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剑意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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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水,奔流不歇。一转眼,华瑾已在经天门内做了小半年的杂役。他本以为自己见过门内风光与正道修士们的奇妙手段就会厌倦,却没想到自己至今仍觉得经天门内,尤其是三尺山上处处好玩。特别是逗弄诤寰真人,令人百玩不厌。 华瑾被莫彦和侍女们捧在手心里长大,平生最擅长的就是撒娇卖痴。他仗着自己在家中受宠,往往在闯祸之后靠装可怜来博得原谅,更对得寸进尺、顺杆爬等行为颇有心得。于是,待他发现诤寰真人虽然为人严苛、不苟言笑,却对自己甚是宽容乃至关怀有加后,便忍不住原形毕露,拿出几分在巨业山上当小祖宗时的做派来。这头一件事,就是在淡青色的杂役服下,戴上他最爱的首饰:几只金玉钏子。 云非名当晚回到前山,还没见到华瑾人影,便隐约听到些清脆的叮当声音。待华瑾跑近,他不由得一愣:少年平日在山上忙上忙下嫌袖子麻烦,便常常将它们用束带绑起,露出两只玉白胳膊。可今日,那让青衣衬得更为柔嫩的玉臂上竟套着大大小小数只金玉钏子。大臂处的钏子紧紧箍在胳膊上,边缘挤出点吹弹可破的嫩肉,让人看了面热。小臂和手腕处的钏子则松松垮垮,叮当作响。这些钏子,金的雕工精美,玉的成色极好,虽然只是普通的凡间首饰,但一看便知不是随意能买到的,想来是华瑾从家中带来。 云非名为人不喜奢靡,加之修为高深,平日生活只需一把剑足矣。他看到华瑾穿金戴玉,容光更胜往日,莫名有些慌乱,却仍是斥道:“成何体统!” 华瑾见他虽然皱起眉头,语气严厉,却只憋得出“成何体统”四个字,就更有恃无恐。在巨业山上的经验教会了他,所谓“体统”二字,多数时间是拿出来刁难不喜欢的人,但在喜欢亲近的人面前却尽可以抛却。因此他眨眨眼,问云非名:“不好看吗?” 云非名面色更为冷凝:“灵兽敏感,极易受惊。你穿戴此物于林中穿行,不知惊扰多少灵兽。” 华瑾笑眯眯回:“真人莫气,我晓得的。白天在林中我没戴着,晚上才戴给你看。” 诤寰真人被一句“戴给你看”惹得有点心慌,就看华瑾在一旁低着头抚弄臂上的钏子,一边摸还一边小声嘟囔:“哎,要是想教它不响就不响就好了。” 云非名霎时又有点懊恼,心想,他年纪尚小,又生在富贵之家,难免养成些性喜奢靡的毛病,自己一点一点教也就是了,何必训斥他。可刚刚训斥了少年一句,又拉不下脸来夸他戴着这些甚是好看,于是开口又说:“日后莫要沉迷于金银俗物,修道者唯有一心一身可得天地恩惠,其余且是虚妄。” 嘴上说着,手上捏了个诀。华瑾忽觉臂上钏子被轻轻托起,钏身还隐隐淌着一圈银色流光,抬头愣愣看着云非名。诤寰真人仍是面无表情:“御风诀。你到林中时便不会响了。” 说完便拂袖而去,留下少年站在原地,心怦怦跳得有点快。 回到所居的木屋内,华瑾心里有点美滋滋的。诤寰真人肯让他戴首饰,虽然嘴上还是些冷冰冰的无趣说教,却终究妥协,还肯为自己施术解决这个小“麻烦”。正是嘴硬心软,感觉比在有些事上绝不妥协的莫彦还要好对付。思绪飘到这里,他又有些想莫彦了。华瑾自出生就没离开过巨业山,也几乎没有离开过莫彦的陪伴。经天门内所吃所住,他俱无不满,就连众人嘴里的冷面阎罗诤寰真人也待他甚好。 可是到底是头一次离家,看着在家中常戴的首饰,华瑾忽然无比想念莫彦的怀抱,他温柔的声音和变成巨狼时温暖光滑的皮毛。“真人那么喜欢灵兽,可惜山上却没有一头月狼……” 他趴在案上,开始提笔写第一封家信。 待莫彦收到信,已是七日后了。本来他若用灵火与华瑾传信,片刻就能到达。可莫彦心思细密,叮嘱华瑾若非事出紧急或遭遇危险,切莫动用灵火,以免暴露魔修身份。他特地设置多层传信人,吩咐下属在人界各处置办宅院,专门接收华瑾的信,再经由各种途径交到他手上。