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想听真话假话?”苏小云继续吃冰激凌。 娃娃脸男生瞪大眼睛道:“不会吧?你觉得我唱得不好?我这首歌练了有小一年了。” 苏小云举着冰激凌看了他一眼:“你的声音有点紧,节奏也有点赶,你很紧张?” “厉害了,你怎么听出来的?我确实挺紧张的,我一紧张就怕踩错节拍,所以我的节奏有点赶。不过,我对这首歌很熟悉,我就算赶也赶得很自然啊。” 人家最多觉得他唱得稍快一点而已,娃娃脸男生没想到苏小云这么犀利。 “你应该还没习惯舞台吧?等你习惯了,你就不会有这些反应了。”苏小云继续吃冰激凌。 娃娃脸男生见苏小云在吃冰激凌,不由提醒道:“你还在吃啊?要保护嗓子,最好别吃冷冻的东西。我这都坚持一年没吃辣了,我多想都不敢吃,你等会儿要唱歌还敢吃冰的?” “这种说法对我没用。”苏小云从小就开始唱戏,他那童年生活是过得多姿多彩,怎么可能禁过嘴? 按照苏小云的说法,他那张嘴天生就是用来吃东西的,其次是用来说话的。最后才是天赋异禀,音色不错,跑去唱戏。要是因为唱歌禁食这禁食那,那也太痛苦了。 娃娃脸男生跟苏小云聊了一会儿,主持人那边就统计出了结果: “现在统计的票数是682票,恭喜我们的一号选手小峰!” 娃娃脸男生一副马上要进入娱乐圈的打鸡血状态,跟他的粉丝们挥挥手:“谢了!朋友们!” 红毯上的主持人看看选手名单,宣布道:“接下来,请2号选手闻笛上场。” 那个披了一身黑风衣,戴着连衣帽,看不清面容的低调男子,一步步走到红毯上。苏小云这才知道人家叫“闻笛”。 工作人员跑过来道:“2号,你的伴奏还没交上来。” “我不用伴奏。”这位一直默默无闻的2号,他刚一开声,他那清脆悦耳如竹笛空响的声音马上让工作人员洗了耳朵。 工作人员呆了一下,就把麦交给他,让他自由发挥。 一身黑衣的闻笛,头上的连衣帽都没解下来,他研究了一下手上的麦克风怎么用,就开始翻唱娃娃脸男生刚刚唱的那首伤感流行情歌。 闻笛把这首歌唱成了快节奏的变奏版,愣是把一首伤感的情歌,唱出明快和喜悦的意味来。 清脆悦耳的男声,清远悠扬,附近的人群很快就围到鲜橙广场来,看看谁在唱歌? 闻笛完全在自己把握节奏,他的歌声时而缓慢,时而欢快。他悦耳的声音就如风儿一般缠绵不休,又如潺潺溪水般清脆欢快,让人深深陶醉在这美妙的音律当中,出不来。 鲜橙广场上的人,一个个仿佛置身在美好的梦境之中,跟失了魂一样的沉迷在闻笛的声音中…… 现场除了闻笛的声音,大家都静悄悄的,仿佛陷入了睡眠一样。 只有苏小云和王灿是清醒的,这两个没有被摄魂的人,还有空跑到垃圾桶那边去扔掉手上的雪糕杯。 闻笛边唱边看着这两个没事人,这两个不是人? 等闻笛唱完了,广场上的全部人都跟失了魂一样,通通到工作人员那里去领票,给闻笛投票。 主持人恢复过来后,宣布道:“我们准备的三千张票已经被领光了,闻笛票数爆了我们的最高上限,恭喜闻笛!” 娃娃脸男生傻了,娃娃脸男生看看这个从头到尾都没露过脸的风衣男子,又转头看看苏小云。 如果苏小云拿的票数超过700张,自己就要被刷下来了。 王灿把手肘子搭在苏小云肩上,点评道:“我还没见过天赋这么好的人,他这声带绝了,都可以直接做乐器了。” 王灿一针见血的就说出了真相,闻笛本身就是一把管弦乐器。 苏小云扫掉王灿的手,也点评道:“但是他明显没有曲库,否则他不会现场翻唱别人的。不过,他的学习能力很强,听一遍就会,还能现场改编成变奏版的,挺厉害的。就是不知道是哪个大山里跑出来的?” 苏小云注意到,这位,好像连麦都不会用啊。 有闻笛的珠玉在前,接下来的表演都显得平平无奇,被闻笛吸引过来的看众听了两三首就走了。 不过,有闻笛吸引来的3000票人打底,接下来的人成绩都不错。有三四个选手超过了800票,娃娃脸男生的嘴角都瘪下来,要哭了。 王灿拍拍娃娃脸男生的肩膀安慰:“兄弟,你运气不好,你要是在闻笛之后唱,你的成绩可能不止682票。” 毕竟刚开场,人数是少了点。 苏小云亮出自己“18号”的牌子,也安慰道:“这里还有个更倒霉的呢,我是最后一个唱。你看大家这个散场法,等轮到我唱的时候,大家都回家去吃饭了吧?” 苏小云说的没错,15号唱的时候,围观的群众已经剩下稀稀拉拉十几个人了。这些人还是坐在花圃上顺便听两耳朵音乐的,他们压根就没站起来去参与投票。 15号选手非常苦逼,他唱得也过得去,但只拿到了个位数的票。 这大太阳天的,王灿却摸着胳膊,觉得这人气太冷了。王灿心痛道:“小云,你的票数别赶不上小峰吧?” 娃娃脸男生好歹也有682票啊。 这时,主持人喊道:“18号,苏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