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花露 - 耽美小说 - 得罪同人文写手的那一夜(快穿)在线阅读 - 霸道捕头的小娇夫(九)

霸道捕头的小娇夫(九)

    程澍又慢悠悠喝了口茶,继续说道:“之后你回钦州述职,临行前许诺那小皇子‘不负如来不负卿’,转眼又上了战场。八年后,大将军平了西夏,凯旋而归,回京面圣,加官进爵,位极人臣。没几天又娶了公主,传为天朝美谈。”

    游稚在密室里呆滞着O型嘴,显然被这个惊天大瓜震慑到失去思考能力。程父听得老泪纵横,又羞愧又悔恨,脸色像调色板一样千变万化,缓了好一阵,他才说道:“你、你是如何得知的?恕儿……是阿恕?是不是他?!”

    程澍起身,去里屋取来一块玉佩,放在程父面前。以这个距离,游稚看不清那块玉佩的样子,只觉得玲珑剔透,一定价格不菲。

    见到玉佩的瞬间,程父就像见鬼了一样,颤抖着手举起玉佩,泣不成声。程澍这才开口道:“他为了你那句话,在大理苦等八年,甚至放弃皇位。得知你当上骠骑大将军时,他只身一人前往汴京,只求能见你一面。”

    游稚震惊道:“我*……粉肠,这他*太渣了!我*。”

    168号拍桌道:“年轻人这么沉不住气!不许说脏话!”

    屋内只剩下压抑的啜泣声,程父哭得撕心裂肺,将玉佩贴在脸上,狠狠按着,几乎要嵌进肉里。程澍全程冷眼旁观,笑容里都是轻蔑,似乎很不齿父亲曾经做出的这种行为。沉默了不知多久,程父痛苦开口:“澍儿,他人在何处?”

    程澍慢悠悠给自己添了点茶,答道:“如今倒记挂起人家了,早做什么去了?”

    程父低头,又道:“我想见他一面,此生我欠他太多,这条命给他都不够。但愿来日方长,容我慢慢弥补。”

    程澍挑了挑眉,说道:“大将军可还想给我说亲,逼我成婚?”

    程父皱眉看向程澍,终是叹了口气,说道:“澍儿,我不会再逼你做任何事,只愿你此生不受相思之苦。”

    程澍好笑似的看着诚恳的程父,仿佛在说“你他妈一个如假包换的顶级渣男,竟然敢妄言相思,真让人笑掉大牙”。

    似乎看穿了儿子的不信任,程父补充道:“澍儿,这次就信我罢。阿恕……他可还安好?这几年里,他……”

    程澍放下茶杯,正色道:“两年前,我抓了怪盗易青,你可曾听说过?”

    程父点了点头。这怪盗易青行为古怪,难以捉摸,而且武功极高,深不可测,时常出没于一些为富不仁的员外家里,偷了银钱分与穷苦百姓,因此衙门也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易青从前两年开始变本加厉,竟一路偷到了皇宫里,在中秋宴上失手杀死了路过的婉容。那婉容当时已有六月身孕,被易青一掌拍死,一尸两命。而后龙颜大怒,下令彻查此事,甚至全城戒严,只为早日缉拿易青归案。那时程澍还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小捕快,不过他武功了得,和易青不相上下,在足足追了易青整整一年后,才终于把他打伤,并擒拿归案。

    程澍继续说道:“审完易青,我随刑部侍郎去抄家,在他的卧房密室里发现了段难陀恕。呵,他把我当成大将军你了,死死抱着我不肯放手。”

    “咔咔咔——”游稚脑海里的瓜子声越来越快,听的他抓心挠肺的,简直要疯,“粉肠,给我输个嗑瓜子的指令呗,吃独食遭雷劈。”

    “咳咳——你太坏了!”168号呛到了,“验收时不许说我给你瓜子嗑。”

    “咔咔咔——”两道瓜子声此起彼伏,在游稚脑里好不热闹。

    此时的程父表情更加痛苦,已说不出话来,而程澍又偏要他受折磨,说着说着就停下来喝一口茶,半晌才说完一句话:“大将军一生战功无数,为国争光;又生的丰神俊朗,一表人才,与公主天赐良缘,一双璧人,相敬如宾,真真羡煞旁人呢。”

    程父知道这是在挖苦他,便也不答话,只是略带哀求地看着程澍,示意他快点说下去。程澍继续道:“那年段难陀恕年方十五,大将军十七,你带着大理精兵出征后,大理王便为段难陀恕定了亲。可他誓死不从,以绝食相逼,大理王念他一往情深,终受触动,替他毁了婚约。正巧那时大将军平定李朝,为大理国解决心腹大患,那大理王便派段难陀恕来汴京与天朝交好。自此大理国成为我朝诸侯国,龙颜大悦,原本要将公主许配给他,但他却道已有意中人,非那人不娶。之后他回到大理,每日为你烧香礼佛,只求你平安归来,却没想到八年后等到的却是你大婚的消息。”

    “咔咔我*……”游稚听得一愣一愣的,“太渣了……咔咔咔,所以还是钱好!钱不会背叛人……不动产也可以!”

