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男人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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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西橙拖着箩筐走到昨天的玉米地里,已经七点多了,这些偏僻的地不可能安排个人专门管着有没有迟到,反正干多少活拿多少工分。喝了口自己泡的柠檬水,陆西橙开始掰玉米,有了昨天的经验后,今天速度快了一些。陆西橙不追求当什么劳动标兵,她只要完成最低任务就行,所以她干半小时,跑去休息半小时,大半个上午过去,居然也装满了一箩筐。 把最后一个玉米扔进箩筐,陆西橙拍拍小手,难道她还有干农活的天赋,进步神速! 坐到石头上剥开鸡蛋刚咬了一口,就看到男人过来了,把鸡蛋全部塞进嘴巴里,陆西橙蹬蹬蹬跑过去掰玉米。 “唔唔……呕!”第一口鸡蛋没咽下去,嘴里又被塞了一整个鸡蛋,陆西橙直接被噎住了,一句话说不出来。 男人见状忙上前拍她的后背:“吐出来!” 陆西橙摇头,不行,她嘴巴动不了。男人强硬地捏住她的下巴,手指伸进嘴里抠挖,把那颗完整的鸡蛋弄碎了抠出来,陆西橙眼里冒出了生理性泪水,脸涨得通红,她上辈子学过简单的急救知识,她弯着腰,把拳头放在腹部,用力往上按压,无奈力气太小,喉咙口那块鸡蛋怎么也出不来。 她祈求地看向男人,现在只有他能救自己的。男人似乎看懂了她在做什么,他一手抱住她的腰,一手握拳顶上她的腹部:“是这里吗?” 陆西橙抓住他的手挪了一寸,男人拳头向上挤压,不断重复,终于在十几次后,陆西橙一声干呕,鸡蛋被排了出来,要不是腰间男人的手扶着,她差点瘫软在地。 此时的陆西橙形容狼狈,脸红红的,眼角泛着水光,嘴边下巴和衣服前襟都有秽物,她完全不敢看男人,默默掏出手帕给自己擦,眼泪滴滴答答落。 男人把她的水壶拿过来,拧开盖子递到她面前,放低了声音:“先喝点水,还难受吗?” 陆西橙接过水壶喝了一口,摇摇头,不说话。爱阅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那我去给你把手帕洗一下?” “我也要去。”陆西橙的声音好像蚊子叫,男人却听到了,他把陆西橙的饭盒水壶一起拿上在前面走,陆西橙好像个被欺负了的小媳妇在后面小碎步跟。 到了河边,陆西橙迫不及待地蹲下身洗脸,然后沾湿了手帕擦衣服,擦了半天,直到衣服上一点脏污都没有了,又理了理刘海,确保自己还是美美的才满意。 男人照旧在她旁边,正看着她,觉得她和山里那些给自己梳理毛发的小动物很像,陆西橙起身,她今天穿了件白色的衬衣,擦洗过后,胸前一大片衣服都是透明的,男人跟被什么烫到一样猛然转过头去。刚刚着急救人没觉得,现在回过神来,那个动作……他甚至碰到了她的……他闭了闭眼,不敢再想。 陆西橙却无知无觉的,还歪过脑袋凑到他面前,小脸上有未擦干的水迹,粉扑扑,晶莹剔透:“霍大哥,今天谢谢你呀!”她笑起来,唇红齿白,娇憨动人,她犹豫了下还是问出口,“霍大哥,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呀?”万一真的叫狗蛋可怎么办呢?她听外婆他们讲过,以前每个村都有好几个蛋的,叫这个名字很正常,可是她真的接受不能啊! “霍竞川。” “嗯?” 男人重复一遍:“霍竞川,我的名字,物竞天择的竞,山川的川。”说完紧张地看向她的脸。 陆西橙不知道男人在担心什么,只觉得奇怪,这名字,不像是一般乡下人取出来的。 她干脆拉着男人一起坐下,两人迎着河面的微风,陆西橙问:“这个名字谁给你取的呀,你昨天不是说你是孤儿吗?” 霍竞川没有先回答她,而是反问:“你这两天没有听村里人提起过我吗?” 村里人?陆西橙接触到的就是老支书家,他们家没提到,然后就是……她迟疑:“我昨晚听到几个大娘说小霍,那个小霍是你吗?” “是我,大队姓霍的就我一个。”他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来历说了。 霍竞川自有记忆以来,就是在山里,喝狼奶,吃野果,偶尔吃生肉,深山是他的家,狼群是他最好的伙伴。在他五岁那年,有次救了一个老太太,才知道自己是一个人类。老太太姓傅,是个可怜人,一个人住,他把老太太送下山,第一次见到了人类的村落,后来,老太太教他生火,辨认各种粮食,他渐渐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只是还是住在山里,只偶尔下山。 他住的山被附近的人叫做九龙山,九座大山连绵不绝,山里植物动物资源丰富,除了狼群,还有野猪,黑熊等凶狠的野兽,山鸡野兔等小动物更是常见,它们基本不下山,山下的人们也只在山的外围活动,砍些树木,彼此相安无事。直到他八岁那年,山下闹饥荒,种的粮食没有收成,人们没办法,只能往山里走,动物们的领地被侵犯了,普通的人类如何是这些猛兽的对手,被一路追咬,逃回村子,而狼是记仇的动物,怎么甘心就这样放过这些人,第二天,狼王带着几十头狼包围了村庄,而他就坐在狼王的身上。 狼群咬死人十几人,村民们吓坏了,他们不会和狼沟通,只能祈求和狼群在一起的他,那时的他在傅奶奶的教导下已经学会了很多人类的语言,他没有开口,但是和他一起长大的狼王看出这些人是他的同类,不再追着不放,带领手下回了深山。 过了大概一个月,老支书和其他村干部,还有公社的民兵连一起找到他,他们在山脚下等了好几天,就是为了劝说他去村里住,他不知道他们存了什么心思,或许看他孤身一人,有恻隐之心,或许是被狼吓坏了,看中他在狼群里的地位,或许两者皆有,但就像傅奶奶说的,他是个人类,他不能一辈子和狼群生活在一起,他应该过正常的人类日子,所以他同意了。 他在前进大队落了户,因为饥荒,有些屋子空了出来,大队让他自己选一个,他没要,而是在山脚下用木头和茅草搭了小屋,傅奶奶家也在旁边。 村干部们对他很友好,但村里人对他却是惧怕又鄙夷,惧怕他能指挥动狼群,他们不敢去的深山,他来去自如;看不起他是个野孩子,从小没爹没妈,在山里像头畜生一样长大。一些孩子好了伤疤忘了疼,居然敢联合起来打他,呵,从小和狼赛跑,和野猪搏斗,捏死这些人就好像捏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他们挑衅一次,他就痛揍他们一回,几次过后,谁也不敢来招惹他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群人就一口一个哥的称呼他,好些人年龄还比他大几岁。白不单的重生七零娇气白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