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花露 - 都市小说 - 趁虚而入在线阅读 - 第38节

第38节

    帐篷里面相当宽敞,角落里有他的背包,还有一大堆食物和用品。他已经把桌子隔在了中间,分了一半空间给她,泾渭分明。他指了指那堆东西:“要用什么自己拿。”

    “谢谢。”

    百叶拿了一些吃的东西,才发现他还有一个药箱,又把摔伤的地方处理了一番。

    “先生,你在这里呆了好几天吗?”

    “一周了。”

    “为了拍照?”

    他瞥了她一眼,似乎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没有吭声。

    百叶觉得他大概跟自己一样,来散心的可能比较多,不然谁会一个人在这里呆那么长时间呢?大概就是因为这一点,百叶的话匣子突然打开了,面对这个冷漠的男人,她莫名有了强烈的倾诉*。

    “你也有烦心事吗?”

    他垂眸看书,长长的睫毛覆下一弯阴影,优雅而细致。

    他没有回答。

    “我很想在这个小镇一直待下去,再也不回家了,这里多好啊,什么烦恼都没有。”她嗤笑了一声,继续说道,“不,那怎么能算是我家呢?父亲三年前去世了,我才被母亲接了回去。她有自己的家庭,对我也很冷漠……大概接我回去只是因为责任吧。我在那里就像是一个局外人。”

    “后来从亲戚那里知道,当初她扔下我和父亲,是因为……有了别的男人。”百叶吸了吸鼻子,笑了笑,“而自从她离开,啊从来没来看过我。她来接我的那一天,我还很可笑地问‘阿姨,你找谁’,她却告诉我她是我妈妈。”

    “我一点都不想呆在她家里,我给嘉文哥哥发了邮件,他让我忍一忍,好好学英语,等高中毕业了,雅思考过了,就可以去纽约找他了。”

    “可是我没有考过。”她看向男人,苦笑着问道,“是不是很笨啊?”

    男人不知何时放下了手中的书,他面无表情地说:“不是笨,是蠢。”

    “……”

    “我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了……我不想呆在家里,又去不了纽约,所以我随便买了一张机票……然后我就来到了这里。”

    他淡淡说道:“不是什么难事,再考一次就行了。”

    “很简单吗?”

    “当然。”

    帐篷里陷入了沉默,呼吸声清晰可闻,外边的雨声淅淅沥沥。

    许久,他声音低沉冷淡:“你至少还有希望……但我没有。”

    她不解:“为什么这么说?”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了,而是扔了一床被子给她,说道:“衣服那么湿就扔了吧,我不会看你的。”

    他脱掉了外套,拉起被子背对着她躺了下去。

    灯也灭了,帐篷里黑漆漆的。

    百叶迟疑了一会儿,将t恤和裤子都脱了,小心地放在一边晾着,然后裹起被子躺了下来。她的呼吸有些急促,旁边不远处是个陌生的男人,此前十几年里她从未跟哪个男人这么接近过,就算是江嘉文也一样。

    她以为自己很难睡着,不过躺下没多久,眼皮子就开始打架了。

    一夜过去,天色已经放晴了。

    百叶醒过来的时候,旁边的位置已经空了,放背包的位置也空了。食物和用品什么的都还在,还有一件外套。她吃了一些东西,等了几个小时还不见他人影,穿上那件宽大厚实的外套,也下山了。

    回到客栈里,萨摩就向她欢快地奔了过来。

    她摸了摸萨摩毛茸茸的脑袋,回想山顶上的一天一夜,只觉得跟梦一样。

    她依然在客栈里住着,渐渐的,老板跟她熟了,有时候还会托她把萨摩带出去溜溜。不过她根本不是她在遛狗,而是狗在遛她。

    这只萨摩太胖,力气也不小,一路拖着她狂奔,偶尔停下来在路边撒尿做个记号,各种潇洒不羁。路上的行人见此,都忍不住露出笑意来。有相熟的店铺大叔探出头来,哈哈大笑道:“小姑娘,你多溜溜它,就当强身健体了!”

