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驯马与舔足(原创插图)
事实上,纽因直到跟着自家二哥回了学校旁边之后,才领悟到什么叫“有钱人的生活”。 酒店是这里最高的建筑,每层楼配备相应安保,甚至有飞禽类哨兵救生员。比起西部的荒蛮,这儿繁华而时尚。 纽因一开始还有些拘谨,住了几天之后就习惯了。 用完餐后,在薮猫姐妹的陪同下,纽因回了自己的卧室。卧室很大,面积如一个客厅,设施齐全。 弗里斯兰进了屋子,就轻声对纽因说:“我去清理一下自己。” “啊?现在吗?”纽因下意识地问了一句,然后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问的都是废话。他轻轻咳了一声,说:“你去吧。” 这几天一直在准备其他的事情,对弗里斯兰…… 也该精神疏导了。 弗里斯兰去了卧室,其实客房里就有圆形大理石浴池,可以装下两个人。而哨兵的身体素质,也天然地能时刻保持肠道干净—— 弗里斯兰进行清洁,也会一定程度上给自己润滑。纽因不自觉地想到那个画面,不由得脸颊发烫——良种马的身体…… 即使因为体型差等诸多因素,一般来说都是由哨兵做进攻方,但架不住纽因就不喜欢随大流。还好他的哨兵们都相当体谅他。 纽因站起身来,走了一圈。哨兵们好像都特别不在意他是否进行清洁——即使哨兵们都对气味很敏感。尤其是菲舍尔,对菲舍尔来说,越浓烈、羞辱的气味,他就越喜欢。 但是因为自己是个洁癖,纽因还是准备洗个澡——西部没有这样的生活条件,他倒也不太在意。丹鹿都能适应那样的环境,他待了十几年了也不会不习惯。 洗澡之前,纽因被窗外的景色吸引,走了过去。 窗外夜景馥郁,地上的灯火闪烁,天上的繁星便看不太清。街灯与偶尔的车灯,都显现出这片城的生机——也许再过十年,二十年,这个地方又会变化成另一个模样。 俯瞰着这片灯火,纽因只感觉到一种淡淡的疏离——一种与人间的疏离,就像在一个展示台中看这个世间。 而若有人在落地窗外看,应当也会觉得窗内的他是个展览品。 酒店下的不远处就是一条宽广的河,倒映着城市的灯。落地窗前,纽因将河上的船舶与车辆尽收眼底。他没有选择走向阳台,而是转身将衣服脱下,将身子埋入浴池。温暖的水流包裹着身体,纽因舒服地叹息了一声。 东部……也挺好的。 但这样的光芒万丈,属于企业家丹尼尔,而不是他。 不是他亲手挣来的,那就不是他的。二哥是他的哨兵,但终究还是一个独立的人。他不能对这样的财富和物质享受太过依赖,也不会去依赖。他不会去设想丹鹿是否会离开他,但他必须做好一切能够独立的准备。 如果喜欢,就自己挣来。 纽因再看向窗外的景色,忽然想,如果不是因为他有可以等待的人,而弗里斯兰也在等待着他——或许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会分外地孤独吧。 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都希望自己能得到其他人的承认、喜爱——人的本质是社会动物,这是由人类的大脑构造和社会环境决定的。 而哨兵,是能彻底觉醒那一部分兽性的人。他们因此而强大,但如果兽性和人性得不到一定的协调,就会走向失控。而如果完全压抑、切除兽性,哨兵也会因此而失去他们性格中本来就应该有的一部分,从而感知不到该感知的情绪。 如何协调人性与兽性,把两者把握在一个合适的度,是向导的课题,更是哨兵自己的课题。 而为哨兵调理兽性的向导,也是人。 他们的兽性不会通过实体化体现出来,但依旧存在。 纽因举起自己的手——白皙而修长的手,泛着淡淡的暖色。指节棱角分明,有薄茧——常年用枪留下的痕迹。 这双手,曾亲手将人送向终结。 向导也有兽性。 向导也会趋于疯狂。 纽因微笑着收拢手指,看水流从这双优美的手中滑落。 谁在意呢。 “纽因。” 弗里斯兰一声轻唤,让纽因转过头。弗里斯兰的声线一直很温柔,这种温柔和面对他人时又完全不同。面对纽因时,弗里斯兰的声线是含着情感的,但这情感又内敛而含蓄。 以夜景为幕布,纽因稍显瘦削的身体落入弗里斯兰眼中,让他微微睁大双眼。纽因唇角的笑因黑夜而不自觉地增添了一丝神秘——而那样的神情,弗里斯兰在森林里曾看过。 不屑一顾,睥睨众生。 