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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担心,他必定会一生顺遂的。” “那你能救救我儿子吗?”廖老爷子看着大儿子躺在血泊里,心酸的不得了。 “救你儿子?你要明白即使知道是他害死了你,我们也无法将你复活,等待你的只能是投胎转世,有个美满幸福的下辈子。” “这些都没关系的,你救救我儿子吧!” 戚北煜面带不耐的甩甩锁魂链,“他是被挖心又不是被揍,我还能起死回生?”,廖大伟的大名早就已经上了牝元珠的勾魂工作记录,不可更改。 戚北煜用锁魂链从尸体里把廖大伟的鬼魂拉出来。 廖大伟迷糊了一阵,当看到老爸,以为老爸来寻仇了,吓得跪在地上不停磕头求饶,求他念在父子一场,放过他。 戚北煜不得不打断他的磕头,上前提醒他,他已经死了,廖大伟一脸不相信的看了看远处的尸体,再看看老爸伤心的脸,瞬间崩溃,说这一切都是廖老爷子的错,直接骂骂咧咧就要掐廖老爷子的脖子。 戚北煜看不下去,直接将两人的魂魄收入,带着入了地府,这两人今生当父子当得这么折磨人,下辈子可不要再遇见了。 交了任务,他直接去找了判官,判官看了他的工作记录和捡回的法器倒是颇为惊讶,大叹他离优秀员工不远了。 “你放心,善后工作我们会帮你的,廖大伟的尸体会自己回去继续扮演廖大伟的日常生活,然后找个日期车祸身亡。至于这狐三妹……”判官提到狐三妹的魂飞魄散也有点不自然,“狐三妹就别管了。” “判官大人,你知道这法器是什么吗,竟然可以续命,扭转乾坤……”戚北煜还是深深的不解。 “你还年轻,自然不知道,这是地藏王的功德盘,但只是凡品,使用次数有限,估计这千万年岁月,到这狐狸这次,已经是最后一次了。至于真品,在地藏王手里拽着呢,谁人敢动。” 说完,判官还送了戚北煜一枚可以静心驱鬼的玉戒指,说是额外工作补贴,让他再接再厉。 戚北煜满头黑线道过谢,表示自己会好好工作,直接拿着戒指回了人界,这次下地府不算长,才过了三天。 他在廖家没有发现雷耀,便直接回了公寓。 公寓里雷耀正低气压的和林垣收拾行李,林垣直叫牙疼。 “兄弟,你有话就直说,不就回校,又不是要你命!至于摆个脸摆了一上午,你一百个放心,你爸妈绝对不会来学校找你的,我打包票。” “那你能让他们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吗?” 林垣哽住了。 戚北煜正想说话,雷耀一个转身又回了房间收拾里屋,见林垣还在外面忙活,他直接进屋内找雷耀。正思量着怎么开口,雷耀反而先说了。 “还有一周开学,我提前回学校宿舍,我不在公寓的这段时间,你自己随意出去吧,我没意见,放假了我再回来。” 戚北煜想着虽然认识时间很短,但他觉得这么不啰嗦不怕鬼还分享零食的同居人还是挺不错,本想意思意思像朋友一样嘱咐他在学校好好学习,注意身体,听到这话,突然又觉得这人走了挺好的,不用再担心修炼的时候被他看到,自己工作也更方便。 雷耀把好不容易收拾好的东西放到一半,长吁口气,正要想着告个别什么的,一个手掌伸到他面前。 “刚好这戒指送你吧,算朋友的礼物。” ☆、第十章 男人给男人送戒指,难道是今年流行的沟通情感方式?雷耀见过送花的,送蛋糕的,送零食啊,送礼品……第一次有人送他东西,送的还是戒指……这戒指一看就是玉的成色不错,整体看上去温润如玉,肯定价值不菲。 雷耀想起种可能性,惊慌的看了眼正一脸无辜像的戚北煜,觉得浑身的寒毛都竖起来了,他不喜欢男人啊。 戚北煜看雷耀的脸色变了又变,眼神也不怎么对劲,想想还是缩回拿着玉戒指的手,送礼也讲究两厢情愿,也许对方并不喜欢,总不能强迫,改天再送个别的。 “戚北煜,其实我,我……”雷耀既不想因为这种事伤了朋友和气,又不愿意收下这含意深刻的戒指,他在纠结中眼前仿佛出现了戚北煜耷拉着头,一脸失望的场景…… “我让你这鬼待了这么久,你也没啥孝敬大哥我,赶紧给我,哪儿有送了还收回去的道理!”雷耀从戚北煜手中火速夺过玉戒指,然后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从抽屉里翻出根红绳,打算把戒指套进去,戴在脖子上。 戚北煜也没在意,帮他把剩下的东西分类放好,微笑道,“没想到你这么喜欢……这也算是我偶然得到的,我想着当了一段时间的室友,也没送过礼物给你,你又要返校,就送你,这玉宁心静气挺好的,你不舒服可以多接触它。” 雷耀想起刚才触碰到戚北煜的手时彻骨的冰冷,系绳的手不自然顿了顿,一口气打了个漂亮的结,心里倒是放松了不少,没那想法,他们还能做朋友。 “没看出来啊,你这鬼挺有良心。” 雷耀的话音刚落,林垣搬着个大箱子进了屋。 林垣气喘吁吁的放下东西,愤怒道,“我说你丫的在屋内半天不出来,你好友我为你累死累活,你却躲里面企图逃避劳动!” 雷耀瞬间有点心虚,轻松的接过林垣手里沉甸甸的箱子,安慰道,“知道你小子最近被家里管的严心里不痛快,等等我请你吃林家烧烤。” 林垣想到最喜欢的烧烤,馋的直流口水,也不计较了,满意的说,“这才是我兄弟,平时哥那么疼你没白疼。” 两人收拾完就锁好了门,拖着行李走了,而戚北煜靠在客厅的门上,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大人,房主似乎因为学校的原因走了,不过授权有效,不违背房主的主观意愿,您可以继续待着修炼。”地神从地下窜出,小心翼翼的看了戚北煜一眼,又小心翼翼的站在戚北煜左侧。 “嗯。”戚北煜突然什么也不想说,就这么看着公寓。 戚北煜以前租到这公寓,是他大学时的学姐从中介绍的,租金也便宜了一点,他当时想着在Z市好好工作,以后买了自己的房子,按照自己最喜欢的风格装修,也许会不放心,亲力亲为的买装修用的细琐用品,也许房子并不会很大。 时过境迁,现在房子的重新装修了,墙壁也重新刷过,摆在阳台的仙人球不见了,一起和同事买的简易柜子同样没了,公寓的租房人从戚北煜三个字换成了雷耀。 “地基主A,你在这片地方待了多久了?” 地基主A的摸摸自己稀少的头发,迟疑的回答道,“至少90年了吧,还有大人,你能不叫我A了吗,好难听,我有名字,我叫林方。”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