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花露 - 耽美小说 - 如何做一个金主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0

分卷阅读40

    :“走了,带你四处逛逛,吃点东西。”

    “哦。”我跟在他身后,有点后悔刚刚没有更主动一点。

    他依旧开着他那辆路虎,先是带着我围着郑州市区逛了一圈,说着与这个城市有关的历史与趣闻,遥遥把二七纪念塔指给我看。

    傍晚,他把车停在了一家不大不小的饭馆前,带我进去,要了间包厢。

    他点了五六个特色菜,上菜的时候厨房的师傅也跟着进了包厢,热络地和我们打招呼:“怕你们吃不完,特意每样只做了两人份,不够再添哈。”

    “行。”苟盟从上衣的口袋里抽出一包未开封的烟,扔给那师傅,“我哥那顺来的。”

    “臭小子……”师傅笑骂着,却半点不含糊地一把接过,飞快地拆开点了一支,这才对我说,“在这抽,不介意吧?”

    我不太喜欢烟味,苟盟也是不抽烟的,可这是他的朋友,所以我只能笑着摇摇头。

    师傅舒服地吐了个烟圈,用烟指指苟盟:“你战友?”

    “不是,从外地来旅游的朋友。”苟盟搭了搭我的肩膀,用眼神示意我动筷,自己继续和师傅聊天,“等等别记我哥账上啊,记我账上。”

    “嗨,”师傅笑了,“你和你哥的帐还有差吗。”

    他又抽了几口,把烟屁股摁灭在桌边的烟灰缸里,然后站起身:“回去干活啦,好好吃,要酒么?”

    “不用了。”苟盟拿起筷子,敲了敲碗的边沿,对那师傅嘿嘿一笑,“能送碗香菇肉片汤就好咯。”

    师傅爽朗一挥手,朝外走去:“小事,马上来。”

    等那大厨出了门,我才开口问他:“你和刚刚招待所那小妹,还有这厨师都挺熟的啊。”

    “嗯。”苟盟低头吃饭,“他们啊,我在部队的时候就认识了,好几年了。当年好不容易进城,就住那招待所,那时候条件远没有现在这么好,不过小妹她哥是我们连队的,总是给我们开后门安排好房间。还有这大厨,我每回来这必点他做的清蒸鱼。”

    我听着苟盟侃侃谈起他当兵时候的奇闻趣事,觉得好玩得很,那种热血青春,集体生活的日子,我从未体验过。与热血并肩,为荣誉献身的岁月,令人向往羡慕。

    我看着苟盟谈笑风生的样子,如痴如醉。他自顾自地说了许多话,对上我的眼神,突然停下来,略带羞赧地看着我:“啊……一说就停不下来了,唉,那都过去的事了,吃饭吧。”

    “不会啊,你的故事很好玩啊,”我在他的督促下含了几口饭进嘴里,又连忙说,“所以咧,你提起的那几个战友,现在都还在部队,还是退伍转业?”

    他听到这话,原本闪亮的脸庞骤然黯淡了下来,沉默许久,他低低叹了口气,嗓子略哑:“有的是还在部队里,有的……去执行任务了,生死未卜。”

    “哦……”我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很是懊悔,却又不知道怎么转移话题,只能低头吃饭。

    “我们接下来去……”走出饭馆,我刚要说话,苟盟的老人机响了。他摆摆手让我先安静下来,自己拿着手机侧身接起来。

    他说了两句,拉开车门让我先坐进去,自己却走到了车后边继续说话。

    我从后视镜看着他挺直了背脊目视远方,一边语速飞快地和电话那头的人说着什么“好”、“我知道了”之类的话,心里有些微妙。也许苟盟很忙?为了陪我特意抽出时间?现在正在接受老板的批评?还是他已经有了别的……

    我不敢再继续想,心乱如麻,刚刚见到他的好心情也消失殆尽了。

    又过了会儿,苟盟结束通话坐回车里,见我垂头丧气地也不理他,有些奇怪:“怎么了?没吃好吗?”

    “不是。”我不想他看出什么端倪,只能摇摇头挤出个笑容,“接下来去哪?”

    “啊……”他露出了抱歉的表情,“我有急事,必须要去找一下我的堂哥,我现在先送你回招待所。”

    苟盟要做什么,从来不支支吾吾地找借口,他说有急事,那必定是非走不可,我理解他,却掩不住失落:“那你先忙吧,放我在这,我一会儿自己逛逛再打车回去。”

    他却不听我的,发动了车子往回开:“这样,你今天和明天就在军院附近逛逛,有什么事就找前台那小妹,我去和我堂哥请个假,后天一早来接你,我们去几个大景点玩一玩,洛阳、开封什么的。”

    “你现在给你哥打工么,怎么还要给他请假?”

    他专注地看着前方:“这个……算是给他干活吧。”

    “好吧。”我一想到未来两天要自己待着,就觉得难挨,“那你能请多长的假,陪我多久?”

    他把车稳稳地停在招待所门口,伸长手帮我开了那边的车门,然后顺便勾了勾我的下巴,语带宠溺:“你在河南待多久,我就陪你多久。”

    我在刹那想问,如果我就待这不走了,你是不是也陪我,一辈子?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有点短,明天继续

    ☆、第 28 章

    中原古城,景色自然与温柔似水的南方大有不同,连偶然吹来的风,都少了一缕婉约,多了一成粗犷。

    我在招待所里窝了两天,房间里没有WiFi,简直反人类。

    每次出门吃饭路过前台,我总会在前台逗留一会儿。小妹是个自来熟,与我对了两回眼就掏心掏肺地和我唠嗑。

    话题多围绕着她哥、她男友以及苟盟。小妹的亲哥哥和苟盟是战友,而她的男朋友又在苟盟手底下当过兵,两个人的恩怨慢慢就结下了。

    小妹叼着我送给她的棒棒糖,含含糊糊地说:“唔……两三年没见萌萌哥了吧,他退伍后一年就回来一次,来去匆匆的,很少能碰见他,这回倒是奇怪,居然住了这么久。”

    我好奇萌萌的过去,又用许多小零嘴贿赂小妹,让她多爆爆料。

    “萌萌啊……刚认识的他的时候简直就是刺头,炸药桶,一碰就燃,我哥、还有我男票,都被他揍过。”

    她口中的萌萌,与我印象中的萌萌,有很大的不同。

    “那后来呢?”

    “后来……他消失了一段时间,不知道是干嘛去了,再后来我哥就说他离队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这倒是和苟盟和我说的差不多:“那你知道他为什么不当兵了吗?”

    “这个……我不知道。可是我男票明明和我说,苟盟一直是连队里表现最好的,之前特种部队选拔,他就入选了……诶?或许他消失的原因就是去特种训练了。”

    我看着玻璃门外的景色出神,心想苟盟如果真的入选了特种部队,那更不应该放弃这个机会,虽然他从来不说,但我依然能感觉到他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