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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是有万般无奈。 林子玄那一招佯装败走实在是巧妙,几乎可以说是整场对战的转折点。然而他的身上也挂了彩,寂缡难得地亲手照料他,并对他道了一句谢。 因为这一仗,是为司空烨打的。而司空烨,则曾经和寂缡两情相悦。 林子玄微笑。“不要谢我,爱我。” 连成和连政都已经死了,寂缡觉得没有必要再留在天尊城。他本身就不喜欢这个地方,充满了金钱、欲望和权力的肮脏。他与连成有仇,因为连成杀了他的父亲,杀了先代三位圣者。他与连政有仇,因为连政杀了司空烨。可是对于连轩,寂缡是怎么也恨不起来的。因为连轩从头到尾都没有参与过他的父亲与兄长所做之事,而寂缡也对当皇帝没有半分兴趣,不够肆意妄为,不够逍遥自在。他也不喜欢管人,一度有想解散暗夜家族的想法。 时至今日,他的想法终于得到了落实。他没有留在天尊城的理由,也不想再回到葬花城,因此他拽着林子玄莫名地消失了,旁人不知道也不会知道他去了哪里。 然而对于绝夜来讲,这不过是刚刚拉开的序幕罢了。连政是必然会死的,他为他的轻泉报了仇。然而他的死对头凌秋还好好地活着,甚至还带着曾经的术圣者羽颜和毒如蛇蝎的百里彻。绝夜绝不善罢甘休,这世界本就是他的游乐场,不允许有自己厌恶之人在自己的游乐场出现。 但是绝夜与焰陨的恩怨算是一笔购销了,因为在当时在看到焰陨将死之时,他的心中油然升起一种释然,无论怎么讲,都是自己的妹妹曾爱过的人。在焰陨说出“我还不想死”的时候,绝夜突然明白了轻泉为什么爱他。 一世云天依然重回天虞,并且从隐匿的情况下摇身变为天尊城第一大家族。在城内又家族仓库和长老引领,殇痕开始明着为家族更换血液。而连政在当将军时,手中的所有兵权,都归于焰陨保管。至于羽霜,则开始掌管天尊城所有暗卫,身兼暗卫首领一职。 连轩再一次重回帝位。他依然一袭明黄,周身金龙攒动,几欲冲天。如果有神仙肯在龙的眼中略施墨迹,那么这条龙定会飞天而起。连政踩在鲜红的毯上,头顶是金色的帐幔。他记得这玉阶下,曾经尸横遍野,曾经战火飞扬,鲜红的毯比上次似乎更红了一些,也不知是否沾染上了鲜血。 连轩突然心头一梗,带着额心的玉石缓缓震颤。上一次,连政是还在的。 他始终无法接受连政已经死了的事实,却在重新坐在龙椅上的时候瞬间清明。他的眼中不再流淌着无忧无虑的光芒,经历这段时间之后,他仿佛变了一个人,甚至和自己的父亲、兄长,有那么一丝相像,这种相像不是外貌或是什么,而是心境、处事,偃枫也不知道这算是好事还是坏事。 而连政死了,所有的事情并未平息。 蓝蝶对外宣称自己重病,实则是为了掩盖自始至终从未参展。她其实对这个结果是不甚满意的,战火应该烧得更旺一些,好让自己获得利益。她没有追究那颗丢失的蟠桃,也就是因为这点,也保住了不被彻查的命运。 至于逃走的三人,个个都不像是省油的灯。 因为偃枫是偃影的兄长的缘故,楚天翔被留下在天尊城游玩几天。在安排好金沙鬼城的事宜之后,楚天翔和偃影心安理得地住进了宫殿之中。所以,他近日里时常会见到殇痕和焰陨。焰陨的伤也已经养好,和殇痕闲暇之余就待在一起。 楚天翔时常对偃影说,让我们学习一下两位圣者是怎么谈恋爱的。实际上,这两位并不是那么专一,因为他们心中都多多少少有过别人的存在。然而兜兜转转,两位发现还是对方最与自己旗鼓相当,因此慢慢磨合之中,衍生出了爱。这似乎才是真正的爱,他们尝试过离开,命运却始终将他们捆绑在一起,密不可分。而再见之时,顿时涌上心头的熟悉感与不熟悉感,都在描述着什么是爱。 偃影说,我不听。 连政死的时候,未参战的殇痕似乎吃了一惊。他本该知道那日连政必死,但在连政真正死去的时候,他却表现出了不可置信。这断乎是一种矛盾的的悖论。但楚天翔明白,这是一种强者之间的惺惺相惜,不常见,但是也不少见。 惺惺相惜也是很容易发展出爱的。 但是连政已经死了。 某日,楚天翔刚出了白璧居,便见到了步履匆匆的殇痕。见到楚天翔,殇痕并不惊讶,反而冲他笑了笑。两人原本曾是一体,也没必要进行无聊的寒暄。 “去哪?”楚天翔问道。 他的回答很干脆,也没有什么遮掩。“连政死了,我该去为他上柱香。” 作者有话要说: 连政死了,我要哭。 本作品源自晋江文学城 欢迎登陆更多好作品 第八十七章 色令智昏 连政逝世之后,连轩一直处于郁郁寡欢的状态。 这种油盐不进的状态让偃枫很焦虑,好在近日没有太多事要处理,偃枫可以陪在他身边。偃枫和连轩在一起之后,性格实际上收敛了很多,变的懂得为他人着想。楚天翔和偃影的关系也慢慢稳定下来,因此偃枫将以前对偃影的爱一点一点转移到了连轩身上。 连轩越来越像个小孩子,渴望被爱,敏感而孤独,又高高在上。实际上连轩依旧有那么一点不承认偃枫是他的亲人,但在他的心目中,偃枫早已经是他的亲人。 夜深露重,金禅殿中偶得一缕酒香。说起来也巧妙,桂花酿蜜醇香清甜,没想到桂花酿酒也别有一番风味。一片金黄色点缀在碧绿之间,散发着阵阵清香。偃枫之所以喜欢桂花,是因为桂花的吃法很多样,可以泡茶,可以酿酒,可以腌制,可以熬粥,每种做法都带着秋意。 桂花还有一个很诗意的名字叫木樨,天隐城南被称为木樨地。 这酒香萦绕在连轩唇齿边,他的眼神之中泛着灼灼光华,显然一时忘却了忧虑。在这么一个华灯初上的情境下,连轩突然想到了多年以前。 那些年有多遥远,甚至像三千年前。 他转头问偃枫。“我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对方眨了眨碧绿的眼,稍加思索。“应该是在我的满月宴上,那时你两岁。” 连轩不由得一笑。“两岁的事我可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映月池边上,我从苍梧宫里溜出来,那时候我十二岁。” “我记得那时候的事,当时你的眼神真令人讨厌。” “为什么?” “因为你瞪小影。” 连轩猝不及防地呛了一口,说到底,还是弟弟重要。 “再后来,你就当了天幕城城主。” 连轩点点头,顺便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