他结婚的吧。

    那个时候的我,只是蹭了蹭他的腿都要被他责备,安然这样搂着他的胳膊,他都乐意。

    我像个仆人一样跟在他俩身后,听他俩聊天。

    “主人,昨天晚上您看学术研讨群了吗?感应膜又有新的研究结果出来了,正跟永夜申请研究成果保护呢。听说也是对实际应用有重大影响,这个研究结果要是能压缩一下成本,我们现在使用的所有的带有感应膜的设备都能在减小体积的同时,提升续航,储存量。我昨天晚上费了好大的力气把研究论文弄到手了,六十多万字呢。我们今天一起看?”

    主人一听,脸上立即就出现了很明显的非常感兴趣的表情,看着安然追问道:“是那个前段时间更名叫A.F.A.L.科研小组吗?前几年就听说他们在研究这个方向了。”

    安然点点头,脸上带着与他年纪稍有些不符的认真严肃,回答说:“嗯,就是他们。花了六年的时间。据说A.F.A.这六年给他们投了七十个亿研究这个项目,当时投钱的时候整个董事会投票表决好几次,最后勉强通过的。现在成果出来了,他们小组就改名A.F.A.L了,看那意思是可能会把专利转让给A.F.A.。要是真的能批量应用,而且还技术垄断的话,估计A.F.A.要赚一大笔,别说七十亿了,就是七百亿都能回来了。”

    “他们不是把论文放出来了吗?”

    “放出来是放出来。但是据说仪器精度要求非常高,现阶段只有A.F.A.他们家的仪器能操作。这不还是让A.F.A赚得盆满钵盈了吗?”

    我完全没听说过的东西,完全陌生的未知领域,完全不懂的知识。我一句话都插不上,主人和安然聊得却很投缘,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越聊我就越听不懂了。谈起这些话题的时候,主人的目光,表情,语气,全都是我没见过的认真,投入,甚至可以说有些兴奋。主人对这类话题很感兴趣,可是我却完全不懂。

    不论是公司经营,市场竞争,前沿科技,哪怕是这些公司,科研小组的名号我都从来没听过。对我来说,全部都是陌生的。我的世界里只有高中高考,只有圣石教会,永夜空战部队,只有智夜魔,只有辉晶和十二极光,只有杀人。

    有了安然的出现,我才意识到我和谏少卿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们全部的交集也就仅仅只有这主奴游戏。

    即便不能生孩子,即便不能为家族带来利益,主人也需要有那么一个和他谈得来,有交集,甚至可以和他分享有用信息的人一辈子在他身边陪着他。能做到这些的,是安然,而不是我这个只能在床上帮他解决性欲的性奴。

    我……我还是再在主人给我的幸福里自欺欺人四年吧。四年一到,我就离开他,让他过自己的人生,和安然幸福结婚,而我,则去做我自己该做的事。

    只是能遇见主人,能得到他对我的温柔和些许爱意,已经是这个世界对我最大的恩赐。

    “温凉。”

    已经走到了餐厅门口,主人才突然想起他忘记了我,他停下脚步回头看着我,带着温柔的微笑叫了我一声。

    “主人,我在。”

    我对他同样报以微笑,合乎奴隶礼数地停下脚步,向他浅鞠躬。

    他向我伸出戴着我们成对婚戒的手,像是想要把我留下来,永远绑在身边一般,注视着我,用温柔的语气命令道:“来,拉着我的手,跟在我身边,不要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