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现在,猜猜我会将子弹射进哪里
一片静默。 地上横陈着十几具尸体,那是哨兵的尸体,有一些甚至已经被开膛破肚。一个赤裸的人缓缓从半跪的姿态站起,他的一头长发沾染上了血污,白皙的脸颊往下滴着鲜红的血珠。 “……懦弱的绵羊。”他的声音冷漠而轻蔑,似乎自己只是刚刚平直地走了一段路。 不难看出,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惨烈的屠杀。 地上的十几个哨兵身上,都有双枪帮的标志。而站起身的赤裸男人将手背在身后抚平了自己的长发,遮住了后颈属于双枪帮的纹身。 连忙有哨兵跪着奉上丝绸的长袍,男人穿好后,赤足踏过那群哨兵的尸体。 “对村庄的屠杀和埋伏,是谁主领的?”他一双鹿般神情的眼缓缓环视过地上跪着的哨兵,口中吐出的话语冷冽无情。 “报告丹尼尔首领,是卡尼……”跪在地上的为首哨兵望向地上已经不成人形的尸体,卡尼尸骨未寒,血依旧在往外汩汩地流着,人却已经没了气息。 “看来不用我费心再杀一次了,”丹鹿轻轻地低头笑了,他的颈侧修长,脸颊略微清瘦却更显得五官立体如雕塑,明明是极其优雅的画面,这笑却让跪在地上的双枪帮哨兵们不可控制地浑身战栗起来。 他们面对的是双枪帮的三首领之一,丹尼尔。 明明是双枪帮高层中唯一的草食系哨兵,却有比肉食系更恐怖万分的力量,也从不会怜悯任何人。 除了另外两大首领之外,无论双枪帮的任何成员违逆他的下场只有一个,死。 倒在地上的哨兵们的血液蔓延开来,流淌到地上跪着的哨兵的膝盖旁,浸湿了布料,却没有一个人敢起身。面对曾经的凶残的哨兵同伴的血,血仍温热着,这无疑对他们来说是巨大的心理冲击。 一个能以一己之力击倒十几名肉食系哨兵的草食。 哨兵的野性和求生欲在他眼前,脆弱得如同蝼蚁。 “我给了他们机会了。”丹鹿的笑眼悠悠地环绕了一圈,“你们谁想要这个机会,可以上来试试。” 没有人敢回答。 只要打败丹鹿,就可以活下来。而且是十几人打一人——可依旧无人存活。 组织、参与这件事的哨兵之中,只有还被囚禁在村子里的安德烈活了下来。 丹鹿赤着脚,踏过哨兵身侧,长发微微飘动。他像是森林中高贵的精灵,不染尘污。而蔓延的鲜血与地上跪着的哨兵、横陈的尸体都与他割裂为两个世界。血在他的膝盖往下如蛛网编织而成的鲜红色战靴,华丽而可怖。而丹鹿的笑容,只会让在场的人感受到深重的不安感和违和感。 “再做一件让纽因向导感到困扰的事情,你们就在亡灵冢喝酒吧。” 丹鹿微微眯着眼留下这句话,又思考了一下,补充道: “找出这堆东西里面没死的,给他定量使用麻叶,看看效果。” 躺在地上的哨兵,无一例外地都死透了。 但这是丹鹿的命令……几个跪在地上的哨兵面面相觑,脸色发白。他们必须找到其他的哨兵来做这个试验。 丹鹿留下这句话后就走远了。 …… 许久之后,跪在地上的哨兵们才卸下力气,扑通几声倒在地上。 他们的背后早已被冷汗浸透,眼中一片恐惧和庆幸,死里逃生的庆幸。 未报告丹鹿而擅自袭击村庄本就是越权,这几个已经成死尸的哨兵无疑是这次越权的组织者,他们在公然反抗丹鹿的权威。更重要的其实并不是他们是否让一个叫纽因的小向导不顺心,而是擅自行动的小头领让丹鹿感到被威胁。 丹鹿的屠戮,不是一次冲动行事,而是明晃晃的警告: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逾越雷池一步。所幸他们并没有来得及采取行动,也让丹鹿放了他们一命。即使双枪帮三大首领之间有所分歧,那也不是他们可以趁虚而入的所谓“机会”——地上的尸体在提醒他们,那是一条鲜红的死路。 至于为什么那个小队的队长安德烈明明对于丹鹿来说近在咫尺却能侥幸活下来,他们就不得而知了。 