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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桃(种田文) 第11节

    不过,水渠宽了,水多了,自家跟着占好处,这份便宜罗友良不白占,他冲喘着粗气快气晕过去的白添贵说:“等收谷子时,我派大郎去你家帮一天忙,我们两不相欠,你看咋样?”

    收谷时最缺的就是人手,一天工比平日七八天还要值钱,罗友良这提议很仗义很大气,白添贵忙不迭的点头,生怕他反悔。

    ……

    “我看你缺心眼,是个大傻子!”

    一场闹剧结束,各回各家时,已临近饭点,不知道是操心多了还是早上吃少了,白四觉得特别饿,但是踏进家门没见好吃的,倒是吃了自家婆娘王翠云一顿数落。

    王翠云和白凤霞差不多,心里都不乐意去罗友良家道歉,要不是为了稳住春桃那疯丫头,她才懒得登罗家的破门,这回王翠云就盼着罗家吃瘪吃亏,她好拍手看热闹,谁知道重拿轻放,人家一点亏没吃。

    白四不耐烦地瞥自家婆娘一眼,然后不搭理他,进门就往卧房钻,卧房有个大木柜子,有存吃的,他现在饿得头晕耳鸣,啥也不想啥也不说只想赶紧吃点东西填肚子。

    柜门掀开,白四摸出一块撒了芝麻和白糖粒的酥饼,大口吃起来,这饼子又香又甜,就是不够酥脆有点受潮了。王翠云跟在白四屁股后面一起进的卧房,见他捧着一块酥饼在啃,当即心疼坏了:“你咋吃这个!这是上次刘家回的礼。”

    白四吸了吸鼻子,说来也怪,饼子一下肚他就踏实了。

    “我知道。”白四捏着剩下的半块饼子坐到堂屋,取个泥碗倒凉水喝:“两个月前回的。”

    “亏你还记得,我要留着做人情的,你倒好,给吃了一块。”王翠云怒道。

    白四把泥碗狠狠一顿:“我是家里的顶梁柱,累死累活吃块饼还不行了?”

    王翠云抿抿嘴不说话,随手将泥碗给扣上,说回前面的话题,她用手指戳着斑驳的桌面:“说好要给罗老二一个教训,你咋回事?出发前说得好好的,可瞅你现在,他吃什么教训了?不仅没吃教训,还得了便宜,你这样处置,白添贵会对你有意见的,其他白姓人见你这个德行,还怎么服你?”

    白四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你以为我不懂?今天不知道从哪儿冒出个罗家的帮手来,要不是那小子搅合,今天罗老二吃不了兜着走!那小子在衙门有人,我何必为了添贵得罪他。”

    王翠云皱眉:“当真?”这些年没听说过罗老二家有这么厉害的亲戚朋友啊。

    见王翠云不信,白四赶紧将今天发生的事情同自家婆娘说了,谁知道王翠云听完,直接给了白四一锤,破口大骂道:“亏你一把年纪的人,竟然被一个毛头小子给骗了,他说衙门有人就有人?证据呢?如果真有那么大能耐,怎么在罗老二家里混饭吃,我看呐,就是一个爱吹牛皮,胡说八道的兔崽子!”

    “不会……吧。”白四说着心里也泛起嘀咕来,想想自家婆娘的话很有道理,口说无凭啊,但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白四叹了口气,没想到他也有被别人哄的一天。

    “得了,准备吃饭吧。”王翠云扫兴的起身,准备往灶房去,冷不丁的听见一声巨响,原来是白四怄得一脚踹翻了旁边的矮凳,吃了亏他咽不下这口气,徐志这个小兔崽子,有他好看,他一定要让他付出代价,并且让白姓人看看他白四的本事和手段,继续拥护他做白家的领头人。

    王翠云不知道白四在琢磨什么,在她眼中白四纯粹是在发疯,她赶紧将矮凳扶起来,阴沉着脸说:“拿自家东西撒邪火,亏你还是个男人!”

