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奶水都没吃几口,你挂了。 好吧,又熬过了这一关,接下来就平安了? 又天真了。 古代还有各种传染病,麻疹、天花、猩红热、黄疸、肺炎、伤寒……随便一个,都能轻易要了你的小命,何况古代迷信,得病之后第一时间不是找郎中,而是找那什么巫医、神汉、神婆、和尚、道士,让你喝各种莫名其妙的香灰水…… 这都不死,恭喜你,你是天命之人。 黄昏思绪飘到这里,暗暗叹了口气,发展工业势在必行啊,尤其医疗方面,得好好筹谋一下,至少要解决发个炎就死人的难题。 什么阿司匹林、阿莫西林,都应该弄出来。 然而现实很残酷。 我欲一腔热血报华夏,奈何先要闯天下。 坐在院子里摇着蒲扇驱赶长脚蚊,索性不去多想,敲着节奏哼起歌来:这人间寥寥炊烟,和风花雪月浪漫,痴情人多半贪恋…… 黄昏略有陶醉。 就这嗓音,办个大明好声音,怕不是要拿年度冠军。 意犹未尽。 又哼了一首粤语版的喜欢你。 情绪逐渐高涨。 索性站了起来,用手敲打着节拍,大声唱起来: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俗世的繁华,年少的我总有些轻狂,如今的你已四海为家…… 一曲既罢,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呐。 黄昏有点飘了。 暗想着要不在大明发展娱乐事业? 还可以潜规则女星。 爽的很。 身后忽然传来温柔女声,酥软直入人心,“你唱的什么曲儿,怎么从没听过,又如此奇怪,不属于任何一方流派呢?” 黄昏缓缓回身,笑眯眯看着一袭白底染翠长裙的徐妙锦,“锦姐姐这就不知了,我学究天人,钻研各方流派之后,弃其糟粕取其精华,融合百家之长而创‘流行乐派’。” 徐妙锦身后的绯春不屑的切了一句。 吹牛。 还是不打草稿的那种。 但心里还是喜欢的紧,刚才哼唱的几首曲儿,怪是怪,但总觉得耳朵怀孕了一样,听得满身心的舒爽——音乐无国界。 大概也能抹平几百年的代沟。 徐妙锦若有所思,“言词趋近于戏曲,但迥然不同与戏曲,也不是高雅小曲儿,在此之前,从不曾有过,你是怎么创作出来的?” 黄昏干笑,指着脑袋,“靠这里。” 又道:“此刻月如钩,又有稻香新花,最是良辰美景,锦姐姐,不若我来唱一曲,你来舞一曲,绯春来弹一曲?” 齐活! 徐妙锦羞臊的不行,啐道,“谁要给你舞一曲了!” 黄昏呵呵暗乐。 这…… 明显的欲拒还迎嘛。 扯着嗓子对正在厢房里擦拭长剑的许吟喊道:“小许啊,别擦剑了,出来喝酒,去找驿丞要点炒豌豆,再去问问有没有乐器——” 侧首看绯春:“春啊,你会弹什么乐器?” 绯春不服气的道:“都会。” 跟着小姐,该会的都会了。 样样会,可惜样样不精,比不得小姐精通琴棋书画。 徐妙锦也没阻止。 她是真心好奇,不知道黄昏还会唱出什么样的歌来。 片刻后许吟兴致盎然的拿了清酒、炒豌豆,又抱着一座古筝和琵琶而来,说:“这座驿站因为靠近京畿,偶尔有达官显贵携带家眷路过时在此住宿,倒是准备了诸多乐器。” 许吟看热闹不嫌事大。 尊敬小姐是一回事,但这辈子能看小姐月下舞一曲,也是无悔了。 一应物事摆好。 徐妙锦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在黄昏面前跳一曲——可别小看这跳舞,在男子面前绮舞,意味很大,毕竟大明朝的民风不如唐宋来得开放。 绯春却已落座在古筝后,看向黄昏,“要先练练不?” 黄昏呃了一声,“你不能根据我唱的声音弹?” 高手不是可以随机配合么。 绯春略有不好意思,声音和气势都弱了许多,“我只是个丫鬟,又没有小姐那般冰雪聪慧,会弹就已经很不错啦。” 黄昏一想也是。 于是咳嗽了一声,挑了首歌唱了一遍。 绯春和徐妙锦听得瞠目结舌。 原来…… 歌曲可以这样唱啊。 黄昏唱完后看向绯春,“能扒出谱了么?” 绯春点头,“可以。” 这点本事还是有的。 徐妙锦蹙眉,“这歌不适合男声唱啊,缺乏了词中意境,应由声音空灵的女子来演绎,方能让词中仙灵空寂的琼瑶之感淋漓尽致。” 黄昏大感惊喜,行家啊。 一听就知道了。 唱的这首歌是萨顶顶的《左手指月》,结合了戏曲和美声的唱腔,确实由声色空灵的女声才能演绎出这首歌词的旋律之美、意境之仙。 笑着说,“那锦姐姐边唱边舞?” 这种好事我不拒绝。 第119章 左手指月,右手舞剑 徐妙锦沉吟不语,既想又羞涩。 许吟笑着说小姐莫让国色空对月呀。 作为护卫,许吟之前大概是不敢如此对徐妙锦说话的,可跟着黄昏混了一段日子,这货渐渐释放出本性,很是配合的推波助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