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花露 - 历史小说 - 瞎眼后我竟教始皇帝造大秦的反?在线阅读 - 第1章 论造反,咱是专业的

第1章 论造反,咱是专业的

    秦王政九年,秋。

    咸阳。

    甘泉宫。

    气势磅礴的招仙阁主殿内,端坐着一个身穿星空迷彩服,脚踩军用皮靴的男人。

    眼前的红木长桌上摆放着完成拆卸保养的枪械零件。

    男人双眼紧闭。

    双手却以极快地速度拿起枪械零件“咔嚓、咔嚓”地把它们组装到一起。

    22秒后,手里多出一支191型精确步枪。

    睁眼。

    两个眼眸里,各有一个黑白分明的太极图缓缓转动,迥异于常人。

    他叫罗毅。

    二十六岁。

    两个月之前,还是隶属于东部战区蛟龙突击队的战士。

    参加夺岛实弹训练的时候,背着降落伞一跳跳到了大秦帝国。

    跨越时光两千多年。

    活见鬼了!

    还有更糟心的事——他眼睛看不见了。

    瞎了。

    睁开双眼只能看到三个字:加载中……

    眼前一片漆黑。

    好在屠宰场老板心善,不但收留了他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怪人,还每天好吃好喝的供着。

    不用干活。

    有肉吃!

    虽然罗毅把大部分历史知识都还给了老师,他还是深刻地明白一件事:在大秦帝国能吃口肉,绝对是士人阶层或世家大族的特权。

    普通庶民能吃饱粟米就谢天谢地了。

    偶尔猎到点禽鸟野兽,也会用来向士族老爷换点米粮养活全家。

    根本舍不得自己吃喝。

    当然。

    能吃到肉,只是他判断自己身处屠宰场的原因之一。

    最重要的原因还是血腥味。

    来到这里的当天就被冲天而起的血腥气差点熏到呕吐。

    接下来的两个月,虽然没听到杀猪宰羊的惨叫声,血腥味却没有消散多少。

    依然刺鼻难耐!

    出了房门就能闻到满院子的血腥味。

    咸阳城内血腥味这么浓郁,还能是什么地方?

    只有屠宰场!

    他却不知,此刻秦宫里,太监们正在窃窃私语着。

    “大王真是狠心呐,足足两千多人,说杀就杀了!”

    “可不是,两个多月了,这血腥味都还未散去呢,不过,那也怪不得咱大王,那嫪毐狼子野心,还想谋权篡位!”请下载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嘘!噤声!当心小命不保!”

    他这一跳,正好跳到秦宫里面来了!

    还认识了一个叫赵真的屠宰场老板。

    嗯,反正对方是这么说的。

    罗毅不是白嫖怪,不喜欢蹭吃蹭喝的无赖行为。

    得想办法养活自己。

    闲着没事的时候,让屠宰场老板赵真雇了个木匠。

    他挥舞着盲杖连说带比划,总算教会木匠制作椅子和凳子,再让赵真雇人出去贩卖。

    嗯,大秦时代的跪坐很不人道。

    时间长了膝盖酸疼,站都站不稳。

    效果不错。

    根据赵真反馈回来的消息看,上到王公贵族,下到庶民百姓都对椅子、凳子这些新鲜事物极为喜爱。

    让屠宰场老板成功转型工厂主,开始经营木器厂。

    每天不是忙着雇木匠,就是忙着买木材。

    生意火得一塌糊涂。

    隔三差五地还会来跟他吹吹牛皮,不断炫耀着最近又收入了多少金,多少金。

    开心得像个吃到糖的孩子。

    甚至,还抬了一箱金饼分给罗毅。

    闲着也是闲着。

    既然赵真挺讲信义,罗毅也不小气。

    又让对方雇来一堆匠人开始搞新“发明”。

    每天指点工匠研究制造铁锅、纸张、犁铧之类的东西,也是打发时间的好办法。

    然而。

    铁锅出世后,赵真来的更勤了。

    每天中午的饭点准时报到。

    蹭吃蹭喝不算,每每罗毅的厨娘弄出新吃食,都会死皮赖脸地打发厨子来学艺。

    还扬言要办大秦最好的酒肆。

    爱谁谁吧!