    那边程父越听越煎熬,程澍的话就像一把刀子,一点一点割在他心上,让他生不如死:“段难陀恕不信你会毁约,只身一人来到汴京,正巧遇上你那场轰动京城的婚礼。他跟在你的婚车后,目睹全程,最后心灰意冷,被人骗了卖去清风楼。”

    程父彻底僵住,喃喃道出:“清……风楼。那处可是……”

    程澍哂笑道:“汴京城中与烟月楼齐名的象姑馆。几年前名满汴京的第一名妓云苓,不知大将军可曾听过?”

    “云、苓……”程父视线飘忽,全身剧颤,显是想起了不堪回首的往事,痛苦嚎啕:“他……他便是云苓?”

    程澍点头,道:“段难陀恕是白人,纤细俊美,又知书达理,通晓修身齐家治国之策,很快便成为清风楼里的大红人,据说想要与他共度一夜春宵,须得提前一月付白银百两才行。五年前,清风楼失窃,正是那怪盗易青见龟头欺压馆里小唱,偷了他万两白银,悉数散与小唱,又见段难陀恕被户部尚书欺侮,对其美貌动容,于是带回家中养着。”

    “哇,这个易青感觉挺好的啊。”游稚又让168号给他发送奶茶指令,吧嗒吧嗒喝的开心,“户部尚书是王霏妻子的爹吗?”

    “是哒,咔咔咔——”168号嗑瓜子的时候心情很好,说话都会变得蠢萌,“那老头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是清风楼里的常客,经常去嫖阿恕的啦。”

    就在围观二人组都在给易青发好人卡的时候,程父和程澍的表情并没有多轻松,尤其是程父,简直痛心疾首。接着程澍便解答了游稚的疑惑:“段难陀恕沦为易青一人的性奴,被我救出时,已不知今夕何年,容貌却还似少年,目若朗星,唇如樱桃。只是常年深居房中,肤白似玉,身子有些瘦弱,大将军请放心,我早已派人为他疗养。”

    程父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听见段难陀恕没事后,这才终于松了一口气,问道:“阿恕他……他如今身在何处?”

    程澍挑了挑眉,道:“恐怕七哥并不想见你。”

    程父的表情呆滞在脸上,从起初的震惊变成认命,道:“他定是恨透了我……澍儿,我只想用余下的日子好好待他,我亏欠他太多,澍儿……”

    程澍托腮笑道:“听闻大将军在京中耳目众多?”

    程父恢复了高深莫测的神色,喝了口茶,说道:“陈留的探子昨夜来报,有人拿着一颗夜明珠去当铺估价,那人已被扣押。”

    游稚高兴地差点蹦了起来,说道:“效率挺高啊!总算把这天杀的狗贼抓住了,呜呜呜,粉肠,我不用背锅了!”

    “噗噗噗——”168号又吐起了西瓜籽,“那你很棒棒哦。”

    之后这程家父子便做了一笔交易,程澍去帮他爹询问段难陀恕的想法,而程父则是放出了一个更加爆炸的消息。在陈留抓住的那人确实是偷了东西跑路的仵作,据说他把那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当成了个头稍大的珍珠,现在已经被扭送进京,其口供足以证游稚清白。而上头对一件普通死亡案这么认真的原因则是那颗夜明珠,本是琼州进贡的贡品,在运输途中不翼而飞,贡品清单也被篡改,所以皇帝老儿压根就不知道自己失去了这等宝物。

    直到两年前,广南西路转运使上京述职,打算告老还乡,席间问皇帝可喜欢十年前那颗由他亲自装箱的绝美夜明珠,这才暴露了这件事。皇帝知道这其中一定牵扯甚多,导致他一段时间内都疑神疑鬼,看着满朝文武百官都像是偷了他宝物的贼。皇帝在朝中最信任的便是为他卖命打天下的骠骑大将军,再加上其身边还有自己的亲妹妹把关,皇帝就将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了大将军,命他彻查贡品丢失一事。