    白四冷笑:“你放心,我会让他付出代价的,等着瞧吧,瞧好了,看我怎么打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

    罗友良一回家,就嚷着叫文桂芬杀鸡宰鸭:“徐志和大哥帮了我的大忙,今儿要请你们好好吃一顿。”

    罗友贤挥挥手:“我哪里帮上忙了,全靠他。”说着拍拍徐志的肩膀,罗友贤看徐志的目光充满了欣赏,罗友良很熟悉这种眼神,每次收粮时他看到沉甸甸的稻穗,就是这种目光。

    “哪里,我也没帮上什么。”徐志微微一点头,还蛮自谦,这点让罗友贤更欣赏,谦逊是很好的品质,他从上到下将徐志打量了一圈,越看越满意。

    徐志对罗友良说:“罗二叔,家里的鸡鸭留着生蛋,我听春桃说山上很多野兔,我去捉几只回来大家吃。”

    去后山捉几只野兔?罗友良罗友贤兄弟俩眼睛都瞪直了,后山上的野兔机灵的就差成精,特别难捉。不过,一般人说这句话肯定是吹牛,徐志说那就不一样了,目前为止,他就没做过一件不靠谱的事情。

    “我看行!我倒是馋兔子肉了。”罗友贤点头说。

    徐志说去就去,叫上春桃拿上早上就备好的工具,由她带路一块往后山去。

    徐志的背影已经消失在院外,罗友贤还扭头一直往他走的方向看,罗友良忍不住拍大哥的肩膀:“得了,回来你再慢慢看,我们进去坐会,我给你涂药酒。”

    刚坐下,罗友贤就开口问徐志的来历,罗友良和他说了,罗友贤听得直拍大腿,情绪很激动:“我就喜欢这样的后生,有义气又聪明!”

    谁不是呢,罗友良赞同的点头。

    “徐志老大不小,也该成家了,你大嫂娘家有个闺女,我看呐。”罗友贤说到这停顿了一下,余光瞄见罗友良脸色不大对,问道:“你咋了?是不是刚才受内伤了?”

    “没有。”罗友良回答说。

    罗友贤于是继续说:“你大嫂娘家那闺女长的很水灵,人也贤惠,我看不如给徐志搭个桥,没准能成一桩美好姻缘,咱俩就是媒人,还能讨杯酒喝。”

    “咳咳咳。”罗友良听了,捂着胸口咳嗽起来,咳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说道:“这种事情怎么能随便牵线搭桥,咱俩又不是专门吃这碗饭的,看人不一定准,万一人家婚后过的不美满咋整?”

    罗友贤大笑:“二弟,你跟我还兜圈子,我刚才和你开玩笑哩,你大嫂娘家才没有什么水灵贤惠的待嫁闺女,不过,咱们家有啊,老实说,我看徐志不错,你觉得咋样?喜欢不喜欢这样的女婿?”

    罗友良叹了口气:“喜欢倒是就喜欢,就是他家里没有女人,春桃嫁过去一个人辛苦。”

    “咦,不能这样说。”罗友贤道:“你问问春桃的意思嘛,闺女要是乐意,做长辈的不要管太多,家里没妯娌没婆婆也好,省得拌嘴。”

    说这句话说时文桂芬刚好进来听在耳中,她接话道:“大哥说得在理。”

    文桂芬是过来人,婆婆媳妇是天生冤家,亲生母女都要吵架怄气,何况是后天凑对的媳妇与婆母。

    罗友良看了文桂芬一眼,听她这个语气,好像态度有变?但是他没有吭声,文桂芬很明白,只要罗友良不吭声,就说明他心中也有了变化。

    罗友贤更了解弟弟,依他看这事啊,有谱!

    ……

    一路往山上走,两边的树木渐渐变得繁茂,风也逐渐凉爽,密密的树枝遮盖住剧烈的阳光,隔绝了盛夏的燥热。

    “前面一点有一片山谷,那的兔子最多,就是难捉。”春桃指着前面说。

    徐志成竹在胸:“我能捉到。”

    到了之后春桃想帮忙,问能帮着做点啥,徐志指了指不远的大树,等春桃走到树下,他弯腰薅了几把干草铺在一块青石上:“你坐着等就可以了。”

    春桃看看草垫又看看徐志,眼前这个男人大部分时间不苟言笑,但是心很细,很懂得照顾人,她因为从小要强,很少被这样细心的照顾到,不过就她的犟脾气,也不乐意被这样照顾,但是这一刻,春桃感觉很开心,她冲徐志笑笑说好,然后坐下抱着膝盖等徐志去捉野兔。

