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花露 - 科幻小说 - 请个律师打官司在线阅读 - 第三百五十章葛天喜案二审

第三百五十章葛天喜案二审

    00六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葛天喜意外死亡案的二审案件在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听审席上坐的是满满当当。

    新任审判员赵梅担任审判长,主审该案,她猛地的敲击法槌,台下杂乱的议论声嘎然而止。

    "现在开庭,请上诉人发表上诉意见?"赵梅扫视一下庭审的会场,启动了庭审程序。

    "一审判决我方承担责任过大,判决赔偿数额过低,显失公平。被上诉人在本案中均有过错,其过错责任均明显较大,故此,原审判决没有尊重事实和法律,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求。"上诉方聘请的李庆律师发表了上诉的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请被上诉人分别答辩?"赵梅指令道。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我作为被上诉人,在本案中不存在任何过错。上诉人的上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大权的语气中仍透露着十分的不满,不过比一审答辩多了几分自信的神情。

    "同刘律师意见!"王明先科长面无表情地应了一句,便不再做声了。

    "大圣湖作为全县人民唯一的饮水资源,向来是不准游泳的。葛天喜无视禁令,溺死于湖中,我方无责任,但一审判决的赔偿数额,我方勉强可以接受。故此,我方没有提出上诉。上诉人的上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于驳回!"阿蛮作为大圣湖风景管理区的代理律师从容答道。

    "二审期间,各方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本庭举证?"赵梅又问。

    "没有"各方均回道。

    "本案争议焦点为:原审判决数额是否适当?刘大权和王明先是否应该承担本案的赔偿责任。请各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辩论?”赵梅自信地把庭审活动推到了下一个程序...滨江东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办公室。

    "李主任,我想知道,我交给你的欠条可是原件,现在这份鉴定书我就看不懂了,鉴定结论怎么会变成复印件呢?"徐帅奇阴沉着脸问道。

    "你什么时候交给我过材料,徐先生,你是不是记错了?"阿蛮冷声反问。

    "如果说我没有交给你证据原件的话,我想知道,你向法院出示的证据是哪来的?

    徐帅奇仍旧本着一副阴的出水的面孔。

    "徐先生,我知道你在使用手机录音。我现在可以不回答你这个问题。我叫你的兄弟来回答吧。"阿蛮边说边掏出手机,拨通了张大勇的电话,让张大勇过来一趟。

    十多分钟以后,张大勇火急火燎的推门走进了阿蛮的办公室:"哎呀,我说弟弟。

    你在这里干什么?老表叔已经把法院的鉴定书给我看过了!你那是怎么回事呀?开庭的时候,人家刘三虎一口咬定钱已经给你了,你怎么还去告人家?"

    "大哥,我和律师之间的事,你最好不要插手。我现在把欠条原件交给了律师,现在律师把我的原件变成了复印件。我想搞清楚这里是什么猫腻?"徐帅奇站在阿蛮的办公桌前,想尽量的把身体靠近阿蛮。阿蛮知道他的上衣口袋里肯定装着一支录音笔。他靠近阿蛮的目的是想使他的录音音质再好一点。

    "我说弟弟呀,你不要胡说八道好不好?你什么时候把欠条的原件交给老表叔了?

    你把你的所谓的欠条原件交给了我,我又转交给老表叔的。咱兄弟做事要凭良心,可不能去赖人家呀。两万块钱不是很大的数目,如果你缺钱,哥可以给你。"张大勇拿起饮水机上的纸杯接了三杯水,分别给阿蛮和他的弟弟一杯。然后他自己找了一个座位坐了下来,一口气喝干了杯中的水,把空纸杯放到前面的桌子上。

    "大哥,我实在是搞不明白,你怎么老替外人说话呢?"徐帅奇的语气中带了三分恼怒。

    "弟弟,我要问你一句,这里谁是外人?你是说老表叔吗?不讲老表叔的父亲,也就是我们的表爷爷从小是怎样照顾我们兄弟的。就是老表叔本人,为我们公司辛辛苦苦干了这么多年的法律顾问,对我们也是恩重如山呐,怎么能说他是外人呢?弟弟,人在做,天在看,离地三尺有神灵。我们兄弟千万不能干坏良心的事啊!"张大勇拿起放在桌上的空纸杯,又了走过来,从饮水机里接了一杯水,端了回去,在座位上坐了下来喝了一口,然后对徐帅奇语重心长的说。

    “大哥,那是你和二哥小勇的事,与我何干?你今天就是说破大天,我也要求律师赔偿我的损失,如果律师不答应我的请求,我就到法院去起诉!"徐帅奇恼怒地说。

    "你敢!"张大勇一听,也怒火中烧,他"噌"站了起来,将手中的水杯向徐帅奇砸了过去。

    "张大勇,你敢打我!你给我记住,你要为今天的行为付出代价的。"徐帅奇哼了声,转身气哼哼地走出了阿蛮的办公室张大勇一看,立马跟着追子出去“刚才合议庭在休庭期间,进行了充分的合议。本院认为,刘大权和王明先已经尽到了同泳人的责任。二被上诉人在本案中没有过错。原审法院没有判决二被上诉人承担责任是正确的。但原审法院判决第三被上诉人大圣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承担责任过小,故此判决如下:,撤销原一审判决。

    二,大圣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上诉人各项损失人民币八万元整。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闭庭!"审判长赵梅敲响了法槌。

    “一条人命,难道就值八万块钱吗?我不服,我要申诉。"葛天喜的儿捶胸顿足,表达着他的不满。

    "庭审结束,请各位当事人签完字后,自觉离开法庭。“一名法警走过来面带怒意地喝道。李桂春的请个律师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