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底做了什么,真强奸了一个近五十岁的女人?可证据齐全。卢得林记得 他的阴茎进入了她的体内,而且还射了精,精液涌出她的阴道口,顺着大腿滴在 地上的那张报纸上。这张报纸后来成为最重要的证据。警察抓他时,卢得林大声 申辨道「我不是强奸,我们是通奸。」在警察局里,卢得林的申诉没有得到警察 的认可,他们准备进一步收集有关证据,向检察机关起诉。一个高个子的警察对 卢得林说:「如果你说不出通奸的可信理由,就等着坐三到五年的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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