    山谷中的野兔再狡猾,也比不过隔壁滩上的动物,徐志一会布置陷阱,一会儿弄诱饵,接着是等待猎物进入陷阱。

    接下来的两个时辰中,陆续有兔子落网。徐志将落网的兔子从陷阱里揪出来,然后用绳子捆好扔到树下,兔子越来越多,最后捉了整整六只,只只肥大。

    “徐志大哥,你可真厉害,下次教我捉兔子吧。”春桃拎着两只,徐志拎着四只,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徐志答说:“好,只要掌握了窍门,这些兔子很好抓,不过,也不用那么麻烦,以后你想吃兔肉,我帮你捉。”

    春桃摇摇头:“我不是馋兔子肉,是想捉了拿去集市上卖,卖了换银子。”

    原来如此。

    徐志想起春桃在三岔路卖凉茶糖水的事情了,他先点头,夸春桃有头脑,接着眉一蹙:“你很缺钱吗?”

    春桃简直被逗乐了:“还有谁不缺钱吗?”有道是,天底下皇帝都缺银子使,钱这个东西嘛,当然是多多益善,越多越好。

    徐志后知后觉自己问了个傻问题,不过看着春桃笑他心情就好,甚至忍不住也跟着笑起来,并且看着春桃很认真的解释:“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缺钱用,我有,我给你。”

    春桃不由停下脚步:“你说真的?”

    徐志郑重点头:“当然,不过没带在身上,你告诉要多少,我回去取了来送来给你。”

    彼时微风轻拂山峦,风儿吹起春桃薄薄的刘海儿,露出光洁饱满的额,两撇浓淡适宜的眉毛下一对如水的瞳仁,正专注的、定定的看着徐志,徐志被春桃的眼神看着,高高大大孔武有力的汉子,竟然有些不自在,这一刻,徐志感觉心痒痒的。

    “我真的缺钱。”春桃说,她现在吃用家里的,年纪小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越来越不自在:“但我不白要你的钱,我管你借,挣钱了就还钱给你,我正缺一笔做买卖的本钱。”

    徐志没想到春桃要钱竟是为了做生意,这种想法放在女子身上,尤其是没嫁人的二十岁女子身上,称得上惊世骇俗,徐志从前包括以后,都没见过第二个像春桃这样的女子,如果换做别的男子,早就觉得春桃痴心妄想,很不安分从而远离,但是徐志不一样,他看上了春桃,想娶她做媳妇儿一起生娃睡觉过日子,自己的媳妇想做什么,就做呗。

    “行,不过钱不算借的,算我入股吧,反正我也没事做,我和你一起做生意。”徐志说。

    春桃想想觉得可以,做买卖一个人做不了,得要个合伙人,徐志力气大,人品好,而且她乐意同他待在一起,是个很好的合作伙伴,于是春桃笑盈盈的回:“可以,那咱俩合伙一起做!”

    “你想做什么买卖?”徐志问。

    “暂时还没想好,起步阶段的话,先做吃的吧,吃的好卖走得快,而且,我也只会做吃的。”春桃还没想好具体的事宜,她只知道不能像以前那样活着。

    罗友贤罗友良知道徐志一定会捉到兔子,但是没想到会捉到六只,六只兔子都又肥又大,文桂芬挑了四只活蹦乱跳精神的关了起来,准备养着留着日后慢慢吃,剩下的两只叫罗友良杀了,然后用热水烫毛,兔子的皮毛又细又软,要拔干净需要费不少功夫,好在人手足够,文桂芬春桃还有吴秋华齐上阵,不一会就将兔子处理好了。

    春桃喊徐志一起去房后拔葱,罗家大伯母见了用胳膊肘戳了戳文桂芬,用嘴型小声的说:“我看挺配。”

    刚才在灶房烧火洗碗的时候,文桂芬把自己的想法和顾虑同大嫂说了,罗家大伯母为人厚道,文桂芬和她相处起来特别舒服,妯娌两个多年来没红过脸,相处的异常和谐,家里有点什么事情,心里有什么心事,文桂芬都喜欢和大嫂说说。

    “就怕那倔驴转不过弯弯来。”文桂芬说。

    罗家大伯母点头,自家二弟的性子他知道,除非他自己乐意,旁人是很难劝动的,且越劝越犟,反而适得其反,于是她冲文桂芬努努嘴:“你啥也别说,我先和你大哥打声招呼,让你哥劝比我俩加一块劝效果都好。”

