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花露 - 言情小说 - 八零之女配逆袭记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7

    ,一路上都没睡着。

    等下了火车,刘大银心里已经有了计较了。

    江闻钟上大学的时候,有一位同学比他的成绩还好,江闻钟为了留校,找混混把那位同学的腿打断了。

    混混打完人后,就把人扔进了路边,那人就被山上滚落下来的石头砸死了。

    江闻钟一点都不觉得是自己的错,等知道那个同学死了以后,心里反而松了一口气。

    刘大银记得清楚,是江闻钟毕业那年的清明节,那人给父母上完坟回城的途中,在一个叫泥生坝的地方被混混打断腿的。

    刘大银牢牢把这个地点记在了心里。

    更让刘大银牢记的是,今年秋天,就可以做买卖了。

    以前做个小本生意叫投机倒把,抓住就要游街受教育,甚至还要蹲大牢。

    等过几个月,就不这样了,可以做小买卖了。

    刘大银心里盘算着,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做个小买卖,争取几年时间把欠的债给还上。

    毕竟要靠种地的话,也就将将挣上吃穿,债要还清,不知道要猴年马月呢。

    至于要做什么小买卖,刘大银还没想好。

    回来的第二天,李留柱就和江安妮去了县城。

    他们是去离婚的。

    站在民政局门口,江安妮问:“你真的想好了,要和我离婚?”

    她心里还抱着那么一丝幻想,李留柱能否认。

    李留柱什么也没有说,率先进了派出所。

    小孙子刚动完手术,正是需要人照顾的时候。

    以前都是江安妮在家看孩子,其余人下地挣工分。

    江安妮和李留柱离婚了,刘大银就留在看孩子。

    她在家里也不闲着,找出纺车纺棉花。

    去年他们家分了十八斤棉花,刘大银都给弹了出来,准备今年冬天给家里人做新棉衣。

    现在有空,刘大银把棉花纺成线,拿到集市上去卖。

    这样能比单纯买棉花多挣几毛钱。

    在家里想了好几天,刘大银决定卖烧鸡。

    李家祖上就是就是做烧鸡的,据说还给宫里进贡过。

    她刚结婚的那几年,公公就带着丈夫在省城自家的小作坊里买烧鸡和卤味,生意还不错。

    后来因为打仗,公公才关了省城的作坊,回了老家。

    回家没多久公公就因病去了。临死前,公公还念叨着省城的招牌呢。

    公公的手艺,丈夫全都学到了,家里现在还有做烧鸡和卤味的方子呢。

    江闻钟的那本书上说了,以后的生活越过越好,人们也越来越富裕,平常都是大鱼大肉的吃着,烧鸡肯定也好卖。

    刘大银打定主意,就开始行动起来。

    做烧鸡首先要有鸡。

    做烧鸡最好用一年以上的鸡。

    家里的那几只鸡都是今年的,鸡肉太嫩,不好吃。

    还要再买几只鸡才好。

    刘大银赶紧把棉花纺好,到集市上卖了十块钱。

    她用这十块钱买了六只鸡。

    都是公鸡。丈夫随口跟她提起过,公鸡的鸡肉紧实有劲,比母鸡的味道要好上一些。

    家里突然多了这么多公鸡,李三顺和李李留心里奇怪,饭桌上就问了起来。

    刘大银用筷子敲敲桌子:“行了,吃完饭再说。”

    刘大银在家里当家做主,她说吃完饭说,父子两个也就不问了。

    吃完饭,收拾好桌子,刘大银坐在板凳上,揽着小孙子,慢慢开口:“我买这些鸡,是为了做烧鸡用的。”

    “做烧鸡,做啥烧鸡?”李三顺瞪大眼睛问道:“你不是疯了吧?咱们家里平日里连一个鸡蛋都舍不得吃,你买了这么多鸡做烧鸡吃?”

    李留柱也问她:“娘,你怎么想起来做烧鸡啊?”

    刘大银叹了口气:“咱们家里为了给开林治病,借了那么多钱,要是靠这地里刨食,什么时候能把钱还上!”

    她把孩子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继续说道:“种地不行,咱们还得想着做个小买卖。县城的供销社里的烧鸡,顶多也就二斤,就要五块钱,还要肉票。”

    “要是咱们做了烧鸡去卖,不要肉票的话,肯定好卖。”

    “我看你是疯了,”李三顺平日里在刘大银面前话都不大声说,这次竟然说了一句重话,看来是气狠了:“你这是投机倒把,要是被抓住,那可是要游街进监狱的,到时候咱们一家子都跟着抬不起头来。”

    刘大银声音淡淡地:“那钱还不上,你在亲戚朋友,乡里乡亲面前就能抬起头来?”

    第13章 种马文里的炮灰

    江闻钟一推开宿舍的门,本来围在一起讨论着什么的几个人齐齐噤声。

    宿舍里的气氛本来是欢快的,现在直接变得尴尬。

    宿舍里其他的人相处的都还不错,只有江闻钟一个人格格不入。

    自从江闻钟从派出所出来,宿舍里的人无意识孤立了他。

    上辈子也是这样,那时江闻钟年纪还轻,还没有那么强大的内心,在宿舍的遭遇让他如鲠在喉,坐卧不宁。

    这辈子,江闻钟像是没感觉到宿舍异样的气氛,自顾自的做自己的事情。

    高诚坐在椅子上,抱着手臂,满脸不屑的冷笑一声。

    他性子最直,当初有多维护江闻钟,现在就有多讨厌他。

    今天是周六,学校里没课,大部分同学都忙里偷闲,放松一下心情。

    江闻钟一如既往,按照平日里的习惯,六点就起床去读英语。

    宿舍里和他关系还算可以的老二好奇:“咱们是工业大学,你天天读这个英语干什么?咱们做技术的一般也出不了国。”

    江闻钟漫不经心道:“说不定以后就能出国呢。”

    高诚在一旁冷笑:“想的倒美,国是你想出就能出的。”

    江闻钟早就习惯了他这样阴阳怪气的语调,一向不放在心上。

    江闻钟不搭理他,高诚感觉就像一拳打到了棉花上,自己反而更生气了。

    江闻钟习惯一边早读,一边跑步,现在正是夏天,回来就是一身汗。

    知道宿舍里的人不怎么待见自己,江闻钟自然不会拿热脸去贴冷屁股,拿了自己的洗漱工具就去了水房。

    今天他把自己打扮的清清爽爽的,换上一件白衬衫,趁着左右无人时,对着镜子调整一下脸上的表情。

    一个有着忧郁眼神的男人出现在已经不怎么明亮的镜面上。

    这是他对着镜子练习无数次的结果。

    做这个表情的时候,他会微微低头,露出光洁的额头和自己超长的睫毛。

    比别人多活一辈子的江闻钟知道,要怎么样才能吸引那些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们。

    一个有着一张帅气皮囊的年轻男人,在无人处脆弱忧郁地茕茕孑立,很容易激起年轻姑娘的保护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