    罗毅不在乎,反正他也没办法回到现代。

    跟赵真合伙做生意赚钱,是目前唯一能做的事。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

    睁眼看到的“加载中……”三个字,应该是穿越的时候老天爷赏的系统。

    安静地等着吧。

    等视力恢复了,造反当个皇帝什么的,也不枉穿越一趟。

    投靠始皇帝?

    扯淡!

    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

    受红色教育十几年的坚强战士,怎么可能容忍皇亲贵胄、世族大家对庶民的压迫剥削?

    无论是始皇帝打造的大秦,还是以后汉高祖缔造的大汉,老百姓的日子都不会好过。

    皇亲贵胄、世族大家压根没把庶民当人看。

    往后一千多年里都是这样。

    早早竖起红旗,让老百姓真正当家做主才是正道。

    论造反,咱是专业的!

    现在攒的金饼越多,造反的成功率越大。

    距离陈胜吴广揭竿而起的时间点也不远了。

    他得早做准备。

    如果时间来得及,或许能早早干掉楚霸王和流氓刘邦。

    免得华夏大地被这两个强人再次杀得血流成河。

    千里无鸡鸣。

    “先生,今天有什么好吃食?”

    罗毅刚刚把做过保养的枪收起来,门口走进个身穿黑色龙袍的年轻人。

    熟门熟路地坐在他身侧,环顾四周:“都正午了,膳食还没送来。”

    “花娘肯定又偷懒了!”

    “我得扣她工钱。”

    听着年轻人嘻嘻哈哈的编排厨娘,罗毅拿起盲杖摸索着出门:“我去跟花娘告状,让她别切你那份羊肉。馋死你。”

    “先生可恨,怎能夺人美食?”

    “谁让你老编排花娘的坏话来着,不知道人家管着我们两个的嘴?”

    “嗯,说的对,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

    两人说说笑笑地来到殿外凉亭。

    围着火炉享受陶锅里沸腾的羊肉薄片和米酒。

    身穿龙袍的年轻人丝毫没有端大秦之王的架子,反而像小厮一般不断给罗毅夹菜倒酒。

    殷勤伺候。

    一个身穿星空迷彩作战服。

    一个身穿黑色绣金龙龙袍。

    时隔两千年的装扮凑到一起显得十分怪异,二人却亲热得像兄弟。

    酒足饭饱返回招仙阁。

    罗毅摸摸索索,从书架上拿下一个木盒:“给你介绍桩可以名留青史的大生意。”

    “哟!做商贾还能名留青史?得好好看看!”

    嬴政急忙伸手接过木盒,小心翼翼地打开,却看到盒子里整整齐齐地码着一摞泛黄的纸张。

    “先生,此物何名?有何用处?”

    “这东西叫纸,可以代替竹简供人书写,更容易装订成册,方便翻阅。”

    自己瞎指挥人折腾出来的纸到底什么成色罗毅不太清楚。

    反正摸上去感觉稍微有点刺手。

    放到两千年之后,给冥府银行印钞票都不配。

    放到大秦,那是妥妥的神器。

    绝对是读书人眼里千娇百媚的小情人。

    关键是,价值不菲。

    根据他的记忆,竹简时代分辨哪个官员的家财丰厚有一个硬标准:看谁家的竹子多!

    两根碗口粗的完整竹子能换一头牛。

    堪称穷人致富的不二法宝。

    用竹简写字很浪费原料。

    如果做成纸,成本就低多了。

    能大规模生产的话,价格还会更低一些。

    由于纸张可记录的信息更多,不用费尽心思地遣词造句,比竹简更适用。

    价格定然比竹简卖的高。

    新生事物嘛,价格总会夸张一些。

    过几年,产量上去会便宜很多。乐瑶小公举的瞎眼后我竟教始皇帝造大秦的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