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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我尴尬地看着他。干脆“呲拉”一声把它撕了下来,折了折放进书包。抬头看他说:“画得很好,我喜欢,给我吧。” 他眼看看我就装进书包了,不可思议似地劈手来夺:“你疯了是不是?!” 他夺,我躲。 靠得极近,陈圭俯视着我。我躲避之余恳求:“哎呀,给我吧给我吧” 他再次拒绝:“不行。” 我劲量讨好,为了表达地更自然一点,昂着头再次哀求:“求求您啦大少爷!赏给奴婢吧。” 陈圭的目光在我脸上刷了一遍,“哧”地一声破功了,拧着我的手臂突然松开了。然后他恢复了一贯的沉着,回到座位上拿起笔:“你拿去吧。” 我再接再厉:“谢谢大少爷赏赐!奴婢一定好好收藏。”心里暗想,陈圭竟然这么骚包吃这套? 陈圭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威严地说:“没你事儿了,滚出去。” “……。”这是上瘾了怎么的。 走的时候听见陈圭淡淡说:“头发该洗洗了,都有味道了。” “好!” ☆、黄书 第一个学期再过几天就满了,陈圭的腿也恢复地差不多,现在拐杖和轮椅都已经收起来了。估计过一个寒假后就可以自己去上学,再用不着我西天取经。 我知道他起得很早,才华横溢不是说说而已,每天既要做锻炼又要赶课业,画画练字乐器一样都不能落下。 有时候还要抽空指导一下我日渐扭曲的画技。 之前我是瞒着他偷偷画的,模板是从他那里撕下来的那张素描,除此之外,我还有几本提升速写技法的指导书。 被我撕下来的那张纸上是一双眼睛,圆溜溜的双眼皮,杏眼湛亮,看起来生气勃勃地。 我觉得好像是我。 但是也不敢肯定,不肯定的事还是不要多想。 照着他那张的线条走势,我模仿了三十遍有余。那时候我的线条基本算是流畅了,要仿照他的并不是非常难。 只是画人画皮,那种亮晶晶的好奇的眼神总是勾勒不出,总有些扭曲的怪异之感。 像一个人整容了一样,不能说不好看,就是有点突兀。 有一次我正琢磨着怎样才能让笔下那双眼睛显得不那么突兀,在纸上又涂又改的时候,被陈圭发现了。 他当时就站在窗户外一动没动,直到我看到他。 我有些难为情。 陈圭从窗户把手伸进来,拿过我的画纸和铅笔,看了一下。 “眼睛两边不对称,而且高低眉。”他在纸上画了两条横线,表明左右眼的不同,对着我说道。 然后他用铅笔刷刷改了两笔,把纸还给我。 有点潦草,但是形已经有了很大调整,整双眼睛的目光一下子有了聚焦。 “厉害!”我夸他。 他把笔递给我,“你来,我看你再画一次。” “画啥?还是这个?”我指着他那里撕下来的那张纸说。 “这你都画过多少次了,早都熟了,这样,你画我。”他命令。 “哦,好。画残了你别怪我。”我提笔,草草看一眼他,刷刷画起来。 完事儿之后,陈圭见到被画得面目全非的自己,面不改色地点评了一番。告诉我怎样练习才能让构图更和谐一点儿,好让面部五官不那么怪异。 然后勒令我就地销毁。 关于画画这件事儿,在陈圭那儿我虽然屡受打击,有些灰心。但在我妈那儿却受到了极大地鼓励。每次我把画好的画给她看,她都十分捧场。 并且她还非常感谢陈圭对我的指导,觉得他的栽培才是我进步的最大原因。 她计划着怎样让陈圭感受到我的感恩之情。 我这人好吃,这大概是被我妈的手艺惯出来的,爱吃面食,面条包子之类的也很中意,奈何是南方人,米饭才是主食。我妈有时看我馋的慌,放学回来的时候就给我开个小灶做点面条羹汤什么的。 有时陈圭走过,我妈看见了,给他也盛一碗,两人一起凑一起,热气腾腾的汤面,吃到鼻尖冒汗。 某天我磨磨蹭蹭吃了早饭,我妈一直催我快点吃,说陈圭锻炼完该回来了,等会就该练字了。 我放下筷子,拿出她昨晚给我的那个精致的细长木盒,小盒子外面有几个金色的激光篆刻的“关东辽毫”字样,拖拖拉拉地走出门外。 里面是一支豹狼毫,产自黄鼠狼尾毛,寸毛寸金。且狼毫笔力重,写半尺以下的蝇头小楷最合适不过。 我妈不懂哪种好写,但是送陈圭的,她一定仔仔细细问过店员,而且不会拣便宜货。 送礼的原因?还用问吗?照我妈的话,陈家一直照顾我们,对我们也一直和和气气的,送点礼不是应该的? 哎,我还是个初中生,就已经感受到了人情世故的无奈。 犹犹豫豫间,陈圭已经满头大汗地从我身边身边经过。天气冷,他刚做完运动,走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来自他身上喷薄的热气,伴随着他的大口的喘息从我身侧一瞬而过。 他目光直挺挺看着前面,身子却侧了一下,自动避开我。 我想叫住他把东西给他,想了想,他肯定不收,又闭了嘴。 趁他洗澡的功夫,我搬了条小板凳,拉开他窗户把笔往他桌上一放转身就走。 陈爷爷和陈奶奶住在陈圭家后面的一幢房子,相聚不过十几米,他们应该也不能算是分开住, 陈圭家也有陈爷爷陈奶奶的房间,随他们住哪。 因为也算在同一个宅子里,平时也经常又阿姨来打扫,陈爷爷的图书馆一般不关门,我几乎随时想来就来,陈爷爷也非常赞许我前来读书借书的频率。 只是我实在有负众望。 我看了不少好书,但大概也看了许多不怎么好的书。 总而言之,我在知识的海洋里横冲直撞,最终误入歧途。 真是一个悲剧。 睡得晚,起的早,导致我无心做作业,也无心看书,阳光晒得我太舒服,我全身都温暖无比,昏昏欲睡,于是我把正在看的书扣在脸上挡住太阳,做地板上背靠书架上睡着了。 很好,阳光很暖,视线很暗,适合长睡。 中途醒了两次,我立马提醒自己这是一个难得的周末,不能浪费时间,应该好好休息,又睡了过去。 直到有人走在地板上的声音,踢踏踢踏的脚步声,不重不轻,最后停在我面前。 我在听到脚步声时候脑子就接收一点模糊的危险信号,因为我心里立马回忆起盖在我脸上的书——在我读的两类所谓好书和不怎么好的书里,这一本属于后者。 而且那本书的封皮,和里面的内容应该是比较搭的。 如果可以,我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