如此辗转,虽在时间上大有延误,却能保证若不是有心人一味死查,便轻易无法察觉华瑾与巨业山的联系。 他满目柔情打开华瑾的信,看了没几句就无奈地摇了摇头,对侍女逐水道:“你猜我们瑾儿,竟是到谁那去做祖宗了?” 逐水掩唇笑道:“小主人脾气容貌都是一等一的好,到谁家做祖宗都是那家的福分。”“只怕他得意忘形,不要露了马脚才好。诤寰真人岂是那么好招惹的?他撒娇打滚那一套,怕是只在我们巨业山吃得开。” 莫彦将信的其余部分看完,提起笔来打算回信。“我怎么听着君上话里有些酸味呢?” 侍女摘星端着茶进来,打趣道:“依我看,小主人跟别的人撒娇,您头一个受不了。” 摘星与逐水是跟着莫彦时间最长的侍女,也是他的心腹。她二人将华瑾从小看到大,自然也将莫彦与华瑾之间的感情看在眼里,恨不得两位主人早日将话说开,亲上加亲。可莫彦自始至终都未跟华瑾提过任何情爱相关,对她们也只说“非你们想的那般,他还太小,懂什么”,甚至还任由懵懵懂懂的小主人独自跑下山闯荡。真是魔尊不急侍女急。如今华瑾终于来信,她二人便使劲蹿捯莫彦在回信中写些甜言蜜语,最好能勾得华瑾直接回家,直闹腾得莫彦将她二人撵出书房了事。 说回华瑾那头。杨文远修行的时日渐长,需要学习的东西也就愈多,也就不能每天中午下午与华瑾玩在一起,使华瑾有些寂寞。这日他终于得了空闲,急忙上三尺山找华瑾玩耍,还带上了一位玩得好的师姐,李梅疏。李梅疏是掌门的亲孙女,剑术天赋奇高,性格泼辣。她幼时本想拜云非名为师却被拒绝,此后一直憋着口气要让诤寰真人后悔自己当年选择。 少女日日勤学苦练,现如今已是名满天下的剑道天才。听说诤寰真人收了个小杂役在山上,不免好奇地随杨文远来看。甫一见面,便惊呼:“诤寰真人是养了只猫妖在山上吗!” 也不怪她有此惊人之语。原来自从云非名默许华瑾戴钏子后,华瑾便有恃无恐,今日腰间佩一副璎珞,明日换一条绸带,虽然远看仍是一袭青衣,近看却大有玄机,花枝招展。 经天门内多是一心修炼的修士,对各种仙器法宝有追求尚算正常,却少有人在穿衣打扮上费此功夫。就连正值花季的李梅疏也不过是在颈间戴了枚红玉环,与之相比,华瑾可算得上是珠光宝气。三位少年人攀谈起来,很快就没了芥蒂打成一片。李梅疏仍啧啧称奇:“诤寰真人最是严苛,对人不假辞色,怎么却容得下你这个小妖精。” 杨文远边把鼻子埋在水兔的皮毛里大闻特闻,边说:“自然是因为华瑾做事认真。” 李梅疏也把一只水兔抱到怀里,有些可怜华瑾:“可杂役做得再怎么好,也终究是杂役。若不能修到蕴水境,容貌身体都会渐渐衰老,一生才区区百年时光。” “百年时光怎么啦?我只要百年间能吃到尽可能多的好吃的,见识过几样法宝,再娶个漂亮媳妇就心满意足啦。”杨文远满不在乎地说。“百年间才能吃到几样好东西?修为不精的人又能见识到几样法宝?”李梅疏毫不相让,又转向华瑾:“小瑾,若是诤寰真人始终不教你修炼,你就该到我们门下来。表面上对你处处爱护,却放任你在百年后陨落,那也谈不上什么真心。” 华瑾也没法跟他们解释,非是云非名拦着不让自己修炼,而是自己无心修炼也无法修炼正道功法。于是他只能傻笑,吹口哨把远处的羊儿叫来,分散两位朋友的注意力。 三位少年聊得开心,浑不知每字每句都落入了云非名的耳朵。他听到李梅疏说到自己“算不上真心”,胸中不禁一阵烦闷,怕华瑾把这话记在心里。起手出剑,剑光依然锋利无匹,却不如平日顺畅迅疾,凭空多了几分滞涩犹疑。云非名望着后山嶙峋的岩壁和崖边扑簌摇曳的一朵小花,怔怔地出神。他不收徒,并非过分骄傲或有难言之痛,仅是因为他不知从何教起,也不会与人相处罢了。诤寰真人自幼练剑,到少年时已开始自创剑法,从此再没用过其他人的剑法。他仿佛生来就是一把剑,与冰冷的刃浑然一体。心中只有剑,剑自然快而准,这是云非名唯一的心得,就算说出去,怕是也会被人当做是敷衍。加之他天性沉稳沉默,说话简洁直白,不爱与人交际寒暄,更不会讨人欢心,嘘寒问暖。这样的人,怎么做得了一位好师傅呢? 可是如今,云非名想,若不做师徒,还留得下这小杂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