    萨摩来到了它最喜欢的一家店,店老板养了只娇小凶猛的吉娃娃,虐了萨摩无数遍,萨摩也待它如初恋。不管吉娃娃怎么狂吠它,它都会屁颠颠的凑上去。

    萨摩欢快地在小店门口蹦来蹦去,休息的时候还不忘在旁边的花盆上撒尿。

    平日里没什么,但今天,花盆边上站了一个男人。他戴着黑色的棒球帽,单手插兜,正侧着身子在打电话。萨摩这不分时宜地抬腿,一不小心就尿在了他的脚边。

    “不好意思啊。”百叶急忙去拉萨摩。

    男人打完电话转过身来,皱了皱眉头,却是山上的那个男人。

    百叶立刻笑了起来:“是你啊,好巧呢。”不过笑完之后,她也有一些尴尬,这个男人明显就是有洁癖的人,怎么又是这种场面呢?

    他垂眸看了看脚底,萨摩正欢快地凑上去求抚摸。

    出乎百叶意料的是,他并没有不悦,还对萨摩非常温和。他蹲下了身子,伸出手抱着萨摩毛茸茸的脑袋揉了揉,声音是少有的柔和:“乖。”

    那一瞬间,他眼底结的冰融化了,就仿佛倒映着月光的水,清亮逼人。

    她心里蓦地漏跳了一拍。

    不过她心里还有一个想法却是:为什么她一个人的待遇,还没有狗的好呢?山顶上那晚,她那么凄惨他都还怕她脏了他的帐篷!

    人不如狗啊!人不如狗啊!!

    他站起身来离开,萨摩屁颠颠地跟在他身边,连它最爱的吉娃娃都不搭理了。百叶只好大步追了上去,如果不是知道萨摩是客栈养的,她还以为就是男人的狗呢。

    “你也住在镇上吗?”百叶走到他身边问道。

    “没有,我住在对面的小岛上。”

    “那里有小岛吗?奇怪,我之前找客栈老板问景点的时候,她都没告诉我呢。”

    他顿住了脚步,在店铺里买了一杯手工酸奶,蹲下来凑到了萨摩的嘴边。萨摩欢快地舔舐着,眼睛跟嘴巴的弧度,笑得已经眯了起来,显然非常享受美男的伺候。

    “这是母狗吧……”百叶抽了抽嘴角。

    话音刚落,就收到了他鄙视的眼神。

    “是公的。”他纠正道。

    “哦。”

    百叶买了两瓶水,将其中一瓶递给了他。他迟疑了一下,接了过去,拧开喝了一口。

    “你叫什么名字呢?总不能一直喊你先生或者你你你吧?”

    “我姓季。”

    “哦,季先生……”

    他又补充了一句:“季少茗,我的名字。”

    她眯着眼睛笑了起来,唇角弯弯:“你好,季少茗,我是百叶。”

    ☆、第48章 点燃2

    人这一生中,身边最多的永远都是陌生人。

    偶然相遇,再擦肩而过,不用浪费心力去记住那些形形色.色的面孔,转眼就忘个干净。然而当某一天,你与其中一个相识了,才发现他的生活轨迹跟你何其相似。继而连遇到他的次数仿佛也变多了起来,然而那只是一个错觉而已。

    你们走过同一个街道,买过同一种味道的酸奶,沐浴过同一时刻的阳光……却只有在相识之后,才会感慨机缘的奇妙。

    在这个海边小镇里,百叶遇见过季少茗不少次,有时候同一天都会有两三次,也许她刚在广场上晒太阳遇见他,晚上去海边散步又会遇见他。不过她和季少茗连寒暄都很少,显然他不是个喜欢跟人交流的人,大多时候就微笑点头,然后又各自走各自的。

    不过如果有萨摩在的话,他的态度就会柔和不少。

    小镇里养狗的人不少,每到傍晚主人们就会带着爱狗去广场上溜达几圈,大型犬们一起玩了奔跑,有时候也会为了争夺母狗而打起来。

    不过百叶的萨摩不是一般的狗,它没兴趣搭理那些没追求的狗。他只对旁边的超市情有独钟。它知道里面卖的都是吃的。当然,超市里是谢绝它进入的,他只能趴在711的门口,眼巴巴地望着玻璃门的里面。如果有顾客推门而入,它就会伺机而动,趁百叶不注意飞快地蹿进去。虽然最多逛上一圈就会被赶出来,它也乐此不疲。

