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花露 - 都市小说 - 败她手里在线阅读 - 败她手里 第9节

败她手里 第9节

    由于她们坐了很久的车,加上早上也没吃早餐,这会儿肚子都有点儿饿,离开这房间以后,便一块儿朝着餐厅的方向走了过去。

    走到半途时,孟凭歌才突然想起来自己忘了带包。她这个脑子真的不是一般的迷糊。

    孟凭歌忙对江雨说:“你先去餐厅那边等我一下,我包忘记带了,得回去一趟!”

    江雨怔怔地眨了眨眼:“哦……那你快去快回啊!”

    “ok!”孟凭歌冲她比划了个手势,转过身就朝着来时的路百米冲刺。

    可就在她拿上东西重新出门后,却在经过走廊上的一个房间时,被一个咔嚓的开门声给惹得浑身颤了颤。孟凭歌捏着包包袋子将肩膀一耸,转头一看,就发现边上有扇门被人打开了一条缝。

    一条通体雪白的博美犬从里头探出了个小脑袋,冲着孟凭歌摇着尾巴笑。

    “好可爱啊~”孟凭歌最是不能抗拒毛绒绒的可爱小动物。

    就这时,门被人从里头彻底推开,一双穿着休闲简洁款运动鞋,笔直修长的腿就迈了出来。

    好像,有点儿眼熟?

    孟凭歌沉思着将头一抬,果不其然,是姜炙。一如既往,这个面部轮廓分明,眉眼深邃的男人身上,始终带着种拽里拽气的慵懒气质。

    原来他住这儿?

    孟凭歌愣了一下,琢磨着要不要打个招呼。但她还没做好准备,一个长相温婉,端庄大气,身材完美,披着头棕褐色的成熟女人就也走了出来。

    孟凭歌不自觉地原地呆住了。难道,这就是姜炙之前在便利店里头打电话时提到的那个……莎莎?

    第9章

    姜炙和那女人说完一句话,抚着脖子将头轻轻一转,在眼珠挪动的时候,发现了站在门口的孟凭歌,有些诧异。

    于是姜炙放下手,随意十足地插进兜里:“你怎么在这儿?来找我啊?”

    孟凭歌从惊呆中回转过神来,手里头已经捏了把汗,马上慌不迭地嘟囔着反驳道:“谁找你了?我根本就都不知道你住在这儿的好不好。”

    不要脸。

    早知道,她刚刚就不应该停下来看这狗,该直接拿完东西就走。

    姜炙看着她紧拧的眉心,轻轻耸动了下眉梢:“哦?”

    孟凭歌生怕被他误以为自己是个放不下谁的偷窥狂,连忙拍了下身上的包,又指了指地上那条雪团一样的狗,说:“回来拿包,路过这儿的时候看到这狗子很可爱,就停下来看了看,和你没关系。”

    狗子仿佛知道孟凭歌在说自己似的,将尾巴摇得比先前更欢快了,还时不时地拿鼻子蹭着孟凭歌的裤腿,憨态可掬。

    姜炙耷拉下眼皮,瞄了眼地上那条傻里傻气的狗:“哦。”

    卷发女郎在旁边围观了一会儿,不禁微微偏着头,好奇地问道:“对了,阿炙,这位是?”

    姜炙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没给她作介绍:“我的高中同学。”

    “哦……原来是这样啊。”女人了然地笑了起来,遂又转向孟凭歌,将一只素白纤细的手伸向了她:“你好,我叫kesha。”

    女人容貌身材都很优越,神情更是温和至极,浑身透露着绝佳的亲和力,一看就是从教养很好的家庭里头出来的,一举一动都像极了山间潺潺流动的溪流,让人倍感舒适。

    孟凭歌突然就理解为什么有的人会被大家称为女神了。

    传说中的女神,应该就是像眼前女人这个样子的吧?这样的人身上,总是会自带着许多无比耀眼的光芒,都不用多说什么,光是举手投足间散发出来的那种磁场,就能让人如沐春风。

    孟凭歌却有点儿不敢和她握手。因为她刚刚太紧绷了,手心里头湿哒哒黏糊糊的。加上和这女人站在一起的感觉,就像是乡下人进了城似的,即便那个城市包容性很强,也没有瞧不起谁,她却还是会生出一种不配和人握手的感觉。

    “不好意思,”孟凭歌看了下自己的手心,跟她如实说道,“我手里头有汗,脏……”

    kesha却笑得更加温婉了,不仅没有嫌弃,还大大方方地主动握住了孟凭歌的手:“没关系,有什么好脏的。女孩子就算有汗,那也是香的。”

