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花露 - 科幻小说 - 夜阳鸟在线阅读 - 夜阳鸟 第171节

夜阳鸟 第171节

    其实按照这样的基础设定,戚晚已经可以尝试写一两章看看效果了。

    她也确实这样做了。

    然而几千字写下来却是障碍重重,问号多多。

    她每写几句话就会冒出一个新的疑问,自问自答,自圆其说,有的勉强能过,有的怎么都圆不过去,因人物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和她的前史以及性格有关。

    还有立场,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都是立场的对立,针对某一个人,某一件事,某一个角度,某一个利益冲突。

    但这四姐妹的立场冲突是什么呢?

    命案令四人第一次达成一致,但也仅仅是这一次。

    这件事之后所有人都选择缄默,分道扬镳,彼此漠不关心。

    直到五年后,事情被人挖了出来。

    也就是说,为什么四个人会达成一致,一定要讲清楚。

    五年后是谁将事情挖了出来,为什么挖,四个人经历了什么,这一次如何选择,更要讲明白。

    思路走到这里,戚晚遇到了阻碍,她发现自己脑子里空荡荡的,对于人物形象毫无灵感。

    难道是她生活里接触的人太少了,缺乏原型基础么?

    哎,说到原型,活生生的原型就摆在眼前啊,只是她开不了口,难道直接去问黎湘和辛念,能不能接受她的采访吗,她要写一部分犯罪题材小说?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总在心里念叨,意念传达成功,没多久戚晚就接到了辛念的电话。

    看到来电提示时,她心里还突突的,因看过优盘里的东西,她已经不能再像上次一样平淡可观的看待这个高中最好的朋友了。

    电话接起时,戚晚很小声地“喂”了一声,随即就听辛念问她这几天的情况。

    辛念的语气听上去很关心她,戚晚一边想着为什么一边反问:“怎么突然这么问?”

    辛念这才说:“哦,这样说你可能要觉得我多事,我只是听到你之前说起自己的病,我想着看有什么办法能帮到你。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她给我介绍了一个心理咨询师,能力很强的,她这些年一直在跟她咨询,我就把联系方式要过来了,看你是否愿意……”

    我有一个朋友。

    戚晚的第一反应就是“郗晨”。

    戚晚想了想说:“好啊,你把联系方式给我,我找她聊聊看。对了,辛念,如果你方便的话,咱们能不能再约一次?”

    戚晚满脑子想的都是“大姐”的设定,辛念听到提议,却这样问:“你是不是又想起什么了,需要跟我求证?”

    戚晚停顿一秒,这才意识到辛念似乎很关心她的记忆。

    她还忍不住脑补了一下,那年是不是因为她有病,记忆出现偏差,还患有妄想症,这才逃过一劫呢?

    如果让“郗晨”和辛念知道她手里掌握的东西,她会被灭口吗?

    只是这个想法刚冒出来她就笑了,觉得自己有点离谱,随即说:“是想起来一些事,但都不重要。现在春天换季,我经常睡不好,情绪也有点起伏,我生活里也没什么朋友,医生建议我多和熟悉的人聊聊天,不要总是一个人……”

    辛念笑道:“好啊,我随时有时间。这样吧,我把我家的地址给你,你看哪天有时间过来,或者咱们约在外面的餐厅,找个你喜欢的地方。”

    ……

    戚晚最终选择去辛念家里。

    她不知道这一步走得对不对,是否恰当,在去之前还是留了个心眼,给余钺发了信息告知她的去向,并附上辛念家的地址。

    来到辛念家,辛念做了一桌子菜,还准备了许多零食水果。

    辛念还表示歉意说,自己这些年很少做这么多菜了,手艺也有点生疏。

    戚晚却觉得很好吃,说自己经常叫外卖,吃到家常菜觉得很感动。

    这话落地,两人都沉默了,还对看了一眼。

    她们同时想到对方的家庭。

    辛念到了点红酒给戚晚,两人碰了下杯。

    话题很快聊到现在,不免要提到感情生活。

    辛念似有苦涩,说:“之前有一个男朋友,现在他不在了。”

    戚晚动了动嘴唇:“不在了?”

    辛念又道:“他去世了,车祸。”

    戚晚连忙道歉:“对不起。”

    辛念笑了下,并不介意:“你呢?”

    戚晚并不知道辛念早已了解她的生活,跟着说:“我也有个男朋友,一直在一起,但还没结婚。哦,他是我上高中时认识的同学,但不在一个班,我不知道你还有没有印象,他叫余钺。”

    辛念挑了下眉,笑容有些古怪:“是不是年年有余的余,金属旁的那个钺?”

    戚晚诧异道:“咦,你还记得?”