丹鹿回到村子时,纽因在教弗里斯兰用枪。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啊?居然连用枪都不会……”纽因虽然抱怨着,教导得却很是细心,“我给你示范一遍。” 他将子弹放进枪膛之后,关上枪膛的滚轮,“这样就装好了。” 用左轮并不难,难的是控制手枪精准射击。但哨兵的体能和五感都相当敏锐,纽因并不担心弗里斯兰做不好。 丹鹿走过时,弗里斯兰抬头看了他一眼,就又低头继续跟纽因认真学习。 他们都默契地没有再继续提到之前见面的事情。 他们并不是第一次见面。 或者说,他们对彼此的印象都不怎么好——能相安无事,也只是因为纽因在场而已。 就像那个被关在房间里的安德烈一样。 “现在我们试试来打枪。”纽因举着手枪,随意地将枪膛晃动了一圈,弗里斯兰的眼神也跟着走了一圈。 “现在来试试你的感官,闭上眼,听我把子弹发射到哪儿了。” 弗里斯兰听话地闭眼,他能清晰听到纽因的手指摩挲枪身的声音,纽因的呼吸声,子弹在弹夹内细微晃动的声响……辨认子弹的射程声对他来说轻而易举。 尤其是,那是纽因的行动轨迹。 再结合这一切的声响,弗里斯兰可以轻易指认出纽因将子弹射出的精确方位。 “砰。”纽因开枪,弗里斯兰不用睁眼就能直接指出:“砖墙侧边,从下往上第三块。” “砰,砰。”这次是两次击出,纽因的枪法很快,弗里斯兰指出了两个跨度不小的地方,但都指对了。 “不错,那我们再来试试这个。”纽因又掏出一把枪,拆弹装弹,双手持枪,朝着安全地带快速射出十发。“现在呢?” “……这里,这里,还有这里……”弗里斯兰闭着眼,有些犹疑地仔细辨认出十发子弹的确切方位。 有些子弹甚至纽因自己都记不清楚射到了哪里,只能靠近去看弹痕。无一例外,他都指对了。 弗里斯兰有着惊人的记忆力,这些能力比起普通哨兵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切都明明白白地指向弗里斯兰良好的基础素养,他绝不是等闲之辈。 而这样的一个哨兵,如何会出现在纽因身边,毫无顾虑地付出?纽因从不信任天下有白吃的午餐,尤其是他这样的普通人。 弗里斯兰,你究竟是谁? “咔哒。”装膛的声音。纽因将枪对准了弗里斯兰。 “现在,猜猜我会将子弹射进哪里?” “……”弗里斯兰闭着眼,没有动。 纽因装弹的轨迹,枪口移动破开的风声,说话的方位,种种细节都只指向一个人,他自己。 “你不躲开?你认得出我会将子弹射进哪儿吧?”纽因笑道。 “即使你会,我也不躲。”弗里斯兰说。他就站立在原地,高大的身躯一动不动。“我信任你。” 我信任你,所以我无条件支持你的决定,也知道你不会伤害我。 “砰。” 两枪齐发,擦过弗里斯兰发梢两侧,没有伤及一根头发,只带起一阵微风。 纽因把枪揣进枪袋,动身走近弗里斯兰,手抚摸上弗里斯兰的脸颊,让弗里斯兰微微低头,然后吻了上去。 一个可以说得上是浅尝辄止的吻,很快就离开了。 “如果你好奇我的过去,我们可以慢慢探索,那不是值得想起的回忆……但只要你想,我就能说。”弗里斯兰认真道。他能感觉到纽因在担心什么,但他相信纽因身上有他自己所不相信的能力。 纽因并没有多好奇,他只是稍微有些担心。向导与哨兵之间的关系牢不可摧,而弗里斯兰的表现无疑大大减缓了他对于此的担心。 但弗里斯兰这么一说,他总觉得弗里斯兰的身上有一种熟悉感。这种熟悉感一开始就有一些,随着逐渐相处也愈发明显,这也是他会有所怀疑的原因之一。 他却总想不起来自己究竟在哪儿见过弗里斯兰。 “纽因,有截牛比赛!”有牛仔路过,朝纽因喊了一嗓子。 “来嘞!”纽因回道。 纽因把枪扔给弗里斯兰:“这几把枪归你了,自己试试练习吧。”他搭上了弗里斯兰的肩,拍了拍。“晚上到我房间。” “好。”