    女人的手心干燥温暖,让人深感舒适。声音也清润好听,犹如山间清泉,自带着一种可以净化万物的感觉。语气更是像天边的云朵一样柔软,其中包含着种强盛的力量,能够轻而易举地便把压在人身上的巨石给卸下。

    孟凭歌看着她柳叶一样柔和的眉眼,定住了。

    kesha恬淡地笑了笑,又问:“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

    孟凭歌忙回道:“我叫孟凭歌。孟子的梦,文凭的凭,唱歌的歌。”

    “孟凭歌?”kesha琢磨着,点点下巴:“名字真好听。那,孟凭歌,你好。”

    孟凭歌跟着点头:“你好。”

    kesha松开她的手,同时弯下腰,轻轻抱起了地上的小狗,用纤细的手指轻轻摸着小狗的脑袋,转过头对姜炙说:“阿炙,我还有点事要忙,就先不陪你了,晚上见。”

    姜炙点头:“好,晚上见。”

    孟凭歌目送着kesha背影的离开,有点恍神。英文名kesha,翻译成中文就是凯莎。那,她应该就是那个传说中的莎莎了吧?难道说,这两个人确实是情侣关系?

    她的心,蓦地往下一沉。

    好奇怪,虽然说不管他们是不是情侣,都已经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了,但当她正式弄明白对方已经有了对象后,心里却还是空落落的。

    像是被人强行撕开了一个黑色的大洞,里头刮着略显刺骨的寒风,将她的世界吹成了一片冰凉。

    尽管刚刚只见了一面,她也还是看得出来kesha很优秀。容貌出挑,谈吐得体,内核稳定,大气优雅。上帝在创造她时,仿佛把所有的偏爱都给了她。

    自己作为一个女的,也被kesha的魅力给折服到了五体投地,就更别说姜炙了。或许,这样子的两个人在一起,才担得起“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吧。

    kesha离开后,这里就剩下孟凭歌和姜炙两个人了。

    周遭冷风弥漫,两个人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又让开了视线。姜炙掂着手机望向左边,孟凭歌拉高包包带子望向右边,都没有说话。

    姜炙低头看了眼腕上的手表,还是主动出声,打破了这平静到有点诡异的局面:“喂。”

    “嗯?”孟凭歌转头看着他。

    姜炙歪了下脑袋:“你要去哪儿?”

    孟凭歌被他一提醒,才想起来自己要做的正事:“饿了。和江雨去吃饭。”

    “哦,”姜炙扫了眼周边,“那我们一起吧。我也没吃呢。”

    孟凭歌没有拒绝。

    早上可是姜炙一路开车将自己和江雨送过来的,一起吃顿饭是应该的。再说,都已经分手那么久了,没必要在这种事情上太忸怩和刻意。

    两人一块儿走上了来时的那座木桥。

    今时不比昔日,曾经的他们有多如胶似漆,现在都他们就有多懂得保持距离。两个人从头到尾都保持着半米的空间。

    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话,步子也是轻轻的。轻到孟凭歌似乎能听见尘埃被鞋底踩碎的声音。

    走了一阵,孟凭歌眼尖地从一方草坪里头发现了只黒色狸花猫。

    狸花猫大着肚子在里头走动着,不知道在搜寻什么。孟凭歌马上情不自禁地就抬手指了过去,问:“那只猫咪是怀孕了吗?”

    姜炙顺着看过去:“应该是的。”

    孟凭歌又嘀咕了一声:“是这山庄里的人养的吗……”

    姜炙摇头:“大概率是流浪猫。”

    “哦……”孟凭歌眼睛里头不知不觉地就蕴上了一层浅浅的忧郁,哪怕在继续往前走,也还是会一步三回头地往那边张望,忍不住地发出了一声感叹:“流浪猫真的好可怜啊。现在天气这么冷,它们却连个家都没有,只能靠自己忍受那种铺天盖地的寒气。不下雨还好,要是下大暴雨,会很难捱的吧?更别说还怀着小宝宝了。”

    她一向都很心疼这些小家伙,看不得它们受苦。

    姜炙偏头看着她的脸,发现孟凭歌正轻轻咬着下唇,皱着眉头,明显是放心不下的样子。

    孟凭歌叹了口气,又忍不住望向姜炙,问:“这里有卖猫粮吗?”