    罗友良心中还挺敬重他大哥的,罗友贤说话在他心中有分量。

    兔子肉收拾好以后剁成了寸把长,半寸厚的肉块,文桂芬掌勺,热锅加姜片蒜末香叶等爆香,然后加八角丁香花椒等大料继续翻炒,直到香味都溢出来了,才将兔肉下锅,翻炒至外皮略带焦黄,接着加水和酱慢慢炖煮,直到兔肉软烂酥口,充分吸收香料的滋味,文桂芬才掀开锅盖收汁装碗,上桌前撒上一些小葱花,简直是人间美味。

    春桃夹了一块尝味道,兔肉刚出锅香气飘飘,十分的馋人,她尝了一口太热,忍不住吐了吐舌头,然后才吞入口中,瞬间,鲜美的滋味充盈整个口腔,真好吃啊,春桃发出赞叹,然后夹了一块给徐志。

    徐志这时候正在院子里忙着劈柴,又是一身热汗淋漓。

    “徐志大哥,你尝尝这个兔子肉,可好吃了。”春桃跑到徐志面前,将肉喂到徐志的嘴里。

    夜色下看不清楚徐志的脸色,想来是红了,他顿了顿,还是吞下了那块兔子肉,然后夸赞道:“真好吃。”

    “当然了,自己捉的兔子肉,肯定很香哩。”

    作者有话说:

    以后暂时隔日更新一章~时间是晚上九点

    第16章 春桃

    ◎准备提亲◎

    趁着日头没落山,院里光线还好,文桂芬张罗着将饭摆在院里大树下。热气腾腾的红烧兔肉摆上桌,足有两大盆,里头除了兔肉,还有萝卜、土豆、大葱等配菜,肉还没吃到口,香味先往鼻子里钻,勾得人口水直流。

    罗友良一大家子加上罗友贤一家,有十多口人,两盆兔肉不够吃,文桂芬又整治了几个添菜,知道男人们要喝酒,做的是韭菜鸡蛋、油炸花生等下酒菜,还从酸菜坛子里挖了个陈年酸萝卜出来,用井水冲去表层酸水,然后切成长条码在碗中,加上一点酱油蒜末端上桌,便是绝佳的开胃小菜。

    “来!喝酒,徐志,听说你酒量不错?”罗友贤问。

    罗家大伯和罗友良一样,都是好酒之人,酒量好,喜欢在酒桌上看人交友。

    徐志挺谦虚:“勉强,能喝几杯,今天一定陪罗大叔、罗二叔喝尽兴。”

    “好!爽快!”罗友贤高声说:“有这句话在前,待会我就不客气了。”

    徐志用行动表示心意,直接端起桌上的酒罐子给大家倒酒。渐渐的,酒喝开,兴致随之高涨,说话声、碰杯声、笑声混杂在一起,从院子里一直传到院外。

    今天罗友良和白添贵在田边协商的事儿全村人都知道,也都知道白四被个外姓年轻人给降住了,眼睁睁看着白添贵吃亏不说,反而对那个年轻人笑呵呵,村民们私下都说白四这是吃软怕硬,卖自己人讨好别人,没种,根本不配做白姓人的领头人。

    他们除了唾弃白四,对那个叫徐志的年轻人也充满了好奇。村人们吃完饭,习惯趁着夕阳余晖串门子,这日不约而同都往罗友良家门外走,刚走近,就听见里面的欢声笑语,闻见香喷喷的饭菜味。

    他们站在外面议论徐志的来历,大部分人不认识徐志,但徐家村毕竟离小山村不远,很快,就有人想

    起来了。

    “哎呦,他小时候我还见过哩,长得虎头虎脑,爬到树上摘果子吃,结果树枝太细,直接连人带树枝掉下来砸地上,吓我一跳,刚想问他摔得要紧不要紧,他一咕噜爬起来,捧起地上的果子没事人似的,一溜烟就跑没影啦。”

    说话的是村里一老大爷,他边说边笑,有种与有荣焉般的自豪感:“后来我才知道,那小子就是徐瘸子的大儿子,我和徐瘸子是老朋友啦。”

    听众们发出疑问:“瘸子?他爹是个瘸的?”

    老大爷摆摆手:“那倒不是,他爹摔过一跤,脚瘸了大半年得了这么个诨号,脚早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