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藏娇[穿书] 第3节
“我听闻公主病的几日,明侍卫在殿外痴心相守,希望以身代之,感天动地。” 容见:“?” 怎么谣言越传越离谱。 看来,不管是什么身份,无论是宫女还是官家小姐,只要在这个年纪,就免不了八卦之心。 先生的视线已经注意到了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几人,但她们还在热切地讨论着。 “既然如此,殿下怎么不叫明侍卫跟着?” “也许,也许是为了掩人耳目吧,就算是公主殿下,也不能如此明目张胆吧。” “我懂了!这叫什么来着,我前几日看过那个《海棠醉酒春深深》写了……宠而不爱爱而不宠。” “兴许殿下对那位明侍卫也是如此,因爱而不能宠。” 容见:“……” 同学们,偷看话本子问题不大,但也该看点好的,正常人逻辑的,而不是这种狗屁不通的。 先生严肃的声音骤然响起,点中她们几个的名字,几个人挨了训低头丧气地不敢再吱声了。 熬过早课后,就是午休时间。 官家小姐们要留在宫中用膳休息,等待下午的课程。作为公主,容见有单独休息的地方。那是一个修建在湖心的亭子,周围用窗格一扇一扇地扣起,外面笼着一层层的青纱,密不透风,但每一扇窗都可以打开,十分风雅。 容见穿过那扇很长的栈桥,推开窗,走入了那间亭子里。 亭子不算大,但装饰得很精巧,里面只摆了一张贵妃椅,一方小桌,上面摆着几个茶盏。 容见合上窗,他太困了,才生过一场大病,需要好好休息,而不是上学。 昏昏沉沉中,容见仿佛听到很轻的响动,但也没有在意。 不会有人进来吧?睡梦中的容见没什么警惕性地想。 窗又重新合上了。 一个人走到贵妃椅前,停了下来。 ——是明野。 皇宫之中,人尽皆知,明野是容见的贴身侍卫,经常相伴左右。外面的确有守卫,但明野要去湖心亭,旁人都以为是公主昭谕,无人阻拦。 所以,明野轻而易举地来到了这里,看到了沉睡中的、毫无防备的长公主。 他俯下.身,很认真地看着伏在软塌上的容见。 容见的个头不算矮,但身形很瘦,手臂垫在脸颊下,垂着的手腕上套着一只翡翠镯子,瘦得有些伶仃,所以卧在狭小的贵妃椅上也不显得逼仄。 他的肤色白到近乎透明,是那种很难用颜料描绘出的色泽。眉眼、嘴唇、下颌、耳朵,每一处都很恰当,没有什么不和谐的地方。 这是一张很完美,找不出什么缺憾的脸。 至少,明野可以确定眼前这个人没有戴人.皮面具。 在极为大不敬的审视过程中,明野没有发出任何声响,但容见的睫毛却轻轻颤抖,很害怕似的。就像是小动物的某种敏.感本能,觉得自己被什么危险的猎手盯上了,在睡梦中也会感到毛骨悚然。 明野也察觉到了,他随意地移开目光,容见放松了些许,唇也不再抿得那么紧了。 就这么不上不下地停了一会儿,大约是越发感到不对,容见浓密的眼睫时不时剧烈抖动着,像是蝴蝶奋力逃脱蛛网时扑棱的鳞翅——那么脆弱易碎。 容见似乎马上就要因为噩梦而醒。 明野顿了顿,终于不急不缓地收回视线,容见又慢慢地、安静地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见见:有危险qwq 明哥:(慢条斯理)试试 有人在偷偷欺负自己未来的老婆,是谁,我不说(。 第3章 口脂 这一觉,容见睡得很好。 虽然中途做了个噩梦,容见感到害怕,但那个梦持续的时间不算长,之后便睡得很安稳了。 睁开眼的时候,他的意识还不太清醒,偏过脸,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 那人穿着一袭绯红色的袍子,容见抬起头,看到他的脸。 金相玉质,芳兰竟体。 在《恶种》的原文中,作者只用这八个字形容过男主的相貌,没有具体的描述,而不像别的作者那样,不厌其烦地为主角堆砌形容词。 但对视之间,容见发现明野有一双很漂亮的猫眼。 瞳孔是漆黑的,看向自己的时候,像一个幽深无底的漩涡。 恍惚间,容见说出很弱智的发言:“我是在做梦吗?” 他寻思着自己虽然有些在意男主,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没有人能穿书后不在意小说中的主角。但也没到这种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程度吧。 还是白日梦。 明野挑了挑眉,有些漫不经心地说:“殿下,该上课了。” 