    姜炙摇头:“不知道。但你别担心,这儿不仅不会拒绝流浪猫入内,还会每天都在一个固定的地方给它们一些食物,饿不着的。后山还搭了窝,它们要是困了,会去那儿的。”

    陈旭信佛,相信因果报应说,所以会在这些事情上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只猫估计是才混进来的,等它生了小孩儿,陈旭还会把它拎过去绝育的。

    孟凭歌得知以后,面上愁容总算得以消散,如释重负地露出笑来:“那就好。”

    她笑起来很好看,眼神澄澈得像雨水落进湖泊时激起的一小圈儿水波,连唇边的小绒毛看起来也都很可爱。

    姜炙垂下眼,踏过一块木板:“你还是一点没变。”

    “嗯?”孟凭歌转过头看着他。

    姜炙踢开一片落叶:“还记得当年路过一家花店时,你买了一小盆回去精心养护着。不幸的是,那一小盆花是有病的,活不长的,没过几天就枯了一半。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选择丢了,你却还在犹豫。”

    “你说,‘真的就要这样放弃它了吗,虽然只是一株花,但它说不定也在努力地想要继续活下去呢’,真是……”

    说到这儿,姜炙住了嘴,把后半句的“太可爱了”又给重新咽了回去。

    那时候,孟凭歌总是问他喜欢她什么。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种事情,能怎么用语言来形容呢?他就是喜欢她的一切,喜欢她的方方面面,这些感觉太深邃了,是用文字难以描述的。

    对于那样子摸不着看不见的东西,他根本就不知道应该怎么表达。

    孟凭歌在回忆的拉扯下,缓缓地转过头,望向了旁边的姜炙。

    是啊,她干过好多这种看上去有点蠢的事情。因为她是一个好奇怪好奇怪的人。她会和死物聊天说话,会给芭比娃娃盖被子,会在走路发呆时想象自己是超级英雄,拯救被外星人袭击过后,变得摇摇欲坠的地球,还会在走路时将电视剧台词拉出来,一个人在那儿自言自语地模拟。

    因为她是个“奇怪”的人,上学的时候,在通常情况下,也很喜欢独来独往,不和人群接近,大家总是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窃窃私语。因为她是个“奇怪”的人,大家都很想要联合起来欺负她,看她哭。

    好在,也正因为她是个“奇怪”的人,她根本就不是表面看上去的那么好欺负,她会像她在孤儿院中生活时那样,抓起石头,拿起武器,将他们殴打得片甲不留。

    渐渐的,没有人敢再过来惹她,也没有人会过来和她说话,只会在背后默默议论她。再后来,她终于学会了掩饰自己的古怪,学会了只用阳光的一面去与世界握手言和,才收获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批朋友。

    但,只有她自己知道的是,她的朋友们往往也只能看到她的一个面。她老在好久以前,就已经把真实的自己以一种密不透风的方式给包裹了起来。那样做对她来说有些很大的好处,弊端却也不小,导致她就这样一直孤单了下去。

    直到遇见了姜炙。

    这个男人很奇怪。无论她说什么话,他都不生气。无论她表露出什么样子的态度,他也都不计较。不仅如此,还会陪着她奇奇怪怪,夸赞她可可爱爱,并且告诉她,她值得人去爱。

    她真的……好担心,好担心这是假的,是不真实的。

    最后,最后就成了这样。

    孟凭歌抿着唇,转过了头来,垂着眼睛整理着衣袖:“哈哈,那时候的我,是挺傻的。居然还会共情植物。真的好傻,可能还是年纪小吧,没有长大。”

    为了证明自己现在确实已经超级豁达,孟凭歌说完以后,还故作洒脱地笑了笑,露出了一种云淡风轻的感觉。

    表面看上去,就好像真的已经和过去完成了交割。像极了一株坚信自己其实是大树的小草。

    可普通人再怎么说也不是顶级专业演员。演技再怎么精湛娴熟,到底还是藏不住情绪深处那一抹灰黑底色的。哪怕她笑着。

    姜炙静静地看着她,垂着眼睛整理了下自己的衣袖,说:“可我认为,那样的你,一点都不傻。”

    “如果成长意味着要经受许多痛苦,我倒希望你永远不用长大。”

    姜炙说话的声音不轻也不重。

    却像一把精致的匕首,巧妙地在孟凭歌无坚不摧的盔甲上头撬开了条缝,暴露出了柔软的皮肤。孟凭歌突然就红了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