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花露 - 科幻小说 - 长生不死的我资质平平在线阅读 - 第十二章 侠少和老道

第十二章 侠少和老道

    陈二狗来了。

    在清净小院里,他呈现出的状态,是最为真实的,不是广秀仙宗的天之骄子,也不是一个万众瞩目的俊彦,而只是一个纯朴的少年。

    “生哥,我怎么看不出你的修为了?”

    在陈生这里,他不会耍心眼,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直问。

    “突破不久,怎么可能又突破,现在还是炼气二层呢。”

    陈生随口道:“我修炼了一门敛息术。”

    听周执事说,陈二狗已经是炼气七层的修士了,比他高了五个小境界。

    这样,还无法看破他的修为,看来太玄敛息术的修炼,还是很成功的。

    “炼气二层,太慢了。”

    陈二狗有些难受,陈生都已经入门三四年了,才到炼气二层,这种修炼速度,不说放在广秀仙宗,就是一个无有跟脚的散修,都能反超。

    “慢点没事,走得稳妥就行。”

    陈生倒是道心很稳,一点没有急躁的样子。

    他的路,自己清楚,旁人不懂,解释了也是不懂。

    “话是这么说,可是天不饶人啊。”

    陈二狗修为日渐精深,越发的能够感受到寿数的存在,只不过他是朝着堪破的方向进发的。

    修仙路上,有时候时间眨眼就过去了。

    他以为陈生不懂,所以很担忧,不想这位本家大哥,在年老时悔恨。

    “年纪轻轻的,你就担心这个了。”

    陈生既是感动,又是感到很好笑,他独独不怕的,就是岁月来熬人了。

    倒是陈二狗,年纪轻轻,就能懂光阴岁月可贵的道理,已经强过很多修仙者了。

    “也是,我们风华正茂,就该仗剑天涯,潇潇洒洒。”

    陈二狗调转话头,但没有放下心中的担忧,盘算道:“生哥,我俩去闯荡修仙界吧,你修炼至今,还不曾外出呢。”

    这话,披着少年意气的外皮,实质是一个炼气七层的修仙者,打算给一个炼气二层的菜鸟当护道人了。

    “闯荡修仙界?不如说是打怪升级。”

    陈生看出了陈二狗的心思,但这种担忧,实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但是有一点,却是让他不想拒绝。

    那就是他修炼好几年了,却一直待在广秀仙宗中,此时让陈二狗一说,确实有想出去看看修仙界的冲动。

    “那说好了。”

    陈二狗对陈生,还是了解的,听到大哥没有直接拒绝,是有点心动了,于是趁热打铁,直接定了下来。

    “去哪里?”

    虽然打算外出了,但陈生还是有顾虑的,他虽然长生不死,但炼气二层的手段,很难对别的修仙者造成伤害。

    陈二狗的实力,年轻一代中不错,但也有翻车的可能。

    两人不能去打高端局,一旦翻了,他长生不死,注定能活,就是可惜陈二狗了。

    “去陈国。”

    陈二狗心中是有计划的,很快的就说出了一个地方。

    陈国,是广秀仙宗管辖下的一个弱小王朝,国土贫瘠,随便一个修仙者,都能闯出点名堂。

    他炼气七层的境界,在陈国中,属于顶尖强者的层次,陪伴陈生,不会有意外发生。

    “可以。”

    听完陈国的格局,陈生这下放心了,此次不说降维打击,但也是稳妥无虞,能去。

    ……

    陈国。

    御方郡。

    太康城。

    这是一座古老的雄城,历史悠久,历经三个朝代依旧屹立不倒,古迹很多,文人墨客的痕迹比比皆是。

    其中,有一酒楼,连出三个状元下榻,并且留下墨宝,又有状元楼之称,是为太康城第一楼。

    “登高远眺,俯瞰人间,想不到我也有这么一天。”

    状元楼中,身材健硕的少年,负手而立,站在楼顶之上往下看,约莫十五丈的高度,一个个的人渺小如蝼蚁

    谁能想到,一个三四年前,一个吃都吃不饱的穷小子,竟然会有一天,来到这个曾经看一眼都觉得幸福的地方,毫不在意的,吃饭谈话。

    “广秀仙宗的天之骄子,竟然发出这等感慨,被人听到了,可是要笑话的。”

    陈生调笑着,以陈二狗如今的地位,只要说一句,能将太康城推倒再重建。

    今日感慨,终究是年少之时,一场幻梦的了结。

    只怕经历了陈国一遭,陈二狗的心性智慧,会越发的高深,释怀从前,勇猛精进。

    “生哥,我一直记得,还未被入仙门时,被人叫做泥腿子呢。”

    陈二狗也笑了,他彻底的不在意过去了,道:“以前,被叫做泥腿子,我会自卑,现在却不会了,是我变了吗?不是,我依旧是我,说到底,让人有底气的,不过是这身份,这能力罢了。”

    所以,他真的真的,很感激陈生,是他这个本家大哥,给了他一飞冲天的机会。

    “喝一杯吧。”

    陈生觉得此时,不用说太多,一杯酒,就足以道尽一切。

    两人碰杯,尽皆一饮而尽,辛辣的味道在喉咙中散开,口中畅快的“吱”的一声。

    “小辈,哪里走!”

    状元楼下方的大街,突然乱了。

    一个虎虎生风的老道,完全看不出苍老的痕迹,脚下腾挪,似乎能驾驭狂风,随便一跃,就是数丈。

    他的前方,是一个狼狈的少侠,锦绣衣袍已经破裂,胳膊后背,都留有剑伤,鲜血风干后已经变得干硬。

    “什么时候,修仙者也甘愿做权贵门下的走狗了。”

    华云苍夺路而逃,口中不忘破口大骂,十足的江湖侠少性格。

    事情的起因,是御方郡守的爱子,欺行霸市,强掳民女,甚至是打杀了数十个有血性的汉子。

    于是,在某一夜,最喜替天行道的江湖侠少,潜入郡守府中,摘了纨绔的人头。

    不想郡守府中有高人,也就是紫云老道了,对他穷追不舍,仿佛死的是他的儿子一样。

    “怪只怪,你杀了郡守的爱子,这一颗头颅实在是值钱。”

    紫云老道桀桀的笑,人间王朝之中,还是有漏下来的灵草的,御方郡守许诺他,将这名江湖侠少的头颅拿下,就将家族珍藏的五百年老参交于他。

    “老杂毛,你修的是什么仙,求的是什么道,我呸。”

    少年也是烈性,在老道的追杀下,连一句求饶的话都没有。

    紫云老道作为修仙者,去哪里不是座上宾,今日被一个年轻人如此辱骂,心中火气汹汹,杀气越发凛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