容见怔了怔。 怎么梦里的人还会说话,不都是靠心灵感应的吗…… 明野闻言没再说话,随手推开了窗。 天光骤泄,容见身处昏暗的房间里,又是才从睡梦中醒来,一时竟感觉到刺眼。 大约,并不是梦。 而自己刚刚说了一些梦中的蠢话。 容见抬起下颌,也没问明野怎么来了,只想忽略之前的一切,努力装作无事发生的模样,刻意慢条斯理道:“那就走吧。” 明野依旧停留在原处。 容见有些不解。 明野的目光落在容见的脸上。 照理来说,容见有两重身份,他既是尊贵无双的长公主,又是一个“女子”,但明野没有直视皇亲贵胄的惶恐,也没有一般男子对闺阁中女子的冒犯,他只是很平静地指出一个事实:“殿下,您的口脂沾到脸颊上了。” 容见大惊失色。睡觉的时候,他没意识到自己现在是个女装大佬,还是画全套妆的那种,不能再和以前一样姿势随便。 一时不察,果然出了事。 明野递出一方帕子。 那帕子很旧,不是柔软的丝绸材质,只是很普通的布料,看起来洗过很多次,褪色严重,变成了古旧的黄,边角还有几道奇怪的花纹,但非常干净。 明野曾看到容见垂着的指尖,比帕子的颜色要白得多,也娇嫩得多,两者并不相衬。 收回,或等待被拒绝。 容见接过帕子,认真道:“谢谢。” 又眨了眨眼,仰头看着明野,脸颊泛着点粉,矜贵中透着很少的、被隐藏起的害羞:“口脂染到哪里了?” 明野低下头,在半空中点了点。 容见没有化妆的经验,控制不住力气,笨手笨脚地擦了擦。 再看到帕子时,容见的大脑一片茫然,因为上面已经染上了一大片口脂,想必他自己的嘴唇上也少了那么一块。 ……怎,怎会如此? 明野偏头看了过来,容见疑心这个人是不是在嘲笑自己,但又找不到证据。 但这些都无关紧要了,容见现在面临一个致命的两难选择,是出现在大家面前,口脂却莫名消失的崩人设,还是无理由地逃课的崩人设。 快要上课了,容见并未随身携带补妆的工具,而长乐殿离宁世斋算不上近,一来一回,一定会迟到。 如果是在现代社会,逃课肯定是学生最不应该作出的行为之一。但这是古代,嘴上的口脂疑似非自然消失,似乎会引起更大的非议。 容见抿了抿唇,自暴自弃道:“本宫先回去了,你帮我去和先生请个假吧。” 明野看了眼漏刻:“还有一会儿才上课。” 容见不明白他的意思,但很快就知道了。 亭子里的装饰简单,有一个藤条编制而成的镂空灯罩,明野拆掉其中的几条,藤条狭窄柔韧,很轻易地弯成一个很圆满的圈。是扇子的外轮廓。然后,明野又割了几块细纱,用两圈藤条夹住,形成扇面。扇柄只在外面折的树枝。最后,又在朦胧的扇面上点缀了几朵重瓣山茶。 容见看得目瞪口呆,觉得明野不愧是爽文男主角,看起来无所不能。明野从小养在娼.妓手中,他不是那人的亲生孩子,对方当然也不可能给他读书。最开始的时候,明野并不识字,四五岁时靠着模仿外面街道招牌上的字,练会了笔画。他靠给书斋抄书,赚到银两,交了束脩,才终于读上书。 后来,他从娼.妓的家中逃走,被一个孤寡老头收养。那老头有侍卫所世袭的位置,便收养了明野,继承祖业。明野因长相出众,才被选拔入宫。但老头对他也没有任何感情,明野的月奉都是直接发到他的手中的。 入宫以后,明野才开始正式学习武艺,但等以后流放弃都,明野的功夫越发精进,极少有人能望其项背。 可能大多数人都无法理解明野的努力、付出,还有天分。他有很多条路可以走,不必如此艰难地在弃都打拼,不必在众人的背叛中活下来,也不必踏着白骨鲜血登上帝位。 虽然这是一本男频爽文,但明野经历的磨难不比书中任何一个人少,他只是,只是活了下来。 追连载到后半段,容见才明白,因为明野就是这样的人。 他像是一把未出鞘的刀,只有刀鞘年久失修留下的些微缺口处能隐约看到一点锋利的、不为人知的刃。 待这把刀出鞘之时,便会劈山断海,斩断所有阻拦他的障碍。明野不知痛楚,没有弱点,唯一打败他的方法就是把他折断。而想要折断明野的人,必须要忍受血肉碎裂之痛,承担被割下头颅的风险。 想要杀死明野的人,终究会因此而死。 所以无人能打败明野。 这样的明野,也会被那位长公主容见蒙骗数十年,直至结尾还把他当做白月光吗? 容见又不那么明白了。 但在他失神的这么一小会儿功夫,明野已经将扇子完全修整好了。 明野递过扇子,轻描淡写地问:“可以吗?” 容见拿起团扇,边框抵在鼻尖上,山茶点缀的位置正好在他的嘴唇边。 他侧着脸,五官中只有一双眼睛完全露在外面,又抬起眼,看着明野,小声地“唔”了一下,说:“好像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