    百叶是又气又好笑,只好由着它去。

    这一天,她正坐在超市旁边的长椅上带着耳机听歌,一个人她旁边坐了下来。她下意识地挪了一下位置,却见萨摩放弃了它心爱的超市,屁颠颠地凑到了长椅旁边。

    她正纳闷儿,却见旁边的人是季少茗,他手里拿了一瓶酸奶,修长的手指慢条斯理地撕开封口,凑到了萨摩的嘴边。

    “你对它怎么这么好呢?”她忍不住碎碎念了一句。

    另一瓶酸奶闯入了她的视线之中,拿着酸奶的手白皙修长,指甲整洁漂亮,她顺着那只手看了上去,季少茗的眼睛里有着若有若无的笑意,他说了两个字:“你的。”

    “谢谢。”

    百叶接过了酸奶,插上吸管喝了一口,酸酸甜甜的味道。

    她闲适地靠在长椅上,耳机里传来欢快温馨的歌曲,夕阳渐渐西下,染红了天边的云霞。她忍不住扬起了唇角,弯起了眼睛。

    夕阳无限好啊。

    ……

    后来百叶偶然想了起来,问客栈老板说:“这个镇附近好像有座小岛,我想去的话,应该怎么走,又在哪里坐船呢?”

    “这附近倒是有两三个小岛,其中两个呢没什么游玩价值,上面荒凉得很,什么都没有。还有一个环境是最好的,可惜……”

    “可惜什么?”

    “可惜那个小岛不久前被人买下来了,现在是私人所有,我们都不能去的。”客栈老板的语气颇为惋惜:“你时常在镇上转悠,说不定还遇到过小岛的主人呢,他偶尔会开着开着他的游艇来镇上。”

    “我大概知道是谁了。”

    “见着了吧?那个男人长得好看,身材跟个男模似的,只可惜脾气古怪得很,一下子把他分数扣成了负数。”客栈老板忍不住笑了,“曾经有个两个姑娘去搭讪他,直接爬上了他的游艇让他带着转转,刚好有警察路过,他居然直接告诉警察说受到了骚扰,请求警察把两个姑娘给驱赶出去……”

    百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倒真像是他会做出来了的事情,他的冷漠她早就尝试过了,并且印象深刻。

    然而就是这样冷漠脾气又坏的男人,却总是若有似无地吸引着她,她盼望多遇见他几次,不过也没怎么主动靠近过。

    有一天,江嘉文打了越洋电话过来,大概是询问考试的事情。她没有接,在小镇里好不容易才放松了一些的心情重新落到了低谷,她把手机搁在房间里就离开客栈,漫无目的地走着。

    最后她去了一家酒吧。

    这家酒吧藏在一条细长的小巷子里,位置偏僻,推开门却是热闹非凡。如果不是和客栈老板散步的时候偶然路过这里,她都不知道这里有一家别有风味的小酒吧。乐队小舞台上演奏,主唱唱得极其投入,间歇的时候还会开几句没节操的玩笑。气氛自由肆意,却又维持着一个度。

    这种喧闹的地方不是百叶想要的,然而服务员却想当热情,她迟疑了一下还是走了进去。

    她找了个角落的位置,点了一杯加冰的百利甜。

    这是她的最爱,入口醇香甘甜,咽下去却有一种从喉管接连烧到了胃部的灼热感,火辣辣的,却又回味无穷。

    她一边看表演,一边喝酒,一杯喝完又点了一杯。陌生的男人端着杯子前来搭讪,干脆就坐在了她的旁边,她皱了皱眉头,不管对方说什么都直接无视了过去。男人讨了个没趣,过了不久就讪讪离开了。百叶继续喝酒,不知不觉已经第六杯了。

    临近凌晨,酒吧里渐渐安静了下来,乐队不再唱那种节奏激烈的歌,该唱起了催泪的抒情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