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花露 - 耽美小说 - 我男神才不是花瓶[娱乐圈]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7

    程逸飞突然说,“你会吗?”

    “嗯,只会烧固定的几样。”陆宜说。这所谓的“几样”其实只有两样——炒鸡蛋和炒青菜。青菜的各种亲戚,生菜,白菜,菠菜,他应该也能炒熟。

    估摸着程大少爷应该不会做饭,于是陆宜准备硬着头皮上场。实在不行就叫外卖吧,送到小区门口他去拿就行了。

    “那我来吧。”程逸飞是估计听出他话里的犹豫了,于是说。

    “你还会做饭?”陆宜没有想到,程逸飞这种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居然会做饭。说来惭愧,老妈经常逼他学,但是到最后他也没学好。

    “以前在家里没人搭理我”,程逸飞笑的很无奈,“只能跟厨子玩了。”

    “……其实我不怎么会做饭,我烧的连陆小西都不吃。”陆宜老实招供了。

    “那你洗菜吧?”

    “好。”

    程逸飞把陆小西放下,洗了手走进厨房。

    陆宜洗菜切菜完毕,打了鸡蛋,就站在一边看程逸飞。程逸飞看起来还挺有样子的。看着男神穿围裙的样子,依然很帅,还有点莫名的可爱。陆宜心里升起一股暖流。男神现在的样子和他在镜头前的冷漠形成了极大的反差。简直居家必备啊,陆宜想。

    “帮我拍个照。”程逸飞一边娴熟地翻动着手里的锅铲,一边说,“我好多天没发微博了。”

    “哦好。”陆宜拿出手机,稍微站远了一点,拍了几张程逸飞的侧影。他平时也不太喜欢拍照,但是看着程逸飞的样子,忍不住就连续拍了好多张,想挑几张最好的。

    要用来发微博,必须拍好一点。男神微博有三千多万粉丝呢,自己连他的零头都没有。

    陆宜靠近一点又拍了几张,把程逸飞的脸拍清楚了,才说:“好了。”

    第14章 合宿

    崭新的餐桌,迎来了它的第一顿饭。四菜一汤,两个人吃有点多了,但这可是男神烧的饭,这样的待遇,他肯定得捧场一点都吃完。而且烧的确实不错了,比他妈烧的要好。

    程逸飞吃了一点,就拿出手机,捣鼓着什么。陆宜估计他是在发微博了,于是偷偷地打开他微博的界面,下意识想抢个前排。

    半分钟后,程逸飞更新了一条微博。没有打字,就一个表情,加上两张图片。

    陆宜在刷出页面的瞬间就带图评论了“好帅啊!” 然后把手机反扣在桌上,若无其事地往嘴里扒着饭。

    程逸飞不知道在看什么,笑的挺开心的,一边吃,眼睛一直不离开屏幕。

    当陆宜再次打开手机的时候,被惊人的评论和回复的数量吓了一跳。卧槽,抢到了!第一次抢到前排!

    哎,等一下,男神点赞了?陆宜忽然发现。他狐疑地看了一眼程逸飞,他应该不知道自己微博啊,难道……男神自恋到会去点赞一条夸他好帅啊的评论?不可能吧。

    “对了,”程逸飞低头继续看着手机,“要不要我关注你?”

    “不不不,不用了!等出道了注册新账号再说吧。”陆宜连忙拒绝。要是被男神发现了他微博上全是应援还得了。

    程逸飞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几分钟后,陆宜就看见了一条“程逸飞做饭”的热搜。

    …………

    吃完饭,陆宜很自觉地就把碗洗了。从冰箱里拿出水果,洗干净用盘子装了放在餐桌上。甩干了手上的水走出来,程逸飞正坐在沙发上逗陆小西。程逸飞看见陆宜走过来,问道:“去遛猫吗?”

    “不会被拍到吗?”陆宜说。

    其实他更想说的是,陆小西遛不得。每次带它出去,一下没注意,它就会半路失踪,然后过个才一两天回来。偶尔还会有拖家带口的母猫到他们家楼下直叫唤,从白天叫到半夜,陆小西把脸埋在沙发里看也不看一眼。真真是只渣猫。

    但是男神有兴致要跟他一起遛猫,怎么能拒绝呢。

    “没事,可以就在小区里走走。”程逸飞说。

    这一片是A城的最好的住宅区,远离闹市,周围环境很好,而且安保工作非常到位,狗仔们要是想进来,得先凑出个千把万在这里买套房。不过相对于狗仔,陆宜更担心的是,小区里估计有不少猫,陆小西刚来到新的环境,估计得兴奋一阵子。

    晚上八点,他们带着陆小西一起出了门。附近有一个面积挺大的公园,离他们的房子不远,步行穿过住宅区,走五分钟就到了。小公园里面绿树成荫,还有个湖,湖中心还有个小岛,可以从桥上过去。

    这里平常都有很多人在公园里玩,虽然是夏天,晚上去还是比较凉快的,就是蚊子有点多。

    陆小西好久没出门了,兴奋得喵喵叫,小短腿在满地的石板上踏着,蹭蹭蹭往前跑。

    夜风吹在脸上很舒服。公园里有好多人,偶尔从他们身边路过,也没人去注意他们是谁。

    这种感觉让人很放松。除了锻炼身体的老头老太,遛狗的小孩儿,还有一些小情侣们在拉着手散步,依偎在一起卿卿我我的。更奔放一点的,就站在湖边的柳树下热情地接吻。

    陆宜和程逸飞并肩走着,不远不近地跟着陆小西。陆宜垂在身侧的手时不时会轻轻地蹭到程逸飞。在这样的环境下,要不是程逸飞手插在口袋里一直没拿出来,陆宜大概忍不住要去牵他的手了。

    程逸飞戴着墨镜,口罩和棒球帽,手插在口袋里,和陆宜并排走在不太分明的路灯下。陆宜穿着短裤还觉得闷,忍不住问:

    “不热吗?”

    “热啊。”程逸飞说。

    “那就别带口罩了,这么晚了,不会有狗仔吧?”

    “有蚊子。”程逸飞说。

    “……”陆宜点点头。程少爷的脸确实金贵,他还得靠脸吃饭呢。

    “你比我还招蚊子。”陆宜评价说,“以前有我在啊,蚊子就不咬别人。现在它居然咬你不咬我,你什么血型啊?”

    程逸飞没听懂,把墨镜拉下来,别在领口,侧过脸看他。在暖色的灯光下,他的睫毛好像度了层金,在他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什么时候咬我了?”

    他本身就不是招蚊子的体质,而且他平时都很注意驱蚊,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有蚊子咬过他。

    “就前两天啊,你脖子上那个。”陆宜眨着眼睛看他,忽然转念一想,“啊,不会吧,老宋说…那个是……草莓……真的?”

    “嗯。你咬的。”程逸飞镇定的说。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