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花露 - 其他小说 - 我在哥谭当市长在线阅读 - 第121章 毛熊往事(一)

第121章 毛熊往事(一)

    “他法尔科内真当我洪门无人,当我马季德老到提不动刀了吗?!”

    周晨担心马老承受不住,尽可能的挑着不那么刺激的部分,将玛莲娜的经历大致的讲给了马老听。

    尽管周晨努力的美化了玛莲娜的经历,但说出来的部分,依然是惨不忍睹,耳不忍闻。

    当知道这一切的幕后黑手,是法尔科内家族后,马老气冲冲的就想要回洪门叫人。

    “您老别冲动,市政府会有计划整顿他们的。”周晨眼见马老火气冲天,生怕他气出个好歹来,赶紧说道。

    “说起这个,你给我解释解释。”谁知听到计划二字,马老突然话锋一转,把对准了周晨。

    “我这孙女,命都已经这么苦了。”

    “好不容易菩萨保佑,让她逃过一劫。”

    “你为什么又把她给推入火坑?”

    马老虎着个脸,一脸不善的问道。倒也不是对周晨有多大的意见,毕竟自己的孙女还是他救出来的。

    可任谁一想到自己的孙女得去执行绝密任务,心里都不由的会感到紧张和担忧。

    “诶,这个事情,我其实也不想,真是没有办法啊。这小姑娘性子倔得很,以死相逼。”

    周晨长叹一口气。

    “不然这样,我带您私底下去见见她。如果您能把她劝退,我举双手赞成。”

    周晨的话,说得那叫一个情真意切。马老听着,也无法多说什么。

    “市长先生,市长先生,林华醒了!”

    突然,杰克从不远处跑了过来。

    周晨和马老对视一眼,赶紧走了上去。

    病床上,林华已经醒了过来,此时正出神的看着天花板。见到周晨和马老推门进来,他努力的点了点头:

    “市长先生,马老,你们来了。”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周晨上前问道。

    虽然的确有着林唐的嘱咐,但周晨也害怕真的把林华给弄死了。那他也不好交代。

    林华缓缓的摇摇头:“我没什么事,市长先生,就是头有点晕。”

    周晨和马老对视一眼,心里还是不免有些担忧。

    “你好好休息,明天我去给你把老孙叫过来。”马老开了口,出人意料的是,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发火,虽然语气依然生硬,但众人还是听得出他语气里的自豪。

    听到马老的话,林华却是眉头一紧,刚准备开口,马老却是预判了他的想法,说道:

    “放心,不会惊动你爷爷的。万一老林那边问起来,你马爷爷帮你挡着。”

    说完,还赞许的看了他一眼。

    “你小子,这次还算像个华国汉子。”

    听到不会惊动林老,林华大松了一口气。面对马老的称赞,他只是微微一笑。

    在他看来,这次胜利,有太多的意外。算不得光明磊落,也谈不上值得庆祝。他并不因此感到骄傲。

    看着林华似乎还在出神,周晨问道:“怎么了,难道赢了比赛还不开心吗?”

    林华摇摇头,又点点头,半天没说话。

    许久,他看着周晨问道:

    “市长先生,您知道为什么拉季莫夫会帮我吗?”

    林华的胜利,几乎是完全建立在拉季莫夫的主动牺牲之上。作为比赛中体格最庞大,夺冠呼声最高的选手。可以说,几乎每一个选手的淘汰都和他离不了关系。

    即使到了最后一刻,他其实也并非没有一战之力。只要他坚守擂台中央,联手普川把桑田和林华全部淘汰出局。不说拿到冠军,他最少也能站到最后。

    可是,已经是强弩之末的拉季莫夫,却出人意料的选择了自爆。以无条件牺牲自己的方式,活生生的将普川给拉下了马。这才给了林华获胜的机会。

    “您知道吗?市长先生,拉季莫夫在最后,和我说了几句话。”爱读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嗯?”

    “他说,他认识我,和我爸爸曾经是战友。”

    “他说,当年是他们错了。”

    “他说,希望我爸爸看在达瓦里氏的份上,帮他们一把。”

    “他还告诉了我,该如何去寻找他们。”

    “市长先生,虽然我不搞不懂他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我更想不明白的是。”

    “他为什么敢,宁愿牺牲自己,也要拉着普川同归于尽。”

    拉季莫夫,最终并没有救得回来。他的混声已经被大面积烧伤,强大的电流甚至已经在他体内循环了好几个来回。

    按照医生的说法,这种人,别说活下来,在他的手穿过铁笼又绕回来死死抓住普川的那个时刻之后。

    他活的每一秒,都是和上帝抢来的时间。

    周晨没有说话,市政府的资料里,关于毛熊的资料,记录得非常有限。甚至有明显掩盖的痕迹。看得出来,是有人故意抹去了一些记录。

    “他们,是一群走错了路的可怜人。”一旁的马老,却是开了口,用低沉的声音说道。

    “嗯?”病床旁的几人,都同时看向马老,等待着他更详细的解答。

    “他们其实比我们华人更早来到哥谭。”

    “在我第一次来到哥谭的时候,毛熊便已经在哥谭站稳了脚跟。”

    “他们的身材普遍高大,浑身多体毛。所以我们也管他们叫大毛子。”

    “最开始的时候,我们其实相处得很不错。我们初来乍到,他们也是外来者。有着共同敌人的我们,经常一起对抗哥谭的黑帮势力。”

    “也正是在他们的帮助下,洪门才逐渐的在哥谭这个鬼地方,站稳了脚跟。”

    或许是这个话题勾动了马老尘封已久的记忆。他并没有卖关子,而是娓娓道来。

    “毛熊们很热情,也很好客。我还记得,当年有一个叫朱可夫的家伙。最爱来唐人街蹭饭,一蹭饭必喝酒,一喝酒必喝多。”

    “想当年,他还叫嚣着,说我们华人没有一个能喝的。气的林大帅特地从大陆洪门里找了一个酒神,专程接过来陪他喝。”

    “一天一夜,三箱白酒,五箱威士忌。愣是把这帮毛子给征服了。”

    提起往事,马老的脸上还能洋溢出一如当年的喜悦之情。

    “那现在他们怎么混得这么惨?”

    林华忍不住问道。不正经茶人的我在哥谭当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