像一个高高在上的神,尝试着体悟人类的情感,却被人类的幼稚与渺小逗笑——那笑容毫无恶意,更像是在看小孩儿玩闹,带着些微的宠溺,但更多的是疏离。 是神与人类的距离。 而纽因太美。 美到像神走入凡尘,只远远地看了人类一眼。 弗里斯兰的声线变低:“……我可以称您为主人吗?” 他有了下跪的欲望,称呼都变得小心翼翼。 “啊?当然。”纽因站起身来,随手抹了抹身上的水珠,就拿起旁边搭着的睡袍穿上——反正待会儿也会脱,穿得随意点也无所谓。他走到弗里斯兰身前,仰头望着他,慢悠悠地说:“弗里斯兰,你太高了。” “嗵!” 弗里斯兰本能地跪下,身体微微颤抖。他不敢抬头,却依旧尝试着抬眼去看纽因的下颚线。 从刚刚开始,纽因就很像——森林里的…… “您……”弗里斯兰只说了一个字,就再也说不出话来。声音堵在嗓子里。 “我操,你怎么秒跪啊。”结果,纽因一句话就把整个气氛打碎。他微微挑眉,伸出手指捏着弗里斯兰的下颚:“挺听话的?” 弗里斯兰稍微松了一口气,却依旧不敢放松。他恭顺地答道:“是。” “驯马套装在哪儿?”纽因问。弗里斯兰指了床头柜,纽因就过去把驯马套装拿来了。 “主人,我可以自己……”弗里斯兰不想麻烦纽因,却被纽因一句话呛了回来:“马会说话?” 弗里斯兰听话地立刻闭上嘴。 纽因剥去弗里斯兰的睡袍,扔在一旁。弗里斯兰精壮而刚劲的身体就这么暴露在纽因眼前。胸腹肌饱满,臀部挺翘。较深的肤色,更是为弗里斯兰整个人都增添了一丝成熟感与层次感。弗里斯兰闭着嘴,视线紧紧盯着一处——被纽因观赏裸体不是第一次,但他依旧会控制不住自己的紧张。 很快,纽因就为弗里斯兰戴上了眼罩。再装备上项圈、手铐,还有一款什么也遮不住的皮带制作成的装饰——它们绕过弗里斯兰的胸肌,再勾成形状。 驯马套装里,还有其他东西。而这些东西,代表了更深层的疼痛——蜡烛、马鞭、皮鞭、乳夹。 如果弗里斯兰耍小聪明,完全可以不把这些东西带来。但一匹良种马最基本的素质就是从不试图从主人那儿讨到便宜——留在主人的身边,就已经是他莫大的幸运。 而这,也是纽因喜欢弗里斯兰的原因:弗里斯兰从不介意自己是否能从纽因那里占到便宜,他的爱无私而稳定。 和一个健康而强大的人交换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一场博弈如果只想着自己的最大利益,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弗里斯兰的诚恳源于他的强大,也源于他愿意为纽因奉献。 而纽因自己,显然还不能完全做到这点。 纽因将驯马套装里的工具摆出来,他不会手下留情——弗里斯兰怕痛,但也耐痛。而他的喜好,就是看到别人痛苦。将疼痛交予弗里斯兰,也代表了他对弗里斯兰的信任和喜爱。 弗里斯兰就静静地跪在那儿。他的跪姿也标准,和杜宾就像被同一个人训练过的。纽因拿着皮鞭走到弗里斯兰身前,能感觉到弗里斯兰逐渐发粗的喘息——他的良种马在兴奋,也在恐惧。 说不准是因为恐惧而兴奋,或是因为兴奋而恐惧。 纯黑色皮质面罩下,弗里斯兰的鼻梁高挺,嘴唇形状美好而饱满。纽因忽然起了坏心思,他坐在台子上,把脚一下踩在弗里斯兰的脸上,感受到弗里斯兰一下就变得粗重的呼吸,打在自己的脚底。 即使已经清洁过,纽因的脚依旧有淡淡的气息,但这气息显然并不令人反感——从弗里斯兰的反应就可以看出。这样的气味,更多地代表了一种羞辱。纽因的脚更加白皙,和弗里斯兰的肤色形成了鲜明对比。 纽因毫无顾虑地用脚底挤压着弗里斯兰的脸部,感受对方的鼻梁和嘴唇的触感,还有热气扫在自己脚底上的感觉,有些痒。 弗里斯兰没有躲。他忍耐着自己的欲望,无论是躲上去的欲望,还是舔上去的欲望。纽因的气味,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催情剂。 “舔啊。”纽因的声音里带着饶有兴致的轻蔑。“你看上去很想舔。” 弗里斯兰小心地身体前倾,伸出舌头,舔上了纽因的脚底。微凉如纽因的体温,被弗里斯兰柔软的唇一点点濡湿。与其说是舔,不如说是亲吻。纽因一点点地将脚底下移,却又一直保持着压在弗里斯兰脸上的力道,感受弗里斯兰的舌头滑过他的脚底与指缝,红色的舌软软地拂过纽因的脚趾,然后——纽因将脚趾塞进了弗里斯兰嘴里。 他感觉到弗里斯兰的呼吸停滞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