    辛念摇头:“我原本已经不记得了,但前几个月刚好跟他打了两次交道,当时就觉得眼熟,后来才想起来他好像是一个高中校友,但我们在学校期间没有说过话。我还记得他也在学生会,你们应该是从那时候熟悉起来的。”

    戚晚点头,跟着问:“你说你们打了两次交道?可他是刑警啊。”

    辛念并不避讳:“嗯,前公司有一位同事突然遇害,他只是照例了解情况。”

    戚晚“哦”了声,便低头回想着时间线。

    几个月前,辛念前公司同事遇害。

    辛念又是做媒体工作的。

    戚晚忽然问:“我好像有点印象,你的前同事是个记者对吧?网上还有新闻报过,我还看了一家媒体写的头条报道,那会儿可轰动了,大家都在讨论包括记者在内的高危职业……”

    辛念笑笑:“写头条那家,就是我当时的新工作,这个专栏是我批的。就因为这件事,才会和你男朋友打第二次交道。”

    “瞧我,光顾着聊天了。”说到这,辛念拿起手机,将之前说好的心理咨询师的名片推送给戚晚。

    戚晚扫了眼,对方名叫李琰,女性。

    戚晚说了声“谢谢”,便听辛念问:“你之前说想起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方便告诉我吗?也许我能帮你呢?”

    戚晚快速在脑子里筛了一遍,若无其事道:“也不是什么重要事,可能是因为我前几天回了一趟林新,刚好赶上下雨,然后我就梦到十几年前林新那场十年不遇的大雨,还梦到自己冒雨出门。”

    戚晚清晰地看见,在提到大雨时,辛念的笑容凝滞了一瞬。

    辛念又问:“除了下雨还有别的么?”

    戚晚摇头。

    戚晚托着腮,叹了口气,话锋一转:“我最近根本没时间去琢磨以前的事,有些事既然命中注定要忘记,那就不要再跟自己较劲儿。我现在啊最头疼的就是新小说的设定,梦到下雨应该是因为我想写雨夜杀人,才会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辛念又是一笑,却比刚才勉强了些:“也是,你男朋友是刑警,难怪你有这么多素材和想法。”

    戚晚:“你报道过那么多社会新闻,有没有接触过类似的?”

    辛念没有回答,而是反问:“你先告诉我为什么要写雨夜,它有什么特殊意义么,还是跟设定有关?我印象里你好像还没写过类似的桥段。”

    戚晚有一丝惊讶,原来辛念读过她的小说。

    是偶然读到的,还是因为她是戚晚,所以一直在暗中关注?

    辛念不是圈内人,她怎么知道她的笔名是绝望的羔羊呢,是不是黎湘告诉她的?

    戚晚按耐住疑问,只道:“因为水是掩盖证据最有利的天气条件。你试想一下,凶杀现场有那么多血,不管你怎么洗,以现在的科技都会检测到。但如果刚好下了一场大雨,雨水将血水带走,连同泥土冲得一干二净。如果现场没有尸体,谁会想到这里死过人呢?”

    辛念:“所以你新小说的设定是雨夜户外杀人?”

    戚晚:“不一定,也可能是室内。但不管是室内还是户外,要让一具尸体消失,遇到下雨天都是一个难题。”

    这句话只是戚晚随口一说,并没有特意指向张大丰那件事。

    但辛念却是听者有心,忍不住问:“为什么下雨天是难题,你刚才不是说雨水是有利条件么?”

    戚晚:“掩盖证据它是,但处理尸体它反倒会成为阻碍。举个例子好了,如果是挖坑埋尸,遇到大雨,土地含水量会变大,会出现所谓橡皮土,土会变得更有粘性,踩上去会有颤动的感觉,不管是挖坑还是掩埋,都更费力。这就是为什么如果下雨太大就要停止挖地基是一个道理,所有会令土壤膨胀、压缩、湿陷的因素都要考虑进去……”

    戚晚只顾着科普,一时并没有察觉辛念的目光和表情。

    辛念直直地盯着她,思绪早已飘到十二年前那个雨夜。

    那场大雨十年不遇,土壤一定会有戚晚所说的橡皮土现象,粘性大,很难夯实,而且在挖坑的时候更容易将鞋子和衣服弄脏,起码要粘上半身泥。

    但如果她没记错的话,“郗晨”在天亮时离开别墅,她告诉她们一切都已经妥当,尸体也被处理掉了。

    那时候她们只顾着高兴,以为终于过了这关,后来这些年也没有细想什么雨水什么土壤。

    但现在看来,大概是她们以为错了。

    或许那两具尸体并不是被埋在某块地里,起码就当时大雨过后的土壤环境来看,短时间内做这件事太费力。

    靳寻的人应该不会这么傻,他们应该有多种方案,还会从中选择一种更省力更快速的处理方式。

    作者有话说:

    红包继续

    第134章

    黑夜的自赎

    看似简单的一次小聚, 却快速将戚晚和辛念的距离拉近。

    戚晚感到有些意外,因临走前辛念再度提出邀请,还说以后可以常走动。

    戚晚并不排斥, 她想高中时期她们能成为朋友, 必然是有共同的价值观,性格可以互补的,而且和她相比, 辛念就像个大姐姐很会照顾人。

    戚晚自觉她除了写小说之外, 好像一无是处, 只是保持“活着”的状态,饿了就叫外卖, 困了就睡觉, 醒了就发呆。

    戚晚离开的时候心情很好,此前对辛念的怀疑也逐渐释疑。

    戚晚却不知道,她前脚离开, 后脚周淮便来到辛念家。

    辛念洗碗洗到一半, 先给周淮开了门。

    周淮换了鞋, 跟着进了厨房帮她一起收拾。

    随即周淮问:“聊得怎么样?”

    辛念想了想说:“是我想多了, 她还和之前一样。”

    周淮又问:“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