    算下来程父已经查了两年,很多细节不便说明,他只提点了几句,程澍聪明得很,立刻就知道了那户部尚书肯定牵涉其中,毕竟户部掌管赋贡,想要篡改贡品清单简直易如反掌。而大部分贡品又不能作为货币流通,也不可能明目张胆拿去当铺卖钱,于是京城里的一些钱多得烧兜儿的富贾就和户部勾结,一个出贡品,一个掏钱,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户部那几个蛀虫简直就是空手套白狼,十年间不知吞了多少贡品。

    “所以那颗夜明珠就是王夫人从她亲家公手上买的,又阴差阳错地被王霖偷了出来,想要送给我,”游稚捻着不存在的须,跟着房里的人一起转脑子,“还好我视钱财如粪土!不然十个头都不够砍的。”

    “咕噜噜——”168号陪着游稚一起喝奶茶,“夜明珠虽然稀罕,但也不是只有皇宫里才有。那王夫人以为户部尚书做的天衣无缝,而且也过了十年,根本没想过上头竟然在偷偷调查这件事,不然给她十个胆儿,她也不敢上衙门吆喝。”

    “那现在算是证据确凿了吗?”游稚目不转睛地盯着小孔,“什么时候我才能沐浴在自由的阳光下?!”

    “等吧,这件事牵扯太多,上至当朝宰执,下至整个京城中的富商,几乎无一幸免……”168号答道,“像你这样的小虾米,还是顾好自己,保全性命吧。”

    房间里,程父拿着玉佩准备走人,又回过头来说道:“澍儿,王家不足为惧,你可护好游官人这一阵儿,王府的人绝不敢再来造次。”

    程澍点点头,干脆果断地关上了门,接着便走到密室前,推开书柜,放游稚出来。突然知道了那么多秘密的游稚感到有些尴尬,偷听时的兴奋已经荡然无存,他只好努力装作对这些破事儿丝毫不在意的高冷状,跟着程澍坐到会客厅里。

    程澍道:“游公子都听见了,还请在此多歇上几日,龟头那里由我去说。”

    游稚谢过程澍,这短短两天内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以程澍的表现,游稚都忍不住想要以身相许给他当牛做马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剧情设定的影响。

    才吃过午饭,程澍便又匆匆忙忙离去,似乎是去听审仵作,看有没有机会获取到有用的信息。168号告诉游稚,这姓秦的老头儿,家里世代为屠夫,他十五岁时开始跟着上一任仵作学验尸,赚点外快,邻居都说他手脚不干净,爱贪小便宜。汴京城内已经安稳太平了十年有余,所以迟迟没有新的年轻人来做这一行,毕竟这在古代来说是非常晦气的事。以前秦老头儿在衙门里顺点粮油就罢了,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想到这次直接搞个大新闻,一夜暴富远走高飞,要不是大将军亲手布置了两年的天罗地网顺便捉到了这只小虾米,恐怕还真不能这么快就抓到这胆大包天的小毛贼。

    无所事事的游稚在百无聊赖地睡了个舒舒服服的午觉后,打着哈欠爬起来看书。就在他即将看睡着时,程澍回来了,还带着他的古琴,和一坛酒。

    程澍依旧身着黑色云锦常服,这种布料工艺精湛,十分华贵,寻常人家根本买不起。虽然没有过多装饰,但修身的剪裁将程澍完美的身线勾勒的让人挪不开眼。程澍保持着浅淡的笑容,看向游稚的眼神似有千言万语,道:“这是用去年第一场大雪酿的琼腴酒,唔……我从驸马爷那儿偷回来的,游公子可要替我保密。”

    驸马爷……那不就是他爹吗!

    游稚觉得好笑,回自己家取坛酒来还要说是“偷”,他几乎就要脱口而出: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忍住调侃的欲望,游稚继续保持着冰山花美男的人设,说道:“那我与程捕头一起吃酒,岂不成了共犯?”

    程澍俯身,凑到游稚耳畔,低声说道:“游公子请放心,我不会把你供出去的。”

    游稚感觉到耳尖一热,暖暖的风伴着清雅的檀香气息轻轻袭来,他立刻就脸红了,程澍刚才的举动过于暧昧,温热的嘴唇几乎贴到了他的耳朵,那是从未有人触碰过的地带。游稚心脏狂跳,看着咫尺开外的程澍,三年来在心中坚守的兄弟情似乎一点一点地碎裂着。

    在这弥漫着暧昧气氛的房间内,游稚想起了初中时给他递情书的几个女生和两个男生,虽然已经记不清他们的长相和名字了,他不禁心生疑惑:该如何界限喜欢这种感情?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

    只是那时候的喜欢都太浅薄,情书上的爱恋总是“你漂亮的像是坠入凡间的天使,我想成为你的翅膀,和你去看尽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